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无神论史》连载27——遇日食不再处死或罢免大臣_风闻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1-10-29 17:53
编者按:为宣传科学无神论,从9月10日起,我们将连载李申的专著《中国无神论史》。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县人。1969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获哲学博士学位;200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转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现任中国无神论学会顾问、国际儒学联合会顾问、中国反邪教协会副会长。
第七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无神论思想
三、遇日食不再处死或罢免大臣
依据天人感应理论,假如出现灾异,特别是日食之类,则被认为是“阴侵阳”。是臣子要犯上作乱的象征,因此要处死“三公”这个国家最高级别的臣子,包括宰相,或是太尉(军事主官)。如果是洪涝灾害,则认为是司空(三公之一,主管水利)的责任,因此就处死或罢免司空。这样的制度形成于西汉,东汉时进一步贯彻实行。
东汉第一个因灾异而被罢免的三公,是徐防。原因是“灾异屡见”(李贤《后汉书注·安帝纪》)。先是水灾,死者数以千计。接着是日食,京城洛阳又阴雨连绵,庄稼发生虫灾。当时徐防身任太尉,是三公中的最高长官,应对灾异负责,于是被罢免,时间在汉安帝即位之初的永初元年。
徐防以后,因灾异而罢免三公就成为一种惯例。到汉桓帝,几乎每年都有因灾异而罢免三公的事件。
建和元年,即汉桓帝做皇帝的第一年,正月日食,四月地震,六月,罢免太尉胡广。九月,京城洛阳地震,罢免刚上任三个月的太尉杜乔。建和三年,四月日食,八月彗星,九月水灾,罢免太尉赵戒。
元嘉元年,京城旱灾,瘟疫,罢免司空胡广。元嘉二年日食,罢免司空黄琼。
第二年,永兴元年,黄河水灾,蝗灾,罢免司空赵戒。永兴二年,地震,旱灾,蝗灾,日食,罢免太尉胡广。
永寿元年水灾,罢免司空房植。……
三公之中,被罢免次数最多的人,是黄琼和胡广。被罢免最多的职务,是司空。
东汉初年,即汉明帝永平十三年,也曾经发生日食。三公也曾要求辞职。但汉明帝说,“灾异屡见,咎在朕躬”(《后汉书·明帝纪》),自己承担了责任。这本是从此纠正西汉因灾异罢免三公的错误。然而从汉安帝罢免徐防开始,因灾异罢免三公的事就愈演愈烈。东汉末,桓帝、灵帝时代到献帝初年,因灾异罢免三公的事,几乎每年都有发生。直到曹操担任三公职,东汉因灾异罢免三公的事,才告一段落。
曹操死,曹丕先是继承王位,后又废掉汉献帝,建立魏朝。不久,就发生了日食。有关部门上奏,应该罢免太尉。曹丕下诏道:
灾异之作,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己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之眚,勿复劾三公。(《三国志·文帝纪》)
曹丕仍然相信,日食等灾异事件,是上天对于人间的谴告。但是他认为,应该对灾异负责的,是君主,因而不去罢免大臣。并且指示,今后如有灾异事件,也不要罢免大臣。曹丕的诏书,对于纠正汉代让三公对于灾异负责的错误做法,是一个重要步骤。而纠正这一错误做法,也是在汉代天人感应学说的防线上,打开了一个缺口。
魏文帝曹丕的指示得到了贯彻。他儿子魏明帝太和初年,发生日食。这次不仅没有罢免三公,太史令许芝还建议,皇帝和太尉应该到灵台,也就是当时的国家天文台,进行祈禳。汉明帝也不允许。他下诏说,这是上天对于自己的责备,不可以转嫁他人。
到晋代太康年间,也是接连发生灾异。太康七年,还发生了日食。晋武帝司马炎也认为,该对灾异负责的是自己。太尉、司徒、司空这三公都要求辞职,司马炎不予批准。
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朝廷上仍然辛勤地观测着各种天象,注意着各种异常的自然现象,从中推测天意,但因灾异而罢免三公的事,基本上没有发生。
四、质疑善恶报应思想
汉代的善恶报应学说有两家:儒教的报应说载于《周易》:“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道教的报应说,一是《老子》的“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一是《太平经》的“承负说”,认为一个人的善恶要由他的子孙来承当。行善者儿孙得福,作恶者儿孙受祸。在报应由儿孙承当这一点上,中国土生土长的两大宗教是一致的。
司马迁撰《史记》,写到伯夷的命运,于是又想到了英年早逝的颜回,可能也想到了他自己的命运,于是激愤地问天:
或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若伯夷、叔齐,可谓善人者非耶?积仁洁行如此而饿死。且七十子之徒,仲尼独荐颜渊为好学。然回也屡空,糟糠不厌而卒蚤夭。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
盗跖日杀不辜,肝人之肉,暴戾恣睢,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竟以寿终,是遵何徳哉?此其尤大彰明较著者也。若至近世,操行不轨,专犯忌讳,而终身逸乐,富厚累世不絶。或择地而蹈之,时然后出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祸灾者,不可胜数也。余甚惑焉,傥所谓天道,是邪?非邪?
