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嫖娼,为啥有人同情李云迪而黄海波却没有?_风闻
大湿兄啊-2021-10-31 10:06
2021年10月21日晚上,警方通报李云迪因嫖娼被行政拘留。22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布公告,对李云迪进行从业抵制。
作者对娱乐圈(姑且把李云迪也算作娱乐圈吧)的事情向来不感兴趣,不过,让我感到好奇的是,这事刚被曝光出来没多久,网上却跑出来一堆大V替李云迪的“隐私权”打抱不平了。
这里面除了澎湃新闻、环球时报总编辑胡锡进,甚至还有一个叫“中国慈善家”的杂志跑出来替李云迪鸣不平。
他们说的都对,一个人嫖娼了,法律上没有“示众”的规定,把一个嫖娼的人放在网上炒作的确不好。但这些人似乎忘了,嫖娼可是违法行为,请问这些大V们,一个人的“违法记录”算不算个人隐私?
自然不是。
既然不是个人隐私,你们在那大谈特谈李云迪的“隐私权”应该被保护,是不是有点搞笑?
除了为李云迪争取一个莫须有的权利,上面这些所谓的大V又抛出了另一个奇葩言论,质问为啥警方要向公众透露李云迪嫖娼的事情,“杀人不过头点地”,公众为啥要在网上把李云迪嫖娼的事情游街?
李云迪作为一个公众人物,警方自然有义务告知全社会他犯法了,警方藏着不说,感情你们是想要让那些和李云迪合作的品牌方当冤大头,继续付钱供他交罚款、吃牢饭的钱,甚至被放出来后继续嫖娼的嫖资?
即使警方不说,你们觉得这事在互联网时代能藏得住?
我还想质问一下前面提到的这些所谓的大V两件事,一是你们反对无休止的讨论“李云迪嫖娼”这件事,可是你们自己却借着这事又“蹭了一波流量”不是?
第二件事情是,李云迪嫖娼你们跑出来“喊冤”,要给他争取隐私权,那请问当年黄海波嫖娼的时候,你们都去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