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辞职信上多写三个字,辞职不成还要反赔公司2.9万?辞职信到底应该怎么写?_风闻
吃瓜群众40447-2022-01-24 15:24
去年3月的时候,在辽宁省大连市一家软件开发企业工作的员工彭晨宇,因为企业已经5年没涨工资了,他实在是无法忍受,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了辞职报告。

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正当一个月以后,他打包好办公用品准备离开公司的时候,同年5月份,他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传票,原因是公司告他旷工,让他赔偿2.9万元。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5月20日,他收到了法院传票:企业状告他旷工,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9万元。
经审理,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认为,彭晨宇提交的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字样,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因此,在双方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彭晨宇的行为属于旷工,应赔偿用人单位经济损失。
相关报道的原文节选
彭晨宇万万没想到,因为自己从网上下下来的辞职信模板上多写了三个“请批示”的字样,导致自己还得赔公司2.9万元,实属凄惨。
巧合的是,报道中的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7月的时候,也审理过类似的案件。
无独有偶,2020年7月,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还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一家高新企业的员工王庆珂因企业未缴纳社保,且拖欠两个月工资6400元,向企业提交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原本,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等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经济补偿。
然而,由于王庆珂提交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从网上下载的模板,其中并未写明离职具体原因。最终,在法庭调解下,王庆珂只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6400元。
原文相关内容节选,不得不说,模板真的是害死人呐
看到两个案例中两个人明显不上道的操作,一些有经验的人也是赶紧建议说一般不要请批示,最好还是直接通知。



而还有些和文中的两位一样的打工人们,也开始希望报道的媒体或是有经验的人,能够提供一份不怎么坑的辞职报告模板。


给个靠谱的吧球球了.jpg
而也有人则是直接了当的回答了,辞职报告上有“请批示”和没有这三个字的话到底有什么区别。

话糙理不糙,重要的是气势.jpg(并不是)
这里再顺便放上网上看到的一些相关的提示,希望大家换工作的时候不要再出什么幺蛾子吧。









看下面似乎是央视新闻、工人日报和经济日报等主流媒体给出的相关建议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发布的七种可以获得离职赔偿的具体情况,以及对经济赔偿金的具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