说说丰县这些被拐卖后“不予离婚”的判决文书_风闻
雷斯林-雷斯林官方账号-2022-02-16 22:21
作者: 雷斯林 公众号:为你写一个故事 / raistlin2017
01
这已经是我们写丰县事件的第三篇文章了,如果还不知道发生什么的,可以翻翻之前的文章。
在徐州2月10日发了通告,决定刑事拘留人贩子以及杨某侠丈夫后:

舆论却并未平息,因为很多人根本就不觉得杨某侠是小花梅。
先是两位早就离开行业的调查记者,真的走访了云南亚古村,发现无论当地村民还是小花梅的妹妹都认不出那位被铁链拴住的女人:


接着,微博大v@邓飞又发出了微博网友发给他的爆料:

说杨某侠和董志民的结婚证照片是这样的:

做清晰了是这样:

和视频里的那位女士长得实在是不太像:

结婚证上还有年龄:

如果这张结婚证是真的,那就意味着杨某侠已经53岁了,同时意味着她在近50岁高龄时,还连续生育了3-4个子女。这在全中国都比较罕见。
所以很多人怀疑这位被铁链拴住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小花梅,真正的小花梅已经不在董志民家了。然而,当地的通报明明白白写着,已经做了DNA检测,确认小花梅就是杨某侠。
没有让人信服的官方报告,民间只能自己去探求真相,探求的过程中难免有一些浑水摸鱼的假消息。
现在有些人出来呼吁,说不要妖魔化这件事,不要阴谋论。但我觉得真的想让人就事论事,就应该拿出一份让大多数人能接受的通告,把真相讲清楚。
过去犯的错需要追责,我们更需要看到追责的态度,以避免以后还会发生相似的事情。
02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止于此。我看到几封当地的判决文书,基本都是被拐卖到丰县的妇女,试图离婚时受挫,被“劝和”。






其实类似的故事我们已经听过很多次。
在南周的特稿《被拐六年》中,出生于北京的14岁少女小丫,因为好心为一位二十多岁的“漂亮大姐姐”指路,就被骗到车上,被拐卖了:

被非法囚禁:

被强奸:

被迫怀孕:

然后居然还给她搞来一张结婚证:

好像只要有了这张结婚证,前面做的那些就都成了合法的:

于是她就在这个村子这样被囚禁了六年,六年间,这个村子上上下下没有人觉得这样做不对,一整个村子就这样看着她,不让她逃跑:

幸好在六年后,小丫找到机会跑回了家,坚持要治那群残害她的人罪,正义才有可能得到伸张。
还有我们之前提过的所谓“嫁给大山的女人”。

她是一个农民家庭的女儿,从小喜欢读书,可惜因为家境不好,念完初中就离开家乡去打工了。
1994年的时候,年仅18岁的她准备回家看望父母,结果被两名女性人贩子骗去了唐县,转手卖给了3名男性人贩子。
她先是被人贩子强暴,然后又被卖给了当地一个羊倌当老婆。

她被卖去的地方在大山深处,她多次逃跑未遂,三次自杀未果。孩子出生后,她也就不跑了,只能“认命”在村里住了下来,和把她买去当媳妇的“丈夫”过日子。
丈夫却常常因为她是“买来的媳妇”打她。

村里的学校没有代课老师,她又是全村文化水平最高的一个人,于是村里希望她能做代课老师。在她答应后,渐渐得到了村里人的尊重。燕赵都市报写道:“就连丈夫都不敢打她了。”

接下来高潮来了。
2007年,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年度人物”,说她是“最美女教师”。
她的故事也被大幅篡改成了电影《嫁给大山的女人》,主旨是歌颂女主的奉献精神:

末了,这电影还说自己是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的:

