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二房东跑路,近两百人受骗_风闻
石佳佳律师-律师-公众号:律界佳族-做有人文情怀的好律师2021-10-29 20:32
最近,北京望京某二房东跑路事件发酵,受害租客近两百人。据悉,跑路二房东名为张伟,在望京租房圈小有名气,常年为阿里、美团、字节跳动等互联网大厂的员工提供租房。他先从自如、链家、相寓北京等中介公司或者房东处拿下房源,之后以年租的方式转租给租客。租金比市场价低。如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此事中的一位受害者杨宇(化名),他租的房子按市价为7830元/月,但在张伟处只需要5300元/月。

从租客获知房源信息的途径看,张伟为这次的跑路做了个很大的局。据报道,有租客是通过公司内网同事发布的房屋转租信息找到的房子,同事已经住了一段时间。这说明张伟是提前就在各互联网大厂的员工里做口碑,以所谓的优惠房源招徕更多的租客。待更多租客上钩后便收网跑路。目前了解到的受害租客已经超过了180人,涉案金额以千万记。
此事一出,自如、链家、相寓公司相继发布声明。
自如表示:针对这一事件涉及的相关租客,我们决定将全额承担他们的损失,预计约500余万元。具体到每个租客的沟通安置,我们将组成专项团队,委派专人跟进。我们也在此提醒大家,租房过程中需警惕低价、年付租房陷阱,一定要辨别真伪房东、认准正规专业机构。

链家表示:我们对该事件中的租户致以诚挚的道歉。此事的发生,我们有不可推卸的核查责任,我们将垫付涉及链家的客户全部损失。
相寓表示:我们将承担全额损失预计150余万元。同时,也真诚的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低价租房的陷阱,签约时请查验是否为业主本人出租,并选择正规专业机构。
毫无疑问,在此事中,张伟已经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伟诈骗群众近200人,涉及房屋150多套,诈骗金额上千万,情节非常严重,若被抓获,很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然而对受害的广大租客来说,最重要的倒不是张伟坐多少年牢,而是被骗的租金和住房该怎么解决。像这类有预谋的诈骗案件,嫌疑人得到款项后往往会快速地消化洗白,追回的可能性很小。而涉案房屋则需要依靠房东、中介和租客三方协调解决。

据了解,多数租客现在都面临着被房屋中介公司和业主清退的情况。有的业主为了让租客腾退房屋,甚至采用暴力砸门和断掉电表的方式进行驱赶。中介公司则是进入租客房间,将租客的行李物品打包封存。然而根据住建部《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十五条:
住房租赁合同期满或者解除,承租人应当及时腾退租赁住房,出租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腾退。承租人拒不腾退的,出租人可以依法要求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尚未实施,但也可知国家是不支持业主或者中介采用暴力方式逼迫租客腾退房屋的,存在争议,应当诉至法院。
在这类事件中,租客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没有了立足之地,租金打了水漂,生活很可能因此陷入困境。去年12月,一位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的租客就因蛋壳公寓暴雷,被房东要求一个星期内腾退房屋,于是在绝望中点燃房子后从18楼跳下身亡。

固然,面对悲剧,我们要提醒广大租客事前提高防骗意识,查验房东身份和房产信息,尽量选择正规租房渠道。但居于供给端的违法转租行为才是悲剧发生的源头,理应加以更严厉的监管。比如凭张伟一个人,为什么能拿下多达150多套房屋用于转租而不受限制,这无疑是个风险隐患。
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住建部的重视,**根据《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第19条:**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城市人民政府规定规模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第49条:自然人转租住房套数或者间数达到规定规模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房产管理部门发现自然人转租达到规定规模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待这个条例正式实施后,相信住房租赁市场的这类乱象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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