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为实习鉴定伪造公章被行政拘留_风闻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1-19 22:12
毕业实习,是大学生毕业前必经的阶段,实习单位的盖章则是结业的重要证明。按理说,只要在单位按部就班地工作,实习期到了,取得单位盖章也并非难事。然而一位名为小邓的大学生却在盖章这件事上栽了跟头,而且这个跟头还不小,严重到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小邓是来自云南的大学生,今年大四到海盐县的某家具公司实习,实习合同约定实习期到今年年底结束。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11月份小邓的姐姐要出嫁,他要回家参加姐姐的婚礼。因为路途遥远,小邓就不想再回公司实习,但又担心违约导致公司不愿意在实习报告上盖章。于是小邓就动了歪心思,在网上买了个仿制的公章。定制公章的时候,因为害怕出事,他还自作聪明地把公章上的数字修改了一下。之后他给自己写了个“好看”的毕业实习报告,并盖上了自己的伪章。
然而,百密一疏,小邓回云南时把伪造的公章遗落在了出租屋里,巧的是,新搬进来的租客又正好是小邓实习单位的员工。这位员工见到公章,立即联系了老板,老板确认公章不是自己公司的印章后,便报了警。

警方顺藤摸瓜,通过房东联系到小邓,小邓直接承认了在网上买假公章的事实。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小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公安机关遂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
毕业实习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件大事,应该认真对待,小邓只因为嫌路太远就伪造公章,虚构毕业实习完成的事实,这既是对学校的欺骗,也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弄不好还会影响将来公务员考试、参军等的政审。所以这件事也是提醒大家要增强法律意识,诚信做事,以免在不经意间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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