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律师对《长津湖》似乎而非的奇葩评论,律师就这水平?_风闻
lion-2021-10-11 07:04

1.战争,微缩一下就好比个人之间“打架”。我闯入你们家烧杀抢掠奸淫,你奋起反抗,你却说打架的“电影”,应该表现反对“打架”的主题?你们家人勇敢的反抗都是假惺惺的喜欢打架、毫无恐惧,违反人性?这TM要在抗战期间,这不是汉奸吗?
2.律师的基本工作是进行判断、推理和论证,进而形成辩护。而一切判断推理和论证的前提,是对概念的精准把握。战争这个概念,除了狗咬狗的战争(如1904年的日俄战争),大多数情况下,参战的双方或多方,是有正义和非正义之分的。对于正义的一方,他毫无恐惧地奋起反抗,保家卫国,不仅不是违反人性,恰恰是人性光辉的闪耀。人性中有恐惧的一面;但也有克服恐惧、反抗邪恶、保卫自己正当权益的一面。
3.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改编的同名电影,虽然原作的基调是宗教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作家反对战争,对战争各方的受难一并给予了深切的同情;但整部作品的基本主题则是肯定这次战争中俄国人民正义的抵抗行动,赞扬俄国人民在战争中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和英雄主义。至于好莱坞一系列战争题材的电影中,表现美国大兵英勇无畏的情节多了去了,咋不去喷?
4.孟子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不分青红皂白地一概反对战争,反对一切战争,甚至反对战争中的正义一方,不是傻就是坏。
5.律师,应该是公平正义的代言人,应该有正确的三观。否则,要么沦为讼棍,要么沦为公知,要么二者兼具;无论你法律条文背得再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