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特区的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现象很突出,即违规者受益_风闻
富二代-2022-02-04 14:08
【本文来自《我住过深圳早期的单间保障型公共租赁房,约40平米,带电梯小高层,厨房洗手间都小》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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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意思要做就做更好。住的属性主要体现在住得好上。 单讲住,劏房就实现了,但这种住不好,不是住的属性的本质体现。“住的属性”的本质是人,以人为本。 住的好,同样是放水养鱼一环,眼放长远,体现公益性,不应该把目光放在追求短期收益上
没想到,我的回复引起如此多的讨论,看来,如何给闯荡超大城市的年轻人或者个人,创造一个合理的生活空间,确实是个大问题。
你的想法我能理解,却不现实。
我个人算老深圳,见证了深圳的发展过程,深圳市的城市规划,我个人由于不在体制内,了解的细节有限,很多见解,来自于体制内的多个朋友。
深圳经济特区创建时的规划,已经是咬牙跺脚大胆地把特区内的人口设定为80万(特区成立前只有3万),开创者自以为很大胆的前卫规划,远远赶不上深圳特区的变化,我们不能责怪早期的深圳规划者短视,毕竟,谁都没有前后眼,都不是先知,况且深圳那时严重缺乏开发资本。
早期的深圳特区,西边到上海宾馆,上海宾馆以西,还是农村,只有一条深南大道连接到南头,中间都是农田果园和鱼塘,现在的华侨城和世界之窗,那时候是为香港提供鲜奶的养牛场,也即如今的晨光品牌,引入港资开发香蜜湖游乐园之后,又引入港资建设了高尔夫球场,当时的高尔夫是为高端外商服务的,有其历史的合理性。深圳高尔夫球场的合同已经到期,深圳市政府可以收回用地,周边居民强烈要求改造成公园,地产界希望改造成高端商务区,高尔夫俱乐部希望政府延期收回,目前,高尔夫俱乐部还在经营,估计是政府还没有最后决定如何开发这块市中心的高价值土地,暂时保留继续经营。
从解决居住的角度,劏房不可取,涉及消防治安等问题,群死群伤的风险,政府担当不起。前期规划中或者规划外,中心城区的土地除了商务楼和公共设施就是居民楼,改造的成本极高,城中村是个选择,不过,在深圳特区的发展过程中,一个特殊的现象很突出,即违规者受益!深圳市的规定,城中村的原农村宅基地只允许建设不超过三层的自住房,超出即违建,正常情况下是该阻止或者强拆的,事实上也强拆了不少,而更多的情况是,在利益的作用下,大量超出规定的宅基地自住房(农民房)如雨后春笋般建成,既解决了大量来深务工人员的居住问题,也给洗脚上田的农民带来超额的收益,政府呢?法不责众,避免冲突,算默认了吧,一旦旧村改造,这些获得丰厚收益的“农民”,再次获得土地升值后的暴利,成为实实在在的现代地主,食利阶层。
深圳啊,一言难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