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结合的思考_风闻
瑟泽荣一-2021-11-28 19:48
在上一篇评论中,我提出了精简市、县两级机构,将人、财、物等事权下沉基层一线的想法。其主要目的就是在保证中省对基层政权指导性和控制性的前提下,大幅激活乡镇主动性,以因地制宜的灵活举措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治理逻辑,包括但不限于精细化策划包装项目、精准化招才引智提供创业保障等。遗憾地是,这一改革何时可以开始试点,乃至这一方向是否合理都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但有件事情却是必须提上议程了,即在脱贫攻坚业已结束,乡村振兴的大幕拉开之际,我们实施乡村振兴的具体抓手是什么。
从中省来看,已经出台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甚至有的市、县也纷纷根据意见制定了五年行动方案。然而当我们把视角从文本移向现实时,会悲哀地发现,在基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基层县乡,广大干部头疼地就是到底怎么实现乡村振兴,靠什么来振兴。在脱贫攻坚时期,我们有着明确的任务,我们的目的就是采取各种措施帮助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脱贫,路径清晰、方向明确、结果可知。但放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我们要做什么,这是一个必须要回答的问题。
在中国西部基层,各地都纷纷做好了乡村振兴的前置工作,即指派了各地精干力量奔赴乡村担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建立起了工作的组织基础。但让人疑惑的是,这些力量目前能干的事情好像也仅仅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延续,随着后评估的到来,大部分精英力量甚至又重新返回了曾经贫困现象严重的地区,大幅从更具有振兴基础、发展基础的村落撤退。这反映出了什么,我认为反映出了基层对中省振兴乡村方向的困惑,也发映出了基层缺乏实现振兴的创造性意图和手段。
当务之急,就是要为基层提供具备创造性意图的人和具备创造性手段的资源。一方面需要从上到下倾斜现有资源,另一方面需要鼓励基层发现身边的资源。在现有资源约束下,指望省、市将资源更多分配给基层基本不可能。那么更具备潜力的就是激活基层资源,而激活基层资源,需要有改革的勇气,很多之前被禁止的事情,是否能放宽松,过多过滥的检查是否应停止,考核指标是否应能减尽减,考核目标是否应更注重结果而非过程,这些因素的结合,才能使基层放开手脚干事。比如,农业是乡村发展的根本性潜力,使农业增产增收增效,让外出务工人员觉得在家种地就能过上好日子,就是最简单的振兴乡村。但农业具有很高风险,农民又缺乏足够的教育水平和资本来应对风险。那么,是否可以让乡镇干部来入股农户,共同发展产业?现在的乡镇干部,基本完成了新老替换,大量接收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已经来到了基层乡镇,他们蠢蠢欲动,不会安于现状,他们经年累月积攒了一定资本,但又离买房买车相差甚远,求变求进是他们的最强动力。让这些乡镇干部入股农户,一方面是让知识与实际结合,是他们在与农户的交往中大幅提高实践能力,其中更是会有一些干部因某一农产品的成功而获得物质激励。另一方面,鼓励他们入股农户,也是为了更好地把人才留在乡镇一线,是他们真正把心放在农村,把事业干在农村。对农户来说,乡镇干部意味着可靠、安全、信任,有这些标签在,在自愿前提下,乡镇干部自由与农户结对入股,与情投意合的农户订立契约,帮助农户发展之前因风险或不了解而错过的产业,某种程度上是实现乡村振兴的一个可以探索的方式。而这种方式能否实施,就取决于各级政府对基层干部介入乡村经济发展的容忍度和开放程度。
乡村振兴,绝不能只是自上而下的指导,必须得激活基层一线的能量,自下而上地汇聚起磅礴的力量。我认为这股力量已经被压制了太久,是到了解放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