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没土地这些生产资料产权的_风闻
白马菜农-病退小职员2021-11-23 13:40
跟别人在“坐标鲁西,政府会把过于空心、过小的村迁建,提供的楼房很便宜,不过没多少人买账”中的辩论,写的比较多,浪费可惜了
农民是没土地这些生产资料产权的,集体经济也是国有经济一部分。按过去说法是农工,被工农政府代理的集体组织雇佣而已。无外乎人民政府,人民政党得对人民负责。
但国企工人可以下岗,农工一样可以再就业。现在很多人认为自己农村房子就是自己的,不说总体规划,就是法理上土地主人的绝对支配权,能违背吗。政党强制性中心村建设,别以为不可能,过去老宅基地就这么干的,不然哪来的教员时代的农田水利建设
什么时候土地私有,具备产权属性了。产权这块是私人所有的地面附着物(包括房屋)这块,土地性质55年后一直没变。就是集体土地外的国有土地,也是70年住宅、50年商业使用权而已。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这点尽管很多年前模糊了,但宪法没变30年承包权不变,那是经济利益这块。早期是入股分红,后期就是城市低保。这是对农民几代人七十年付出的回报,相当于用纳税人的钱来买断身份,曾经的国企改制大家不陌生吧
我长期从事征地拆迁,我不知道。
集体经济难不成村级组织能私分土地补偿款吗,这分配权是区县级人大分配以及被授权的同级政府实施吧。具体经办才是村级集体,就这样,必须是区县财政部门会同土管部门的共同账户下处理,并保备上级地级市人大查询
土地问题,在新中国一直是严肃问题,涉及千家万户。每一次相关政策的改变都是国家人大、相关部委等立法、权力部门多年调研的结果。如集镇房屋面对城市居民的长租房政策(类别与西方房地产税,租金交由当地集镇市政,补贴相关管理经费。我二十年前就曾经被抽调,介入基层调查过)。目前政策也没出台
你懂不懂啊,农民个体得到的只是地面附着物补偿,俗称青苗费,以及后期的安置(目前是货币化一次性补偿,南京地区根据农民岁数,八万到十八万不等)。部分地区会出现土地补偿款说法,那是地区差异,实际都一样,土地补偿款多了, 安置补偿款就少了。那是部分地区政府对国家政策的不了解,或是故意曲解。这笔钱是国家对农民身份的赎买,是对农民几代人付出的表示。但绝对不是土地的赎买。性质等同于当年国企大下岗的买断工龄
我国任何法律解释都不可能出现土地私有产权问题,就算花大价钱拍卖的国有土地,也是一定年期的使用权。对于集体土地产权限定,尽管说起来产权远大于授权,但集体土地可能吗,土地抵押贷款都很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