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针对不文明狗主的立法执法,刻不容缓!_风闻
guan_frank-2021-11-26 09:10
因不文明养狗行为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越来越多、越来越严重,前有徽州宴女狗主的叫嚣,现有急哭女记者的狗主安阳王,更有逼死年轻女孩的武汉狗主老太婆,这其实也仅是冰山一角! 这凸显了两大现实问题:1.狗主们缺乏培训,对狗的生物特点不了解、也没有文明养狗的知识与意识 2. 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狗主的不文明养狗行为没有有效的约束。说实话,现在各城市的什么《城市养狗管理条例》主要是针对狗的,对不文明狗主的约束力很小!
现在关于狗的纠纷,大都是诸如居委、物业等非专业人员在处理,调解好了没有奖励,调解出问题了还背责任,积极性都不高,也没有细化的法律条文作依据,更没有执法权,全靠朴素道德与肇事狗主自觉,如果狗主耍无赖,就是做20期节目也解决不了问题,就会逼得人跳楼,这肯定是不行的!有关部门,还是重视起来吧,这已经不是个小事情了!

我的建议是尽快立法,按管理汽车与司机的办法管理狗与狗主,:狗要有狗证(养狗登记证)和疫苗本、狗主也要有养狗资格证,没有的话都将是违法行为,要受到行政处罚,情节、后果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的立法建议是:
1.养狗登记证、狗的定期疫苗记录本是必须的,狗主也要像司机一样考养狗资格证。年满18岁方可参加养狗资格证考试,要像考驾照一样,交至少2000学费去专门的培训学校,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至少1个月时间(4个周末)来学习:A理论(如:可养狗与禁养狗的种类、生理特性、性格特性、文明养狗需注意的问题、狗主的权利与义务);B实操(文明养狗日常行为规范、狗咬人时及被咬后的应急救助措施)等内容,并要通过理论与实操考试(理论考试闭卷),获得养狗资格证后,才能养狗,否则,对狗主的处罚参照无证驾驶,狗主将视情节轻重被罚款1000-3000元+行政拘留2-7日,狗将被暂扣在救助站,若一定时间(深圳是14天)内无具有养狗资质的人领回,则按深圳办法人道毁灭!
狗主如果无养狗资格证或养狗登记证而所养的狗又咬人伤人的话,视情节轻重或将以故意伤人罪追究刑责。
2.养狗资格证与驾照一样一年有12分,不牵狗绳、不戴嘴套扣、不清理粪便、将狗带入禁止带入的场所的,一次扣3分;扰民一次扣6分;狗咬人一次扣12分并处罚金500元起步并承担所有医药费,狗咬人后如肇事狗主不施救,将加大处罚力度,如做老赖不负担医药费,将追加罚款、例入失信人名单或进一步行政处罚;养城市禁养狗、未给狗办理狗证、未给狗打疫苗的,一次扣12分;虐待、弃养狗的一次扣12分并撤销养狗资格证、罚金2000元起步、同时罚终身禁养,12分扣完将吊销养狗资格证,并没暂扣其所养的狗,14天内可由具有养狗资质的人领取该狗,如无,将按深圳办法人道毁灭。
3. 一个养狗人只能获得一个养狗资格证,一个养狗资格证只能养最多两只狗,有养狗资格证的人不能将登记在他名下的狗交给无资格证的人养或者遛,无养狗资格证的人出门遛狗必须由有资格证的人陪同,由否则均参照无证驾驶的办法处理,养狗资格证如扣完12分或养狗资格证被吊销的要重新交学费考养狗资格证,考证期间剥夺养狗、遛狗资格,如有违反,可行政处罚并列入失信人名单!
4. 狗证、养狗资格证,参照汽车行驶证、司机驾驶证的管理办法。
以上措施,在实施前应该进行广泛宣传、并设置过渡期。
以后关于城市里养狗的事,在行政层面,有管理权、执法权的就一个部门:城管。如有较大纠纷或是治安事件则警察法院介入,不需要诸如什么居委会、物业等非专业部门来和稀泥。以后大家都有法可依、依法办事,不用和稀泥,不用受鸟气。
城管将依法在小区公共区域、街道、公园等公共场所定期巡查,抽查证件,督导文明养狗,处理关于狗的纠纷,以上措施可能会增加城管的工作量,但这确实是当前城市管理的一大内容。
总结:
权利与义务并存,如果要享受养狗的权利,就必须要学习文明养狗的所有知识、就要必须承担养狗的社会义务!!以上法律实施后相信只有真正爱狗且有社会公德心的人才会继续养狗,这样不文明养狗行为减少、扰民减少、弃养减少,社会矛盾减少、既保护了狗,也保护了人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