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难的本质在于法律执行问题_风闻
不是苦力的苦力娃-2021-10-16 19:16
调解,诉讼(行政),都是为了解决矛盾纠纷
调解是柔性的,诉讼(行政)是钢性的
调解的初阶就是平等个体间的低烈度博弈,点到即止,双方接受,矛盾处理好。
中阶是家族,群体,行业,团体,村居委等相关但外部的力量介入,具有一定权威,具有一定的仲裁性质。较大程度介入双方矛盾,以法律或非法律的准绳,给出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案,通常还带有其他权利的介入,综合影响双方达成协议。
高阶是,政府以及某些权威的介入的带有强制力的调解。两种表现,一,损害一方权利强行调处 二,权威裁决,双方基层满意或不得不满意。
高阶调解的好处是,权威加持的调解履行和矛盾的压制可能性极高。不要以个人角度,以社会角度,很有效果,很有效率。比如公安的一些调解。
世间无两全法,多数成功的调解,也是不可能真正让双方完全满意的。只要达到认可即可。
怕的是,不认可!
一方不认可,还强行调解,或压着调解先行,都是压制矛盾,制造矛盾,积累矛盾。
损害的是国家权威,法治权威,社会利益。
为什么有一方不认可的可能?不外乎调解方案非法(不合理),一方不懂法。
调解方案非法或不合理暂且不讨论
不懂法,不服法,是多数调解难的根源
调解难得多方的不懂法,不服法,必然是执法者在若干年的执法,审判等法的履行执行过程中未做到严格执法,充分体现法的权威的结果。
因此他们认为规则不是合理性和法律,而是自己的利益有无得到扩张。或调解者的利益—矛盾是否被压制。
如此,怎么调解?调解应该是国家法度指导下的若干社会规则的民间的矛盾处理方式
本身,是法治的前延。而众所周知我国的法治是不健全的,权威是有损的,执行是非钢性的。
矛盾纠纷调解处理不了,司法介入后也不能及时处理,司法判定后,执行不了。
有了这个预判,各方又如何完全做到法律指导下的调解矛盾?一方既无法律强制的恐惧,对方也无能借力其他权威支持。干嘛调解?占着目前利益不好么?
而我国法律执行体系如果严密,而众所周知调解是可以保留较多利益的,毕竟这是柔性博弈。而司法审判,法律执行下,那就是丁是丁卯是卯,总的来说,没调解效果好—对各方利益而言。
但是调解不了,法律就会自动执行/履行
干嘛不调解呢?
不要以为他们不懂法,他们懂得很!
刘邦的约法三章,除了傻子,无人不懂,得到高度执行。为什么能够高度执行?
因为刘邦约法三章,初期可能比所谓的先进的资本主义法治,社会主义法治执行起来更到位,更严肃,更严格。(历史局限性大家都懂,不用较真)
我们得法律执行明显不到位,因此调解自然难
因为,他们不傻!法律没体现其钢性,群众们,执法者,司法者们自然也不在乎了。都不在乎了
能不调解难????????
大家都在做利益计算!!!!!
任何一个泼妇,当你告诉她调解挺好,司法会杀头
她必然老老实实的让出侵占邻居的几垄菜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