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力不平等问题_风闻
闽厦赵彦祖-学习和理解这个世界的一切2021-10-13 19:07
10132021
现实世界里,个人的影响力受制于人际、环境、物质条件等,都会维持在一定范围内。而在网络上,名流的影响力已然大到可以任意碾压普通个体的程度,而且名流还可以动用金钱和权力操控媒体平台,控制信息流通(控评、禁转、删帖),更是进一步加剧了再网络上的影响力不平等。
现在的情况就是,言论自由不等于传播自由,信息传播可以被人工屏蔽、被算法压低、被金钱干预控制,你说的话没人听见,没人看到,自由了个寂寞。而且权利平等也不等于影响力平等,比如你再怎么强调法律面前要讲证据,但如果双方的影响力出现巨量的不平等,那最后同样会干扰对个人权利的维护,最后可能就是公堂上胜诉了,社会上却身败名裂了。
在这个信息技术持续深入社会,信息传播渠道已经全面且高效覆盖个人感知的时代,由能力、身份、荣誉、营销等带来的影响力,已经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了,那既然是权利,公民可以合理合法使用这项权利,但如果违规违法甚至犯罪,也应该被限制甚至剥夺这项权利。
影响力虽然看着是虚的,但对现实社会的影响和改造,的的确确就是会不断落实到普罗大众的行为和思想上,好人好事就是会让社会向好,而坏人坏事也同样会导致社会动荡分裂。
不过个人的影响力确实难以客观衡量,影响范围、影响结果也难以认定,在当前条件下,有关部门管理起来手段也偏向粗暴、简陋乃至一刀切,缺乏公民尊重、精细化调控,也缺少社会公众的参与和监督。
互联网信息化社会,应当是要不断实现网络法治,保障人人冲浪的权利平等和资源的。只有在公平公正法治的维护下,才有可能实现网络信息的交流自由与繁荣。
信息传播平台不能既当裁判,又当所有者,执法、立法和司法不能三权合一,这都是基本常识吧。网络大V和网红,也不能既拥有巨量的影响力,又不对自己影响力造成的后果负责,权利和责任要统一,这也是基本常识吧。
互联网本来就是现实社会的延伸,也没有独立于社会现实生活之外,那就不可能在违背现实社会的规律的情况下,还能落实公平和促进繁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