(《史记·伯夷列传》)
司马迁是历史学家。他对于天道报应的质疑,有着充分的事实根据。然而孔子说:“不怨天,不尤人”(《论语·宪问篇》)司马迁的质疑,属于“怨天”一类。在刚刚主张独尊儒术的汉朝,他对天道报应的质疑得不到响应。而且由于当时的社会秩序大体安定,国家政权运转还算正常,善人恶人大多都能有相应的结局,他的质疑也就被现实掩盖下来。
东汉末年,社会动乱,善得恶报、恶得善报的事情更加突出。呈现于社会表面的重大事件之一,是曹操陷害太尉杨彪事。
杨彪在东汉末年,曾历任司空、司徒、太尉,三公之职全都做过。其曾祖杨震,就以廉洁著称。建安元年,曹操将都城由洛阳迁到许昌。庆祝迁都大会上,他见杨彪面色不悦,就借杨彪与当时发动叛乱的袁术两家有婚姻关系,诬陷杨彪要图谋废掉献帝,“被以非罪,篣楚并兼,五毒俱至”(《后汉书·袁绍传》)。孔子谪孙孔融时任将作大匠,来不及换上朝服,去见曹操说:
杨公四世清徳,海内所瞻。《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以袁氏归罪杨公!《易》称积善余庆,徒欺人耳。(《后汉书·杨震传》)
曹操说,这是皇帝的意思。孔融说,假如成王要杀召公,周公可以说他不知道吗?由于孔融等人的营救,杨彪未能被杀。但这件事说明,政治混乱、社会动荡,一定会促使人们对所谓善恶报应的怀疑。
大约这一时期,一位叫李康的儒者写下了一篇《运命论》。开宗明义地说道:
夫治乱运也,穷达命也,贵贱时也。……其所以得然者,岂徒人事哉,授之者天也,告之者神也,成之者运也。
也就是说,人的富贵还是贫贱,都是天命,是上天决定的,由神祇告知的。这是自孔子以来儒教的基本信仰,没有什么新奇的地方。但是在汉代流行善恶报应的情况下,却起到了否定善恶报应的作用。所以这篇文章很短,理论上也无创新之处,但却在东汉末年造成了广泛的影响。
东汉末年广泛流行的《论衡》,也极力主张“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王充把人的命运分为“正命”“随命”和“遭命”三类。正命是上天赐予的本来命运。不必行善,就可以得到幸福;当然,未必作恶,也会遭受苦难。随命,即随着个人品行的善恶而得到的报应。遭命,是突然遭受的命运。行善的反得恶报,作恶的反得善报。似乎面面俱到,但不认为善有善报,而认为命运是不可抗拒的上天之命,则影响深远。
从东汉末年到晋代初年,这一时期的中国社会,政局更加混乱,社会也更加动荡。行善的反得恶报,作恶的反得善终的事例,比比皆是。于是,命定说广泛流传开来。晋代,著名儒者挚虞发扬王充的天命说,作《思游赋》,认为“富贵在天”,不可改变。其序言道:
虞尝以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天之所佑者义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顺所以延福,违此而行所以速祸。然道长世短,祸福舛错。怵廹之徒不知所守,荡而积愤,或迷或放。故借之以身,假之以事。先陈处世不遇之难,遂弃彝伦,轻举远游,以极常人罔惑之情。而后引之以正,反之以义,推神明之应于视听之表,崇否泰之运于智力之外,以明天任命之不可违。(《晋书·挚虞传》)
《思游賦》假托黄帝的后裔,王充的信徒,周游天地之间,见到了许多神人,求教了许多问题。最后得出结论是,要“信天任命”。于是回到了家乡,“乐自然兮识穷达,淡无思兮心恒娱。”(《晋书·挚虞传》)因为这一趟旅游,证明了“天任命之不可违”,自己也就“崇否泰之运于智力之外”,不再信什么善有善报,也不再和命运抗争了。
李康的《运命论》,王充的《论衡》,挚虞的《思游赋》,对于魏晋南北朝的社会思想,都造成了很大影响。他们的共同点是,不再相信善恶报应,认为命运是上天决定的,个人的努力,是没有用的,至少是很少有用的。
这本来是发生在儒教内部的神学争论。是相信善有善报,还是相信命运前天定,都不过是对神的意志的一种解释。但在和《易传》、《老子》的报应思想对立的意义上说,当时则是属于天道自然思潮的组成部分,因而具有无神论的意义。
挚虞以后,这本是儒教内部关于教义的争论,遂波及到了对佛教教义的理解。因为佛教不讲命运神定,他们极力主张的,是轮回报应。也就是说,在佛教看来,善恶报应的结果,决定着人在轮回链条中的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