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双标:从「蔡公投」到「蔡杀投」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11-16 03:50
民进党星期天举行的第十九届第二次「全代会」,以「一二一八公投」为主轴,蔡英文在大会致开幕词,及大会通过的宣言,都以「稳健执政、台湾有力」为诉求,宣布全党「正面迎战」四项「公投」,更强调「要当作期中考来拚」。
为此,此前召开的民进党中执会会议,通过了五千八百多万元的特别预算,以应对处理「公投」新增人事费、媒体宣传费以及民调费用。民进党中央也决定,将反「公投」宣传场次从三百场加开至二千一百场,自蔡英文、苏贞昌以降,全党倾巢而出地落乡进行反「公投」宣传。
蔡英文这次确实是「撩落去」,因为「四项公投」一过,势必会对民进党明年「九合一」的选情造成强大冲击。民进党在二零一八年「九合一」选举与「公投」的惨败,导致蔡英文被迫引咎辞去民进党主席,民进党的民调跌至谷底。如果不是后来蔡英文充分利用香港「反修例」事件掀起「反中保台」恶浪,蔡英文能否在二零二零年的大选中获得连任,也就充满不确定因素。所谓「一旦被蛇咬,十年怕草绳」,蔡英文对于此次可能会冲击民进党争取长期执政之梦的四项「公投」引发的连串负面效果,不得不防,因而成为「反公投」的急先锋。
奇异的是,也是在星期日的同一天,国民党在台中市举办「公投」说明会,马英九也「撩落去」地参与活动。他在发表演讲时指出,「公投绑大选」本来就民进党的主张,民进党的前辈蔡同荣对推动「公投立法」出力最大,被称为「蔡公投」,一生努力不懈。但现在又来一位姓蔡的,却是挡「公投」、毁「公投」,可以称为「蔡杀投!」他要问「『公投』毁灭掉,对你有什么好处?你愈是要毁灭掉,我们愈是要支持『公投绑大选』,实施『公投』就是要实施直接民主。」
还是马英九「心水清」,像匕首直刺民进党对待「公投」的双重标准,把民进党的虚伪揭露在人前。遗憾的是,这则新闻除少数媒体报导之外,并没有引发社会舆论的足够重视。否则,从「蔡公投」到「蔡杀投」,这确实是一个极具形象性的新闻素材及评议题材。
实际上,「公投」就是在民进党推动起来的,而且推动最给力的是民进党当时党内重要派系之一的「台独联盟」的头儿蔡同荣。因为他一生为推动「公投立法」不遗余力,因而获得一个「蔡公投」的名号。而民进党在今日也有一位姓「蔡」的重要人物,而且还贵为民进党主席和台湾地区领导人,却是在「杀公投」。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
说起台湾地区「公投」的历史,可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民进党自成立的那一天起,就一直在鼓吹「公投立法」。民进党的党纲之一是「台湾前途由台湾人民自主决定」,因而在很早就提出以「公投」决定台湾的「国土区域与国际地位问题」。极力推动「公投立法」的「台独联盟」主席、民进党「立委」蔡同荣,于一九九零年召集成立「公民投票促进会」,旨在推动台湾立法保障公民的直接民主权力,起先以「台湾进入联合国」为主题;他也因致力于促进「公投立法」,而被称为「蔡公投」或「台湾公投之父」。一九九一年三月,民进党「立委」卢修一、洪奇昌、叶菊兰等人提出第一个《公民投票法草案》版本,由「台独理论大师」、民进党「新潮流系立委」林浊水负责起草。一九九三年,第二届「立法院」成立后,蔡同荣、林浊水、黄尔璇等人再度分别提出草案,但提案均未获通过;蔡同荣提案中就包含了「不设限条款」,即允许人民就「主权」、「领土」、「国号」、「国旗」、「国歌」等进行「公投」;之后蔡同荣多次提案并获得民进党党团的支持。
一九九六年陈水扁任台北市长时,就曾经利用台湾地区首次实行民选「总统」之机,在台北市的行政管辖范围内,进行「废核」公投,并捆绑「大选」。但这是在没有法源依据,也没有主管机关管理的情况下,由台北市政府自行办理的。因而是「非法公投」。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立法院」二百一十名「立委」集中表决多个《公民投票法》草案。其中扁政府「行政院版」及「蔡同荣版」的「公投法」法案,因为当时民进党「立委」只有八十人,均势不力敌,遭到占有议席优势的国民党党团和亲民党党团联盟的合力狙击,而被否决,国亲联盟还讽刺民进党不敢支持「统独公投」。随后,在野党国亲联盟出于逆向思考和行动,充分利用占议席多数的优势,实行「以公投遏止公投」,通过了在「行政院版」基础上,对关键条文加以多重限制的《公民投票法》草案,规定「公投」能复决法律、立法原则、重大政策、「宪法」修正案,「公投」也能创制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但不得创制「宪法」。而且,将发动「公投」连署,及投票通过「公投案」的「门槛」,都标得很高,亦即「两个百分之五十」,不但是难以发动,而且即使是得以发动,也将难以通过,因而被民进党攻击为「鸟笼公投」。
尽管民进党极为不满由国亲联盟主导通过的《公民投票法》草案,但按照法律规定,陈水扁必须签署颁布。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陈水扁签字公布《公民投票法》,蔡同荣等人在旁见证,陈水扁将他签字用的笔送给蔡同荣,以表彰他长期以来推动「公投立法」的「功勋」。只不过是,陈水扁所签署颁布的《公民投票法》,并非是陈水扁本人及民进党所喜欢的。
但陈水扁却也发现,《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条的「防御性公投」,无需由选民连署,「行政院」可以直接提案,因而喜滋滋地表示,他「找到了巧门」,从而发动了「和平公投」,并将两个「公投案」捆绑「总统」大选进行「公投」。人们事后分析,陈水扁之所以能在民调大幅落后于「连宋配」的不利情况下,最终以微弱多数赢得「总统」大选而成功连任,除了是得益于「两颗子弹」,及「二二八百万人携手护台湾」之外,就是「公投绑大选」。尽管因为「门槛」颇高而导致连第一道「门槛」--投票率过半都跨不过,但毕竟是扯高了大选的投票率,并从而抬升了陈水扁的得票率。
陈水扁「食过翻寻味」,后来也两次推动「公投」,但都因「门槛」过高而未能沟通。这当然也包括由国民党推动的「公投案」在内。二零一七年十二月,「立法院」审议表决由「时代力量」提案,大幅降低「门槛」的《公民投票法》修订草案,得到占议席优势的民进党党团的支持,因而轻易获得通过。在二零一八年十一月的「九合一」选举中,再次实行「公投绑大选」,民进党以为又可带高投票率,有利自己的选情。但适得其反,不但未拉抬民进党的选情,而且民进党主张的「非核家园」和「同性婚姻」等政策「公投」被否决。另外,也在某些投开票站发生了混乱状况。二零一九年,民进党执掌的「行政院」又推出《公民投票法》修订法案,并仗着占有「立法院」多数议席优势,强行将之通过,把「公投」与大选脱钩,且确立「公投」举行时间,把打开了的「鸟笼」,换成了「铁笼」。
实际上,如果这一次「公投」民进党再次失利,就将会产生执政危机。其实,蔡英文现在就隐现了执政危机,从郑文灿迟迟未能接任「行政院长」,反而与蔡英文「有仇」的苏贞昌却「屹立不倒」,也是与蔡英文有「牙齿印」的赖清德却是在党内民调高企,其他不顺心的事还很多。可能这个她要籍此在党内「立威」的意图,促成了她要「杀公投」的另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