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评: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今天,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就是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此后经过了多次修改和完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也已经开创了新时代依宪治国新局面。
“盖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也已经成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设定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就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推动全体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奋进新征程汇聚起强大法治力量。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律必须成为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明确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也已经成为了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国家宪法日的多种接地气活动,就有助于推动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地凝聚法治共识、强化法治信仰,进而使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
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使法治信仰蓬勃生长。近年来,不管是设立国家宪法日还是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在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加强宪法监督方面我们都收获了显著成效。新征程上必须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宪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也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动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必须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提高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工作的水平。借助国家宪法日,让宪法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同时,也将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厚植法治根基。(甄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