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必将为国家和澳门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12-04 05:06
中央人民政府十一月三十日向澳门特区行政长官作出批复,决定在澳门特别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一名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三名国家安全技术顾问。批复决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澳门中联办主任担任,其职责是监督、指导、协调、支持澳门特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并列席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由澳门中联办相关人员担任,其职责是协助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开展相关工作;就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履行职责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列席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会议。批复指令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第五项以及本批复的要求,对澳门特区相关规定作相应修改。
中央人民政府的上述批复在昨日公布后,澳门特区政府随即表态,表示坚决拥护,并全力抓好在澳门特区本地法律的落实工作。行政长官将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五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批覆的要求,及时对第22/2018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相关内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依法治澳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正如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开表态中所指,自回归祖国以来,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澳门特区政府不断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有效开展各项维护国家安全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繁荣稳定。当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和「一国两制」实践的深入推进,澳门特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进一步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持续加强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体系和能力建设,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长治久安,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澳门社会整体利益,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
实际上,虽然澳门特区已经顺利完成《澳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法律,加强执法力量建设,积极推进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完善澳门立法会选举制度,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形势总体良好;但也必须看到,在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制定《香港国安法》,及依据该在香港特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而成立的香港特区国家安全委员会中,设有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并由香港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出任,就香港国安委履行职责的相关事务提供意见,并列席特区国安委会议之后,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作为,就显得偏重于澳门特区高度自治权,而缺少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的最重要一环,从而形成「洼地效应」中的其中一项内容。
另外,相对于在香港特区,由于中央政府依法在香港成立了驻港国家安全公署,其除了是在体制上依法加强与香港中联办、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驻港部队的工作联系和工作协同,依法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及有关机关建立协调、协作机制之外,更是直接执行如下的职责:分析分析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信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等。而且,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经该署或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对《香港国安法》中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确有困难的;出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本法的严重情况的;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的,并负责对上述所列相关案件的立案侦查。而澳门特区没有国家安全公署之设,在万一遇到上述案情时,单凭澳门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机构,是难以完全胜任侦破责任的,因而必须在在政治上,由担任国家安全委员会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的澳门中联办主任,监督、指导、协调、支持澳门特区开展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的同时,为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供侦查相关案件的技术支持,因而就有了香港所无的国家安全技术顾问之设。这样,就可在中央并未在澳门特区设立国家安全公署的情况下,也能补强在维护国家安全领域上,中央对澳门特区的全面管治权,并进一步健全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行机制,协助澳门特区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性责任,体现了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有机结合。不但是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特区的长治久安,而且也符合国家整体利益和澳门市民的根本利益。
而在实务上,澳门特区在博彩合约期满的处理过程中,及协助中央执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外部势力和本地区有组织犯罪集团的干扰以至破坏捣乱,情势较为复杂,单靠澳门特区自己的相关机制和力量,可能力所不逮,因而就跟显得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设立直属于中央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鉴此,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主动地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关于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在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报告》,并很快就获得中央人民政府的批复,这就凸显了贺一诚的高度政治敏感性和政治智慧,及对捍卫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的诚意,当然也是折射了贺一诚维护澳门特区高度自治权的决心和信心。
维护国家安全是中央事权,中央人民政府对有关国家安全事务承担根本责任。同时,澳门特区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单位,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中央人民政府依据《宪法》和《澳门基本法》的规定,批覆同意行政长官的报告,作出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决定,于法有据、合情合理,不但是坚定不移并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而且也体现了对澳门特区的关心和支持,是对澳门特区依法享有高度自治权的有力维护,因而也是把维护中央对特区全面管治权与保障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的典范示例。
行政长官贺一诚已经宣布,将根据《澳门基本法》第五十条第五项以及中央人民政府批覆的要求,及时对第22/2018号行政法规《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作出相应修改,增加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和国家安全技术顾问的相关内容,以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更好维护国家安全,为推进依法治澳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这就将更能彰显依法治澳。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我们相信,在国家的坚定支持、充分信任和亲切关怀下,增加了「含金量」的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必将为「一国两制」在澳门行稳致远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必将为国家和澳门构筑坚实的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