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老教授状告知网事件的解决方式_风闻
guan_15552440142091-2021-12-13 15:10
关于最近老教授状告知网事件简介:老教授发现知网收入的他的文章,他根本未知,而且从知网下载他的文章时,知网收取不少的费用,甚至老教授自己下载都要被收取同样的费用,知网并未把相应的金额交给老教授,所以老教授状告知网,法院判知网赔偿老教授。
关于这个事情,我想了一下,我觉得这个事情本质上跟19年视觉中国事件是一样的。实际上就是谁才是应该是知识产权的真正受益者和处分者,甚至再普遍意义一点就是谁才是劳动成果的真正受益者。其他的:诸如有人说知网是国企,赔偿了老教授就是国有资产流失。或者说知网已经从期刊那里获取了版权。都不是事情真正的实质问题。
那么谈到谁才是应该是知识产权的真正受益者和处分者,或者谁才是劳动成果的真正受益者,我想在中国大陆受过社会主义教育的人们基本都认为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和劳动成果的创造者才应该是真正的受益人和处分者对吧。那么老教授状告知网这件事就很好判断了,还有19年的视觉中国事件。
尊重知识产权,鼓励人们创造,应该是让真正的创造者获得合理的收入,而不是像知网和视觉中国事件那样,知识的使用者感觉费用过高,而真正的创造者没有获得合理收益,反倒是资本方获利丰厚。这个不是尊重知识产权,而且在抑制人们的创造,也不利于知识的传播和社会的进步。
不论是国企还是民企侵犯了别人的权益,做出相应赔偿不是天经地义的吗?如果知网真的从期刊那里获取了文章的版权,那么知网在通过文章收取费用的时候应该分出相当部分返回给文章的所有者吧,用啥资料下载卡给文章的所有人是糊弄。
我设想的方式应该是:知网里收录的所有的文章的所有人都在知网后台有其账户,他有权控制其所有的文章的下载价格,他想下载价格定的高定的低,都随他自己,甚至他想普惠大众,更好的传播他的思想知识,他把下载价格定为免费也可以。下载文章的费用分成是文章的所有者拿大头,平台拿小头,或者下载收益归所有者,而平台从其他方面收费,比如根据时间长短的账户维持费。当然应该承认知网这样的平台存在,的确方便了查询资料,也有一定的劳动,应该收取一定费用,但是这个劳动价值是不高的,这样的平台程序搞起来并不复杂,其劳动是可以替代性的。所以这样平台收益应该是少量,甚至如果有国家资助的情况下,应该是公益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