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网银行收630万罚单,副行长等多位高管被罚
【环球网综合报道】日前,央行成都分行公示了一项处罚信息,对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网银行”)作出处罚。公示信息显示,新网银行因四项违法行为,被罚款630万元。同时,此次处罚还涉及四位高管。
根据处罚信息,新网银行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

时任新网银行副行长刘波、时任新网银行B2C消费金融部总经理李秀梅对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具体包括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进行交易。二人分别被罚款9.5万元、8.5万元。
据银保监会披露的信息,2019年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四川建管局核准刘波任职新网银行副行长。此前,刘波曾获准任职新网银行首席运营官。
除了上述两外高管外,时任新网银行合规总监兼法务合规部总经理刘刚,对另外两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具体包括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刘刚被罚4.5万元。
时任新网银行存款理财部副总经理郭军被罚1万元,对新网银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新网银行成立于2016年12月28日,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七家民营银行,也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前三年,该行业绩表现引发外界关注。2018年,新网银行营收13.35亿元,较上年增长272%,净利润达3.68亿元,实现扭亏为盈。2019年,新网银行营收26.67亿元,较上年增长99.77%,净利润11.24亿元,较上年增长205.4%。
不过,2020年开始,新网银行业绩出现下滑。其中营业收入为23.57亿元,净利润7.06亿元,不及2019年。
今年3月,银保监会发布一条《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对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例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自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接收到消费者对新网银行的投诉举报显著上升,车贷方面的投诉举报数量位列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位,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放款、对车贷金额存在异议、贷款息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其中,对新网银行与一家互联网汽车消费分期服务平台合作业务的投诉举报尤为突出。
具体来看,《通报》披露,新网银行与上述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存在三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一是新网银行贷前调查不尽职。新网银行存在对部分借款人贷款申请资料真实性核查不到位的问题,违反相关监管规定。
二是新网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新网银行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电话催收操作规程不完备等问题。
三是新网银行与该互联网平台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融资成本。在监管接收的消费投诉和举报事项中,消费者被该互联网平台收取的平台费或服务费与汽车融资金额之比集中在14%至28%之间,有的费率达到30%以上;新网银行向消费者发放贷款的年利率区间7.7%-8.9%,均值为8.49%。消费者承担的费率、利率等融资综合成本大幅高于汽车消费贷款正常息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