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之所以是强权,并不是因为战无不胜_风闻
托卡马克之冠-自由撰稿人-不首先使用种族歧视和双重标准2021-10-23 14:43
强权之所以是强权,并不是因为战无不胜,而是因为滚刀肉,打不死。
实际上传统强国很少有哪个是战无不胜的,翻开它们的发家史,个个都有一屁股的败仗,甚至受到严重侮辱的都不少,但强权之所以是强权,就是因为怎么打都打不死,你击败它,羞辱它,可它还是强,它就是死不了,缓过劲来给你一刀你就化了。
你看看那些历史上的超级强权,汉唐、罗马、法国、波斯,奥斯曼,英国,个个都满头满脸的败战,还多次受辱,汉朝有白登之围,有和亲,和匈奴交战也多次失败,唐朝长安六陷,天子九迁,和吐蕃交战也是一堆败战,罗马在共和国时期就被高卢人攻陷过,汉尼拔和辛布里把罗马杀的家家披麻,户户戴孝,法国是败阵和胜战差不多一样多,可能败战还多一点,波斯最惨,居鲁士大帝被斯基泰人砍了头,奥斯曼直接苏丹被关笼子里,晚年被欧洲人花式羞辱,英国虽然橄榄过各路土著,但也被土著花式橄榄过,从祖鲁人到锡克人,从阿富汗到北美,英国击败过的每一个对手都击败过英国。
可你就是打不死它们,只要他们稍微缓过劲来,你大爷永远是你大爷。
强权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不怕败战,败了再打,没完没了,反倒是那些历史上其兴也勃其亡也忽的短暂强权,在它兴盛的时候确实是战无不胜,但只要输一场就一蹶不振,没有那种不依不饶没完没了的能力。
这也是我们不能因为美国当下的颓势就轻视美国的原因,因为美国很符合这一特征,一屁股败战,甚至多次受辱,但就是打不死。
你仔细看看美国的战史,你会发现美国的胜率真的不高,二战后就没正经怎么赢过,二战后第一场朝鲜战争,被人从鸭绿江铲回三八线,一度连汉城都丢了,越南战争失败,冷战赢了面子输了里子,阿富汗战争失败,伊拉克战争替伊朗做嫁衣,叙利亚战争失败。
论受辱,猪湾事件,黑鹰坠落,阿富汗战争这些大路货就不说了,美国早年曾经被加拿大攻占过首都,还一把火把白宫给烧了,西进运动多次被印第安人反向剥头皮,推行门罗主义时期曾经被智利羞辱,海军曾经被巴巴里海盗击败并俘虏战舰,水兵被卖为奴隶,英国发起废奴运动之后,美国贩奴船曾经被英国海军在大西洋上屠杀,最严重的侮辱是一战后,威尔逊以欧洲仲裁者的派头参加巴黎和会,结果被英法联手羞辱,最后美国甚至没有加入美国自己倡议建立的国联。
美国也是一屁股败战,被天南海北各路人马花式羞辱过的。
可你能说美国不是强权吗?
法国打再多的败战,法妖还是法妖,人家现在照样是欧陆首强,中国的胜率也不高,宋朝时候南宁还被越南攻陷过,可中国就是中国,现在还是东亚首强,气死各路蛮夷。
因此,切不可以强权一时的颓废就低估它们,因为人家吃的就是滚刀肉这碗饭,评价强权,不能以一时的形势或者一两件武器的强弱去判断,必须以更宏观的尺度,更大的时间跨度,从文明特征的角度去判断,要知道也就20年前,中国还是个摇摇欲坠的瘪三,现在呢?20年放人类历史上很长吗?
美国也一样,70年代的美国比现在还窘迫,汽车产业闹到议员带头上街打砸日本货,比印度打砸中国电视还难看,印度至少是民间打砸,福特见勃列日涅夫的时候一开始说希望邀请勃列日涅夫去瑞士,勃列日涅夫说可以是中立国,但必须是对苏联有利的中立国,最后选了芬兰,后来福特甚至直接跑去海参崴见勃列日涅夫,苏联一点面子都不给美国。
然后你再看看90年代,美国人五人六的,整个国家跟吃蜂蜜屎一样乐呵呵的,和70年代的窘迫简直天壤之别,但前后间隔也就20年。
和美国对抗,不能因美国打了败战吃了亏现了眼就沾沾自喜,美国的败战还少吗?美国立国至今,几乎十年一现眼,各种丢人,打败战和丢人根本伤不了美国根本,中国的败战还少吗?中国受辱还少吗?中国死了吗?我们照样活得的好好的。
论败战多,谁能多的过法国?连法国都能生龙活虎的,美国凭什么不能?
和美国对抗,不能近视眼,要把视野放到20年,30年甚至几代人的尺度上去,要做好功成不必在我的准备,要做好局势来回反复的准备,不能像日本一样,得势时忘乎所以,失势时一蹶不振,要拉扯,要纠缠,要当滚刀肉,铜豌豆。
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看到,美国不怕败战的同时也意味着我们要敢于和美国动手,美国的特点是不怕输,就怕怂,美国是很能接受败战的,它都败了那么多次了,从来都不伤根本,但美国绝不接受不战而退,美国每次受辱都是头铁导致受辱,而不是认怂导致受辱,海明威是美国最伟大的作家,因为他完全吃透了美国人的心理,就像《老人与海》里说的一样,人可以被摧毁,但不能认输,这是典型的美式思维,大萧条时期,美国总统胡佛在经济一片凋败的时候坚持穿高档衣服,抽顶级雪茄,他的解释特别有意思,他说他以前基本不怎么抽烟,但是在这种艰难时期,身为总统要是自己都认怂了,国民就更撑不住了,这和我们中国认为艰难时期国家领袖必须勤俭节约共度时艰的思维方式根本不同。
美国能够接受败战,不要怕击败美国导致局势不可控,但美国不会不战而退,大马哈鱼可以被吃光,但老头不会认输,所以我们应该去吃大马哈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