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港媒: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黎智英被判刑13个月
【环球网快讯】据香港“东网”报道,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刚刚被判入狱13个月。
“东网”报道称,黎智英去年6月不理会香港警方反对,在铜锣湾维多利亚公园的集会中现身,因而被检控。他与另外2名不认罪被告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12月9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成立。3人收押至今日上午(13日)在区域法院进行求情,法官听取求情后,把3人的案件押后至下午,连同同案另外5名早前已认罪的被告,包括李卓人等一同判刑。
据报道,除黎智英被判入狱13个月,其余被告包括李卓人被判监14个月;蔡耀昌及邹幸彤被判监12个月:梁耀忠及梁锦威被判监9个月;何桂蓝被判监6个月;胡志伟被判监4个月3星期。
“星岛网”报道称,李卓人、黎智英、胡志伟、蔡耀昌及梁耀忠早前已因5案被判刑,基于整体量刑原则,李卓人和黎智英本案刑期与前述案件同期执行。李卓人4案共判监禁20个月;黎智英4案共判监禁20个月;蔡耀昌2案共判监禁12个月;梁耀忠2案共囚9个月。
据“东网”报道称,涉案8名于今日出庭的被告,分别是黎智英、李卓人、邹幸彤、蔡耀昌、梁耀忠、梁锦威、“民主党”前主席胡志伟及前记者何桂蓝。其中黎智英和邹幸彤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立,而邹幸彤和何桂蓝则被裁定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
至于认罪的5人中,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共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胡志伟则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反中乱港头目黎智英目前罪案缠身,已经被羁押了一年。据“东网”报道,黎智英在本案前已经就3宗非法集结案件,共被判监20个月。他因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两次非法集结,于今年4月16日被判监14个月。至今年5月28日,他再因2019年10月1日的非法集结,再被判监14个月,其中6个月与先前的判刑分期执行,换言之这3宗案件的总刑期为是2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