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余飞:编剧与诸多决策者和作家的共生关系(下)_风闻
四味毒叔-四味毒叔官方账号-2021-12-06 15:00

■ 本期特邀毒叔****■****
■余飞****■****

大家好,我是编剧余飞,欢迎大家来到《四味毒叔》。
上一期我们讲了很多制约编剧工作的情况,其实后期拍完以后我们还有一个审查过程,审查过程它有两种。第一种是专业部门审查,比如我拍检察官的戏,那检察院就要审查,有没有专业常识的问题。还有一方面就是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他们也要审查,如果你是在地方,比如说我在湖北省报的这个项目,那湖北省广电局它也要审,专业对口的部门再审,然后再到广电总局电视剧司,会有专家组给意见,之后再去根据这些意见去修改。这些需要修改的东西也不是不可以商量的,但是人家主管部门,人家站得比较高,看的问题比较远,它觉得你这地方有什么不对,或者影响不好需要调整,那你也得配合。你可以去跟人家谈,能不能变通一下,要怎么调整?大家可以一起商量一下。所以说这个编审权是个很含糊的一个说法,说白了就是最终拍板的权力,这个东西往什么方向改、要怎么弄?我要说得上话,其实追求的是这么一个权力。这个权力就是我刚才说的所有人的权力之和,加起来才是所说的编审权。当然,你不可能把这些所有的权力都归你一个人所有,但如果你真想干涉这个东西的话,你得跟所有的部门都有关系,都得跟它产生博弈。
你要想控制、掌握这些权利,前提是你得把刚才讲的这些人和机关部门全都搞定以后,你可以决定跟编剧说,不用管这些人,我去负责,你就全听我一个人的,这个叫编审权,你要有这个本事,编剧就可以听你的,按你这个来。你要没有这个本事,只是说空话,没有人会给你这个权力。

先不说编剧的权力,我们就在这儿写,就有很多人会提出想法,而且这些人的想法和建议很可能都是对的,都是有利于这个项目的。那你就要跟所有人谈,要让大家都觉得你说得特别对,包括服化道摄美录、导演、演员、制片人、制片主任、出品人,然后到你报审的这个省的广电局的相关人员领导人员,到相关行业专业对口的部门,再到广电总局的审片,如果是重大题材,那还要到重大办去审查。如果你把这些全都弄清楚了,他们全都同意你的意见,同意下放这个权力给你,你这时候来跟编剧谈,让编剧按你的想法写,编剧会非常高兴,全力配合跟你一起来弄好。编剧最怕的就是多头意见,如果只有你一个人是有这个权力的,你能控制全局,这对行业发展是个非常好的事,但这样你就会非常辛苦。我还没有说具体创作、质量把关的事,我说的全是行政上的这些关系,他们全都听你的以后,下面就到创作阶段。
如果是要改编的话,那要怎么改编,保留什么,去掉什么,用什么新的方式来做?用什么样的流程来一步步推进,写多少集?你怎么提意见,是用口头、文字,还是用视频对话,或者见面开会说。你是要看大纲还是分集还是全写完了再看?这个是不一样的,全写完了再提意见,人家编剧钱也拿的差不多了,至少拿了百分之七八十,这时候你想行使你的编审权,如果是好改的意见,编剧可能很快就改完了,如果是不好改的颠覆性的意见,比如说我就曾经遇到这种情况,三十集剧本写完了,最后导演一看说我只有第一集可以,我就不干了,我钱也拿到了。那你就得重新再去找一个人,从头到尾再开始写,那这个钱还得由出品方这边出。人家愿意出还好,如果不愿意出,就会影响到你费那么多劲,拿过来所谓的编审权,这是要负责任的。人家投资两个多亿,让你进来管这个事,你就要对这两个多亿负责。所以创作的过程中,编剧就会觉得这权力不是归你了吗?那我就全指着你,所有的问题都要问你,因为权在你这儿,你是守在这儿,唯一通过我的人,我只有说服你才能拿这个钱,才能把项目推进。那有时候可能你说得不对,我也得往下弄,这种情况太多了。所以你要有这个水平,那我非常高兴,大家双赢。我钱也挣着了,你给我管得也挺好,项目推进得也非常快。如果你不行,你再管着我,那我又没有办法去突破这个地方,我又不能去让别人通过,那我最后没办法,即使我水平比你高100倍,但是我也只能忍着去达到你要的这个标准。这样弄一段时间以后,可能既达不到标准,又无法往前推进,又拿不到钱,也看不到拿钱的希望,也看不到推进的希望,那我就撤了。撤了以后你不管付了多少定金都是白费的,你得再去找一个人过来,再付一次定金,这样不断地付,可能100%定金都付完了,最后一个字都没有。所以做这个事既要懂艺术,又要懂做人,也要懂这个行业的流程。要鼓励编剧的热情,让他好好写,所以这是个非常艰难的工作,你既要管具体的创作,又要跟那么多人打交道去说服人家。从制作拍摄、取景开始一直到最后,总局的审查发给你许可证播出为止,甚至最后播出以后还有什么需要调整的你都得负责,这是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我觉得确实太累了,所有东西都归你把关,归你运作,这个确实是个非常非常辛苦的一个工作。而且对于专业性的要求是非常非常高的,还要非常非常会做人,会搞人际关系,把所有的人都团结在你周围,让人家觉得你又有水平,办事又靠谱。我觉得如果不是人精,又不是特别有资源,不要轻易开这个口。

