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合法性”不是不能讲,但必须讲清楚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_风闻
fuhao3503-2021-10-07 08:35
【本文由“印加节度使”推荐,来自《谈一谈政治合法性》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所谓政治概念的量子特征,实质是政治概念的定义权/话语权的问题。
换言之,类似“阶级”这个概念如何定义它的内涵?又是谁来定义?这个就是作者纠结之处。
字同意不同,意同字不同。不同阶级的立场,显然会决定出不同的概念内涵。
包括作者在内的很多人,都喜欢这样大大咧咧地举出一个看似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形而上的概念,觉得这个是先天之理,却不认同概念本身的阶级属性。(好比如果否认阶级的存在,那这本身就是一种阶级立场的观点)。
那么,这种试图定义“全民性”概念的思辨行为,在遇到实际事例时,必定会导致矛盾。
回到本文,“政治合法性”不是不能讲,但必须讲清楚这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果只按作者所言的[已知的政治合法性所具备的特征],那显然是不够的。
作者可能也知道这个问题,所以在开头就试图用量子理念来回避。可这个就是矛盾之处了。作者不能一方面试图给读者说,这个概念没有明确含义,另一方面又试图让读者认同你对这个概念的理解。
[已知的政治合法性所具备的特征],事实上这就是作者试图给政治合法性这个概念扩大的外延,即认为这些特征的有无并不影响政治合法性。换言之,这些特征都不是作者认可的政治合法性的内涵。
而[合法性的赋予基于以下准则]则是作者又在另一方面试图给政治合法性这个概念缩小的外延,即没有这些准则就不是作者认可的政治合法性的内涵。
一加一减,作者虽未言政治合法性的内涵究竟为何,却在不动声色间已经把这个概念往自己的方向拉了一大步。
这也是我一直对作者写作风格的认识:通过对概念在上下文中的混淆,加入自己的私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