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命:价值建设(二)生来就有德(11)_风闻
以辛德之名-2021-10-21 08:50
11.上善若水,大爱无彊。
11.1善是竞争的锚点,爱是信任的关键。如何确定竞争的边界,一直是社会伦理最关注的问题,试图将竞争定义为恶,或者将竞争对手定义为恶,这是很多群团在竞争中喜欢使用的手法,但是这样做的结果,除了带来更大更多的恶以外,看不出对人类有什么益处。非信者罪,文化不同,时代不同,建立信任的纽带也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人类社会建立信任最基本的要求是爱,从基于血脉的对家族、宗族、部落的爱,到基于文化的对城邦、民族、国家的爱,社会的扩大,爱的范围也在扩大,爱吾爱以及人之爱的博爱精神,正是随着人类对于自身同一性的高度认知而出现的。从这些我们可以认为,恶就是没有与社会要求相适应的爱。
11.2从生物学上讲,爱是亨德的报偿。因为繁殖对于生物个体而言,特别是哺乳动物,是非常重的负担,是一种彻底的利他行为,所以,自私的基因为了鼓励这种行为,进化出生物个体爱的本能,这种本能是通过诸多感情的奖赏来实现的,比如愉悦、满足、快乐等幸福感。到了基于文化的人类社会出现,爱的重要性不但没有降低,反而更加重要,因为对于自我意识强大的人,他们认识到自己是独一无二的类,自我亨德实现,只依靠血脉是不够的,必须表达于社会,自我的传播才是可能的,而文化就是这些自我意识强大的人搭建的,所以文化里的爱超越血脉,甚至超出亨德的需求,爱成为追求成就感、幸福感的根本动力。
11.3一个健全的社会是一元多样的开放社会,一元只有从全社会认同的爱出发,多样才可被接受,有多少爱才有多大的社会,社会的扩张也就是爱的扩张。但是,爱本身是利他行为,与竞争的利己行为有外在的冲突,而竞争又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核心力量,为了爱抑制竞争,也就是要求人类不再进步,这样的社会是不可继续的。所以,正确调节二者关系,明确各自的界限,是非常考验一个文明智慧的事情。
11.4“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这是竞争的本义,自己冒头,但不要踩人,只要自己有利于他人,即使不与人争斗,也可被众人选择。自然竞争就是这样,但要我们做起来确实很难,因为我们太聪明了,只要稍微越过一点界限,巨大的利益就唾手可得,特别是解释权在手,这样做就更加得心应手。人类社会竞争的残酷性,不仅超出了自然生态中的种种可能,甚至远远超出了我们自身的想象。但如果因此对未来过分悲观那就大可不必,同样的,人类在许多关键时刻爆发出的爱,爆发出巨大的牺牲精神,也是平时的我们难以想象的。
11.5同样是人,甚至是同一个人,为什么在不同的时候表现如此不同,同样的行为,如果是自己所爱之人,我们可以宽容以待,而如果是自己所恨之人,我们却咬牙切齿。造成这种差别的关键是,彼此心目中有没有认同,彼此的信约是否可以互相包容。在人类的历史上,有过许多次的宗教迫害,而最严重的的迫害往往是发生在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间,在一致对外时,他们同仇敌忾,互称兄弟,在内部斗争时,他们互称异端,下起手来毫不留情,这个时候我们不禁要问,他们彼此的认同去哪里了呢?
11.6要更好的协同,要更低的成本,最有效的办法,就要强化组织的纯洁性,把成员物化,所以就有了大清洗。军国主义在很多时候被人奉为济世良方,认为是可以最大程度动员社会力量的良方,但在人类历史的反复实践中,真正能够长时段存在的军国主义几乎没有,这是因为高度纯洁的组织,是完全不具备自主升级能力的组织,这样的组织只能对预设状态作出反应,而一旦超出预设范围,执行机构就会不知所措,而本身的自省调节能力几乎没有,随着时间的变化,各种社会问题持续积累,在超过一定限度后,社会就崩溃了。
11.7所以,持续的组织升级包容,完善的能力适应性调节机制,坚持进步的发展道路,是一个健全社会必须具备的条件。这就要求既具有良好的生态,又要有鼓励竞争的机制;既要有广泛的目标认同,又要有尊重多样化的集体意识;既要有严谨规范的伦理法度,又要有开放宽容的进步空间。社会是复杂的,社会是变化的,我们既要有开明的保守者掌握节奏,又要有守序的改革者提供动力,一元多样的社会生命力远大于一元趋同或多元极化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