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英国史》论谙厄利亚(英格兰)资产阶级清教革命_风闻
大熊球萨瓦-马克思主义好!2022-01-19 07:21
都铎王朝的专制政体是一种最特殊的专制政体,即得到赞同的专制政体。都铎君主从来没有一支常备军,没有一个警察队,他们仅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官僚机构。他们所控制的收入从来没有超过眼前最迫切的需要。所以他们的统治必须以各阶级势力的暂时平衡为基础,由于这种平衡,他们得到强大而进步的各阶级的一致支持,尤其是商人和有决定性的一部分地主绅士的一致支持。充治安法官的乡绅们甘愿做文官的工作。富豪们能使政府渡过最紧急的财政危机。特别是伊丽莎白政府与开始经营银行业的伦敦金匠有友好亲密的关系。
就其性质看来,这种平衡是不稳定的,其起因是十六世纪时,在摧毁军事封建制度的残余上君主政治有一个积极的历史任务。只要它能继续执行这个任务,能平定乱事和建立巩固的政府,中等阶级和进步的绅士就没有提出政权问题的必要;他们能在旧制度的结构里繁荣起来。都铎王朝与这些阶级相联合,结果摧毁了教会和贵族的独立势力,创造了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前提。
但君主政体本身完全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它本身包含着过多的封建残余,因而不能把革命进行到底。一旦达到某种程度,君主政治的客观性质就会突然地完全转变,于是它成为资产阶级革命的主要障碍,成为团结反动势力以进行决定性的斗争的中心。关于这一点,在十七世纪头几十年,天主教徒和清教徒对王室态度的改变,是极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显而易见,资产阶级在进展中不再能与王室联合而只能反抗王室。十七世纪的人们当然没有把这种情形看得这样简单明了,但是无数似乎各不相干的窘境使他们不得不感觉这种必要,这种必要驱使他们采取各种决定,而这些决定的总合就构成整个阶级向前进展。
1600年左右,造成都铎时代平衡状态的条件归于消失,历史提供了或者似乎提供了两个任凭选择的路线,而最后走的一条路线却不是当时观察家认为最可能走的。适用于上一世纪的国家机器现在日益不足以应付繁复的国民生活。问题是,谁来创造和管理所需要的那种新国家机器呢?全欧洲的封建制度都在让位于官僚主义的专制政体,其中最完善的例子是法国。在法国,封建贵族的独立势力被破坏,可是没有其他的阶级起而代之,而不断的战争则使国王拥有强大的常备军。斯图亚特君主完全认识到这种海外趋势,有意识地决定模仿法国国王的榜样。议会即使没有充分意识到这种危险,却也决定加以防范。而英国局势的某些特点大大对他们有利。
第一,英国并非那样不断地被卷入对外战争,英国的战争以海战较多,所以英国永远不能创立一支常备陆军,而没有常备陆军,真正的专制政体就不能存在。第二,都铎王朝的君主政体实际建立在双方需要互助的真正联盟上,因此,那在中古各种不同的情况下创造的议会形式被保持和修正了,并且王室的收入大半仍属于封建性质,在数量上不敷使用。中等阶级几乎愿替都铎王朝做任何事,只是不愿缴纳重税。起初,议会的功用是限制封建君主在理论上绝对的随意处置臣民财产之权,到了相当时候,议会就成为个人享有私有财产的绝对权的保护者。
当十六世纪资产阶级日渐成长的时候,私有财产神圣的信念也就强大起来。只有直接攻击这种信念,斯图亚特王朝才能创立彻底专制所需要的国家机器,而任何这种攻击不得不直接酿成一场决定性的阶级斗争。这就是整个冲突的核心,这也就是斯图亚特王朝和议会所以在课税间题上永远互相争吵的原因。王室要求征收它认为国政所需要的赋税之权。下议院要求仅仅缴纳他们认为国政所需要的赋税之权。这基本上是个争取直接政权的要求,因为实际说来,他们所准备给王室的经费只够按他们所要的方式办理行政,如果王室加以拒绝,就准备完全不给。
当汉普敦因拒缴造船捐而受审时,法官冯奇明白地说出国王的理由:“剥夺国王卫国力量的议会法案是无效的。它们是无效的议会法案,因为它们束缚国王,使他不得支配他的臣民,不得支配臣民的身体和财产,我还要说,不得支配臣民的金钱,所有议会法案都是一样。”国王的神圣权利恰恰反对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而且终于在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上碰得粉碎。
斯图亚特王朝在斗争中有明显的目标和充分发展的理论观点,而资产阶级则大半听本能的指导。透彻的理论如果发生,也只发生在斗争的过程中,而在最初的时候,资产阶级仅止于泛泛肯定臣民的自由和想象一种超于王权的基本法律,一,种一被忽略就不能不破坏宪法的基本法律。在1640年,没有人预见或能够预见那种由1660年和1688年的妥协终于出现的议会君主政治。
他们也不晓得,长期议会废除星室法庭、高等法庭和其他特权法庭的时候,就是完成了一次小小的革命。原意不过是破坏国王所借以施行虐政的机关,可是结果却是割断了旧国家机构的大动脉。以往王室、枢密院、特权法庭和治安法官组成一个活的链锁。现在中央机关和所属机关之间的链锁既被消灭,枢密院和治安法官就永不能恢复它们旧日的重要性。一个新的国家机构必须创造出来,这个国家机构的中心不是对国王负责的枢密院,而是对议会里的资产阶级负责的,并且具有新的和较能变通的财政系统和地方行政的内阁。
再者,在1640年,长期议会的议员没有儿个人是共和派,或梦想在限制王室的权力之外,进一步有所作为。当时存在的共和派所想望实现的大概不是一种民主共和国,而是一种以荷兰为模范的财阀共和国,因为荷兰的商业繁荣使它在商人阶级许多人的心目中成为理想的国家。内战结束时出现的激进主义还隐藏在无名而遭迫害的宗派中,它们在宗教上都是德意志再浸礼派的后身,都是受有神灵启示而等待天国到来的梦想家。
象皮姆、万恩、费尔法克斯和克伦威尔一流切于实际的人们,则止于保卫其现世所有物,而在起初的时候,止于每次仅向前看一步。在这里,他们那深刻的宗教信心是重要的,因为有了这种信心,他们才自信他们的事业是替天行道的事业,才有勇气采取每一眼前的步骤。在他们自己的愿望中,他们看到战神的手确实在领导他们,如同领导以色列人走过旷野一样。也许主要因为缺乏理论和明确的目标,所以十七世纪的政治运动和思想才常常采取宗教的形式。
不管一切反对的论调,有一点是我们无论如何坚持也不为过的:这次内战确是个阶级斗争,确是革命的和进步的。如果王党得到胜利,英国的发展就会受到永久的束缚,没有真内容的封建形式就会僵化为君主暴政,社会和政治上一种较落后的组织就会长存下去。我们不必把十七世纪的资产阶级理想化,因为他们具有各时期资产阶级所共有的大多数缺点;但是我们可以说,正因为他们是当时历史上进步的阶级,所以他们在为自己的权利和自由而斗争时,就不能不为一切英国人和整个人类的权利和自由而斗争。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reference-books/morton195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