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熟悉劳动系统,说一下,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是不一样的_风闻
灼华-2022-01-09 13:33
【本文来自《来看看劳动争议走司法的程序,有几个劳动者耗得起?》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我比较熟悉劳动系统,说一下。劳动仲裁和劳动监察不一样的,基本就是一个是劳动类的法院,一个是劳动类的警察。为什么单独有劳动类的司法执法呢,其实就是加强执行性和专业性,减少劳动纠纷。在现在的劳资情况下,劳动部门基本都是偏向被欠薪一方,所以只要不胡搅蛮缠,提一些过分要求,基本劳动者是被支持的。
先说劳动监察,有拖欠工资的,拖欠社保费用的等等,只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支持,你又有证据,他们就可以督促企业补给你,还可以处罚。主要看证据完不完善,所以,留点心眼,尽量自己保留相关证据(工资发放记录,签订的用人合同等等)。没有也没事,劳动部门会去调查,只是调查比较麻烦,企业如果是个实体,打算长期好好干,基本上还是配合提供证据的,然后确定金额等等,再确定了就给了。要是没钱,基本上会让企业出一个欠条,然后约定期内给不了就去法院,最终强制执行。也有些皮包公司,一开始就打算坑你工资,那就很麻烦,他们从你入职就开始算计怎么不留证据,怎么对抗调查,大家得擦亮眼,别签一些把钱当成经营类资金的东西,那样就证明你们的资金不属于劳动报酬,最终成了经济纠纷。
劳动仲裁就麻烦点,就是两边争议较大,互相不认,就需要仲裁来判,一般到这一步往往是要么劳动者与企业存在资金或者供求关系,把劳资和经营资金掺和在一起说不清,这个时候一般都愿意调解,把争议资金一点点分析清,再两边劝劝,差不多都认可就算了,因为闹到开庭仲裁,只能按证据按法律来定,这样往往并不占便宜。也有劳动者拒绝配合,遇到过企业提供了完整的劳资证据,但劳动者死活不认,就说自己觉得应该多少报酬,给不到就撒泼,那就只能仲裁,然后出具仲裁书,不服就继续上诉吧,法院终审也就那么大事,再闹也得按法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