刚才讲到了制片方和审查部门,那还有播出平台,我们也不要老骂人家,人家也花费了很大的力气,这几家网络平台,现在基本上取代了电视台过去的作用。但是每年都会亏几十个亿上百个亿,人家又不是做慈善的,都是民营企业,每年亏损这么多钱,然后又花那么大的代价去维持去开发这么一个平台,让长中短视频有地方播出,来丰富大家的业余生活。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感谢那些平台,有时候批评或者建议只是希望他们改进,能有更好的、更科学的方法生产出更好的东西来,这都很正常。但是平台确实也非常不容易,包括国外给到的压力也很大,美剧包括现在韩剧的也非常厉害,所以我们可以提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但也要体谅,不能动不动就骂。现在有些键盘侠一上来就是全都骂,骂编剧,骂导演,骂演员,平台也要去骂,资本也要骂。资本它是没有价值属性的,哪能赚钱它就去哪,你把它骂没了,就没有人投钱了。
所以要辩证地来看这个问题,我们不要一棍子把某一个行业或者某一个职业给打死。比如你是一个作家的粉丝,那你也不能把别的人都骂死,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作家和编剧的关系实际上是什么呢?过去的传统作家,现在网络作家其实对我们来说性质都是差不多的,它就是上游提供一些原始的素材或者说创意基础的一个行业。就是说投资方出品人或者平台,他们觉得这个小说可以,他想改编成剧本,然后做成视频产品,这个时候就会用到我们编剧。
所以最后我想说的是,一直以来编剧行业就不是特别受重视,他毕竟不是冲在前面,不是在高光底下站着被别人看见,我们基本有一个比较固定、科学的流程了,你要不愿意用你想重新来,你想打造一套自己的东西没问题,反正我们也退休了,我们就玩去了。你们自己打造自己的,我们去干别的去了,所以千万别以为出几个新的名词,就自动形成一个新的科学生产体系了,根本没有这个事儿。

