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修订计生条例:生育假延长到 60天,增设 5 天育儿假,大家怎么看?_风闻
皮皮蟹的忧桑-2021-11-25 16:30
今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同时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共有十八项,根据《决定》精神和上位法规定,此次修订对生育政策作出优化:一是明确实施“三孩”生育政策,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二是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简化认定情形,不再对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三是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删除相关法律责任条款。
根据新修改的《人口计生法》,此次条例完善了有关积极生育支持措施:
一、授权市和区人民政府综合采取财政、教育、住房、就业、保险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按照《决定》要求,目前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上海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整体考虑生育、养育、教育等方面的制度供给,综合施策,协同推进,放大效应。
二、综合考虑国家政策导向、区域平衡、基金承受能力、社会影响等方面因素,将生育假由三十天延长到六十天。
三、增设育儿假,明确规定: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条例》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但有专家解读说,这其实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并不一定友好:
增加假期只能是支持生育的措施之一,但解决不了核心问题。现实中真的有人为了60天的生育假,和孩子3岁之前每年5天的育儿假,而去生孩子吗?
年轻人不愿意生育的根本原因,在于养育孩子的成本和压力太大,而不是有没有假期,这是其一。
其二,生育假、育儿假对于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福利待遇较好的单位,是增加了福利,而对于绝大部分中小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和负担。各种假期越来越多,企业还必须照常发工资,成本没法控制,企业必然会想办法来限制员工,把成本转嫁到员工身上。
@谈典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