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未纳入年度项目的光伏电站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环球网综合报道】近日,为进一步优化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发电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指出,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可视国家要求,分为保障性并网规模和市场化并网规模。各地分批确定保障性并网项目或者市场化并网项目的,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未纳入光伏电站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办法》要求电网公司不予办理电网接入手续。
《办法》明确,保障性并网项目鼓励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优选确定,并由电网企业保障并网。
《办法》还要求,电网企业应提高光伏电站配套电网工程相关工作的效率,做到配套电力送出工程与光伏电站项目同步建设,同时投运。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应当“能并尽并”,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据行业统计,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2亿千瓦,突破10亿千瓦大关,比2015年底实现翻番,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3.5%,比2015年底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85亿千瓦、2.99亿千瓦、2.82亿千瓦和3534万千瓦,均持续保持世界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