晦气与保险_风闻
guan_15992621972814-2022-02-15 16:54
晦气与保险
保险保险,保的是出风险
也就是晦气,倒霉
比如事故,比如大病,比如死亡
所以事故险疾病险身故险等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养老保险算什么?
老了、长寿不是福气?
普遍寿命增加、大多数人都能活到老年不是社会的进步和广大人民普遍的幸福?
年轻存钱,年老领养老金
这是好事呀,为什么划入和晦气、倒霉相关的保险领域?
老了是晦气?养老保险是为了预防晦气?交养老保险是分担晦气?
正因此才有很多人不愿办养老保险吧?
那为什么又有人老了越多活就越赚?
能稳定领到大笔养老金、养老金能连年有增长是人老了、是老年人都盼望的莫大的幸福
这太矛盾了,百思不得其解
但历史地看或许能理解一点
从古没有什么养老保险
古代是说养儿防老
先前社会人生七十古来稀,能活到老的也不多
先前生产力水平也低,经济普遍不发达,普通人家普遍没钱
相对来说是少数人家才有高龄老人才有养老的问题
家中有老固然是家中宝是家庭的幸福
但也是家庭后辈的沉重负担
生产力提高了社会发展了才有不确定少数人少部分家庭的养老问题
更往前不存在养老问题,因为基本没有人活到老,如果有极少数人罕见活到老也会到一定时候被弃老
社会生产力有相当发展但仍然是极为有限、社会互助体系不发达时代,少部分家庭少部分人才有的承担家中老人的养老问题
对于这少部分家庭少部分人来说确确实实既是幸福也事实是负担、是晦气
把养老问题划入保险领域的根源就在于此
现代社会发展起来的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本质上就是通过社会互助体系来承担、分担先前社会少部分家庭少部分人的家庭养老负担、晦气
这和通过社会互助体系承担事故险等等出发点没有本质的不同
养老保险,把养老问题划入保险领域、当成一个保险事业来办完全说得通
是一个伟大的社会设计、社会发明
但是养老保险本质上不是给老年人保险
养老保险本质上还是给承担老年人的养老负担的后辈人、年轻人来分担风险分担负担
这是养老保险属于保险范畴的一个根本规定
说养老保险是将先前的养儿防老、由家庭养老改变为社会养老
并不是不由自己家的后辈承担责任
而只是由个别家的后辈单独承担责任发展为由全社会的后辈、年轻人分担、共担责任
以减低个别家庭的后辈、年轻人的负担
少部分家庭少部分人各自承担对自家来说沉重的老人养老问题变为社会众筹、分担解决老人养老问题真正具有保险意义
正像是车辆事故险由有车族通过互助、众筹体系分担每个车主都可能碰到但终究是小概率的事故风险一样
没有这样的社会互助、众筹分担责任的保险机制,个体单独承担责任负担会太大
养老保险在保险、分担风险分担压力的意义上第一位的并不是现在通常理解的缴费人自己交钱为自己将来的老而保险
在任何时代老年人当下的、现实的养老问题的解决都是由后辈、年轻人来承担
在养老负担的问题上原则上说老年人当下实际不存在或者说不应存在担责的问题,而是获得、享受多少的问题
任何时代当下、实际承担养老负担的主体都是社会的后辈、年轻人
养老保险体制根本目的是要为承担实际养老负担的后辈、年轻人分散责任
社会中承担养老责任的后辈、年轻人首先是要大量的有这种人,并且还要有能力、有钱财、有物资等等,总之建立承担养老的有人有钱有物的养老体制、养老大军,才能通过养老保险体制分散后辈、年轻人的养老责任
社会要向这支大军多投入,首先的和主要的是尽可能多的人缴纳养老费用,使社会的养老体制有大量的专门的资金,而不仅仅是社会中承担养老责任的后辈、年轻人拿出当下创造的价值、财富的相当部分
只是在这个意义上养老保险才变成了人人为自己保险,变成了投保人为将来自己老去投保,好像投保人、受益人、承担人都是同一个
先前的社会养儿防老,承担人是家中的儿、后辈,投保人即投资人、受益人只需养自家的儿,实际还要关照村社、宗族、亲戚的后辈
现代社会的社会养老体制,人们需要的是发展整个社会,直接的是向社会的养老体系缴纳专门的养老保险费用,间接要做的更多,总之是维护、发展自己所在的国家、社会
在这个意义上现代人们的养老负担比先前社会更重了
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险体制是通过众筹、互助机制来分散后辈、年轻人的养老责任的
在社会只有相对少部分人才成为老人、人均寿命、老年人寿命也并不算很高的情况下,社会化养老保险体制确实极大减轻、分散了少部分家中有老人的家庭的负担
但是随着人们大都能长寿、能成为老人,且人均寿命越来越长,这种社会化养老保险体制就日益不具有保险、分散风险的意义
因为在整个社会养老日益不是一个低概率、少数人才享有的事情,而是越来越相当普遍发生的事情
这就使家庭养老负担的责任越来越难以通过社会养老保险体制分散开来
勿宁说是通过社会养老保险体制把社会的养老责任每时每刻引入到各个家庭
先前社会养儿防老各个当下在整个社会实际只有少部分家庭才实际有现实的养老问题
而现代社会的社会保险体制下是所有参保人参保家庭每个当下每时每刻都承担相当大的社会养老责任,也即所有人所有家庭实际每时刻都对社会中的老人负有一定的养老责任
如果养老金变成实际上的退休工资,水涨船高,随着社会平均收入提高而提高,并且很不平等很不公平,分三六九等,有的很高,有的就一般般
那么这对社会中的人们、对实际承担社会养老负担的后辈、年轻人事实上就是普遍赋予了长期的并可能是越来越大的负担,而不是分散、减轻负担,或者说分散、减轻养老负担只是越来越有限的实现、有限的意义
这样的状况下承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就日益真正意义上成为一种晦气
对要缴许多但所得并不多、处在三六九等体系中的低等级的人来说,对长时间缴却不幸早死领不到或只领到较短时间的参保人来说,尤其晦气,是大不幸、大倒霉
如果社会养老保险体制的建立、演变使很多人因为这样的保险体制而晦气、倒霉
那这样的保险体制就有必要检讨、修正
社会养老保险体制不是普遍分散、减轻而是潜在、事实上的不断增加社会的后辈、年轻人的养老负担,特别是如若是通过社会收集、转移的途经使只有小部分幸运者特别的幸运特别的赚,那总体上看就不是对社会的造福,而是对社会特别是对不幸者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