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领域新形势遇到新课题应与时俱进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10-21 05:27
「一年一度秋风劲,不似春光,胜似春光」。澳门特区二零二一/二零二二年司法年度的开幕典礼,在秋色浓重的昨日举行,但却洋溢着司法领域也努力实践「贤能爱国者治澳」的涟滟春波,催发着新一个司法年度,在新形势中与时俱进地应对新课题,与全澳其他领域的爱国爱澳者们,共同谱写「一国两制」的新篇章。
实际上,在昨日的开幕典礼上,无论是行政长官贺一诚的致辞,还是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和检察院长叶迅生的讲话,还有律师公会会长华年达的发言,除了是例行「总结过去一年,期望未来一年」的内容之外,还根据形势的发展,「搅搅新意思」地增添了若干新内容,主要是围绕着「爱国者治澳」和「横琴方案」等「新鲜热辣」的新议题,从自身的角度提出一些新的构思,鼓励司法官们努力践行新实践。
其中,贺一诚在重申特区政府将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绝不允许任何外部势力干预澳门事务,及一如既往坚定维护司法独立、捍卫司法公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持续优化司法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司法软硬件建设,团结司法界、法律界及社会各界人士一道,共同推动澳门特区法治事业向前发展的决心在信心之外,也指出法治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法治只有与时俱进,才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提到新冠疫情在给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新的要求、新的挑战,例如,如何平衡公共卫生安全与个人权利自由之间的关系;如何在确保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妥善保护个人资料的安全;如何有效解决疫情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民商事纠纷;如何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界作出及时的回应。与此同时,贺一诚还强调指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是澳门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做好粤澳合作开发横琴这篇文章,同样需要澳门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大胆创新、贡献智慧,故此希望法律界就合作区民商事规则与澳门衔接及合作区建设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为合作区发展提供专业、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促进澳门巩固提升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而岑浩辉则结合「爱国者治澳」的命题,要求各位司法官们重温就职时的誓词,不忘初心使命,拥护并执行澳门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而且不仅要牢记在心中,更要体现在履行司法权的过程中,要落实在对具体案件的审理活动中,尤其是要体现在涉及国家宪政体制和「一国两制」基本制度的重大案件的审理中。与此同时,应以开阔的视野、创新的思维去解决「横琴深合区」建设中遇到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障碍,加快推进区际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安排的磋商,创新粤澳司法合作新机制,使澳门与「深合区」之间的司法合作更加深入、更为全面,为深合区建设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叶迅生也提到,检察院在司法实践中必须加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自觉意识,始终准确把握「一国两制」正确方向,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宪制秩序,尊重国家主体实行的社会主义制度,旗帜鲜明地维护国家安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
华年达是葡裔人士,也提到了「爱国爱澳」。虽然他出生于葡国,也虽然在回归前曾经是葡国社会党澳门支部的负责人,更虽然他与曾任葡国社会党主席和社会党国际联盟主席的现任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是「战友兼朋友」的关系,但与此同时,他却是澳区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会议的成员,显示他已经向身份证明局办理确认自己是中国公民的手续。而且他的儿子华子锋也被邀请出任安徽省政协委员,因而他在昨日这个庄重的场合诉说「爱国爱澳」的情怀和意向,并不违和。而且他更「加码」指出,「我们还需要智慧且有才华的爱国者,他们需要对未来有远见,能够为共同利益和实现社会公正而努力——而不仅仅是那些卑躬屈膝、目光短浅,坚持宣传其爱国主义,以引起注意并为自己谋取利益的人。」把「贤能爱国者治澳」的精髓,诠述发挥得淋漓尽致。当然是吻合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提出的「爱国者治澳」的「红专结合」标准。实际上,司法官掌握着司法公正天秤上的砝码,因而爱国情怀与业务精良相结合,更形重要。
相对于香港特区司法机关中的某些司法官尤其是外籍法官,充满对殖民主义崇洋媚外的意识不同,澳门特区的华人司法官,都是在《中葡联合声明签署》后陆续加入司法系统工作的,因而基本上没有殖民意识。无论是在中国内地、台湾地区、澳门特区或包括葡国在内的海外修读法学专业知识者,其「中华」意识特强,其「爱国爱澳」的情怀几乎「先天生成」。因此,他们在处理相关案件时,就在依法办案的同时,更为注意坚守「一国两制」原则,让不拥护基本法、不效忠特区的违法行为难逃法网。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就是当中的一些葡裔法官,在参与合议庭审理与政治问题相关的案件时,虽然也与另两位华人法官一道对判决书投下赞成票,但往往会附带发表一份表决声明,表达自己的某些不同意见。但基本上并非是政治范畴,而是对人权法理上的不同见解。这是属于法官的「表意自由」,并不妨碍全局大局,反而更能凸显在澳门实行的「一国两制」是较真的。
这当然也印证了贺一诚昨日提出的问题,虽然主要是体现在抗疫防疫工作的矛盾方面,但同样也可适用于与政治相关的案件上。在必须贯彻「爱国者治澳」的大局,不能忽略细节问题,以取得平衡及最大公约数。这种政治艺术,类似政制设计的行政机关与立法机关既互相制约又互相配合,重在行政主导那样,在维护国家及特区利益与注意个人权利之间能够平衡,但重在维护基本法和特区法律。
司法机关如何配合「深合区」的发展,也是一个新议题。当然,横琴仍然实行内地的法律体系,因而澳门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并不及于「深合区」,对此,澳门要有「自知之明」。澳门司法机关为「深合区」发展作出贡献,主要是体现在澳门境内,对参与「深合区」运作的企业和人员的司法管辖。更重要的是,如何在司法协助方面,主动对接。实际上,随着「横琴方案」的深度实施,必须会有一些跨境的商事、民事以至刑事案件的发生,而且因为两地的法律体系不同,而会产生法律冲突。如何协调及调和这些法律矛盾,就是司法机关应当关切及研究的新课题。
司法机关的另外一个新课题,就是如何配合好澳门特区以至澳珠之间的防疫抗疫工作。检察院已经对某些违法行为的案件进行侦查或起诉,法院也审理及判决了一些案件,对破坏抗疫防疫工作的行为发挥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似乎仍有改善空间,就是可根据防疫抗疫的需要,特事特办,予以优先排期处理,不宜将之混合进普通案件排队等候,让司法震慑作用发挥得更及时更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