某媒体的颁奖词是这么写的:
这位安于清贫授业解惑的代课教师一如小说《凤凰琴》的翻版;从被拐卖到在山村扎根、施教,她对命运的奋争让人感慨、感动。

本来应该上《今日说法》普及买人口也是犯罪的事情,却被做成了《感动河北》宣扬恶心的女性奉献精神。
让人不知道该说啥才好。
我们真的有一种超能力,就是能从所有苦涩恶臭的东西中嚼出甘甜,能在每一件本该愤怒的事情中品出正能量和感动来。
仔细想想,无论丰县八孩母亲、被拐六年的张小丫,还是那些被拐卖却无法离婚的女人,又或者更多被拐卖的儿童,其实面临的困境和郜艳敏都是一样的。
即,只要被买的人最后融入这个家庭了,只要被卖的人最后原谅了买主,那之前买家的那些犯罪行为就既往不咎了。不但整个村子不觉得这有问题,就连某些基层管理人员也觉得这都是家务事,管不了也不用管。
而这恰恰是让所有人恐惧的根源。
杀人犯可不可怕?
可怕。
但一次谋杀绝对不会有这些新闻让人恐惧,因为我们知道命案必破,知道杀人犯会得到他们应有的惩罚,知道法律会震慑坏人,让人不敢造次。
法律是我们安全感的来源,同样的,某些情况下法律的缺位也会让人由心底感到恐惧。
如果仅仅因为被拐卖的人最后融入了家庭,就可以对那些犯罪者曾经的行为进行不判或者轻判的话,那这只会助长犯罪不是吗?
看看上面的新闻,每一个被拐卖的人都曾反抗过,但她们被关进小黑屋,被折磨意志,被强奸,被迫怀孕,然后日复一日在一个陌生的村子,和一个自己无法选择的人一起生活。
人活着是需要一些寄托的,要么寄托于事业,要么寄托于家人朋友,要么寄托于明天,对于被拐卖关在小黑屋里的人来说,这些都不存在。绝望中,他们只能强迫自己接受这个现实。孩子出生以后,她们认命了,开始真的把那些曾经折磨她的人当作“家人”。
这种“融入”和事后的“原谅”真的应该成为轻判买家的理由吗?
我不这么认为。
如果我不违法,就没有人可以强迫我做任何事情。如果我出事了,那就一定会有人为我失去的负责。这是让社会中的民众有安全感的前提。
这样我就不会因为“被认为有网瘾”而被送进可怕的戒网瘾学院,最后因为我已经被“洗脑”且没有受到肉体伤害就不追究网瘾治疗中心的责任。
这样就不会有人因为“我在深山里被迫和拐卖大骂我的人一起生活了20年最后原谅了他们”就不追究涉嫌买卖人口,强奸,故意伤害罪的他们的责任。
只有确保有人负责,这些危险,邪恶,违法的势力作恶前才会有所忌惮,才不会因为确信人性的软弱而肆无忌惮地犯罪。才不会有类似“反正到时候只要让他原谅我们就可以了。”这样的荒唐念头。
我不是坚强的人,我不信任自己终会改变的意志力。
我是一个普通人,我只信任不会被动摇的司法。
我们不知道怎样才能让实质的正义实现,我们只希望能通过程序上的正义,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安全。
03
某些人也有理由的。
“这些光棍如果不买媳妇会闹事的。”
“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以后会慢慢解决的。“
“这个村子如果不买媳妇,村子就消亡了”
我同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历史遗留问题会渐渐解决,翻看数据也会发现,现在拐卖人口比以前少多了。
但每一个统计数据上的数字背后都是一个人的整个人生,我们发这些,也只是希望解决所谓“历史遗留问题”可以更上心一点,更快一点。
至于解决这一问题,会不会造成村庄消亡,光棍闹事的问题,我觉得农村光棍多,很大一部分原因重男轻女,性别比失调造成的恶果,这一恶果怎么都不应该由无辜女性来买单。
最后,请允许我再重复一下上一篇文章的结尾。
对此,罗翔写道:
如果天塌下来正义才能得到实现,那就塌吧。

如果现在还有需要通过拐卖妇女,强迫妇女生孩子才能存活下来的村落,那这些村落也应该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