所以有些事情看起来弄得挺热闹,但并不一定会长久。而且现在我们这个视频生产行业跟国际国内的局势比起来,观众吐槽的最多的就是说我很久都不看电视剧了,感觉没什么好的,我就是看美剧什么的。那你看呗,这件事情又不是我们编剧主导的,我们一直是比较被动的。虽然我们不认为我们能力差,也不认为我们没有水平,但是在各种势力的博弈撕扯之下,最后我们就变成没法主导这个产业的一个位置。但现在大家都认为行业不好,好看的东西不多,不如过去,那这说明没有重用我们,没有让我们主导是有问题的,如果大家还想继续这样下去,没有问题,只是说交的学费比较多。
所以我们跟作家根本不存在任何矛盾,他们自己能赚钱是他们的事,有人愿意掏钱那是他们的事,跟我们没关系,我也没有因为这个才降价。或者这个大IP我卖了很多钱,那我编剧费我该涨我也得涨,我不管那些。如果你资方花了很多钱买这个所谓的IP你要我来改,但我一般不一定有时间改,就是还是原创的项目比较多。如果你要我改的话,我的价钱也不会降的,我还是我原创项目的价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不太科学、不太划算,他已经花了好多钱去买这个小说,拿过来找我改,那我这个价钱也不低,就你要让我原创一个也不一定比他那个差多少,但是我就只要收我这个钱就行了。说实话一般小说改成剧本的,这个改动一般都是挺大的,如果你有像金庸、琼瑶的水平基本上不用太改,差不多把它影视化就行了。但是现在很多小说同质化现象还是比较严重的,这样编剧拿来改的时候,可能很多东西包括有些审查方面可能过不了,写小说的时候,它有很多可以发挥得稍微过一点的,或者尺度稍微大一点的,或者有很多特殊题材,比如灵异题材,甚至写各种什么神啊、怪啊、鬼啊,什么都能写。
但一旦到做影视剧电影电视剧这个领域里面来,对观众的观感体验影响也比较大,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审查会严得多,而且审查的部门也会多得多,对这个东西要求就真的是不一样了。所以小说改成剧本之后,它和职业没有关系,说编剧把它损坏了,或者是作家把它弄好了,跟这没关系。每一个行业都有高手,都有庸才。如果你碰到一个特别特别笨的编剧,那可能再好的小说也给你改得特别差,如果你给到一个特别好的编剧,哪怕你再差的小说,他也能给你改得很不错,他是能加分的。在这种情况下,好编剧即使把你原来的东西改得变形了,但比你那东西可能强多了,那你也会很高兴。包括现在刚刚出的《人世间》,梁晓声老师就说我完全不干涉剧本创作,你们自己写就行了,人家根本不管这个。包括刘慈欣对他自己被改编的《流浪地球》,他也是不做干扰,他说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只要求好看,你不一定完全按我那来,但你最后弄出来的东西我觉得好看,觉得喜欢就行。所以大家要抱着一个比较宽容的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原创小说作家,他就相当于是一片甘蔗林,挺甜的,也很好看,也非常好,但是我拿过来,我把这个甘蔗林榨成糖以后,我是生产白糖呢?还生产棉花糖呢?还是生产出来放到饼干里面去呢?这个东西就很难说了,但都是根据你这个来的,根据资方和平台或者审查部门的要求,或者根据当前的环境要求,改动都会不一样。所以这种情况下,尤其我刚才讲的,人家投资几个亿来拍你的东西,他实际上很难顾及到你个人的期待,这不是谁好谁坏的问题。一旦他几个亿投进去以后,他要弄就弄他的,他不会为了这个作者高兴,我就故意怎么样怎么样,他肯定按照他对市场的考虑,按照他那个方案去弄。这种时候你说你想有权力去干涉,是比较难的,如果干涉的比较多,造成的结果就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买你版权的时候会在合同里面写上,他可以随便改。因为各种资方他们在合同拟定上都有专门的团队,一旦发现有这个危险,那后面可能马上所有的合同都会加上这一条,这个就反而把自己弄得比较被动了。

作家如果非常爱惜羽毛,不想让这个东西被乱改,那你在卖版权的时候,你可以详细地注明,甚至你参与充当监制是可以的,可以有一定干涉的权力,但不是说你全部负责,它是一个比较灵活的一个词。就是你做得很具体也行,你完全没去,也可以说是这个职务,就是后期看看片子也是可以的。它是复杂的事情,它不像理工科说1+1=2,那肯定等于2。它不是这样的,它有好几百号人,甚至有的剧组上千号人一起在那工作,来做你的这个东西,你想把这个终审权或者说所有生产过程中的决策权都拿到你手里,你根本做不到,根本不可能,人家也不会让你这么弄。除非是你自己投资的,那你爱怎么弄怎么弄,反正最后亏了或者播不出来,那个跟别人没关系,你愿意烧钱干这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不是这样的话,确实就很难做到。
关于编审权这个事情,我就大概讲这么多,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