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曼被下架,如何定义“优秀动漫”?_风闻
文娱镜像-关注文娱发展趋势2021-10-03 10:57
我们还能相信光吗?
动漫《迪迦奥特曼》被多家视频网站下架,在引起网民热议后又重新上架。不过集数并不全,有所删减,不同平台恢复的集数也有所不同。在众多的奥特曼系列中,《迪迦奥特曼》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1994年引进至今,始终受到一代代观众的喜爱。惨遭下架的不止奥特曼,小猪佩奇、刺客伍六七等动漫也面临着同样的命运。

事实上,关于未成年人游戏、娱乐的“安全相关”投诉,正在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谨慎的家长,希望消除一切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
有网友指出,这些熟悉动画角色的“远去”,与江苏消保协会此前发布的一份关于动漫问题报告息息相关。今年4月,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动画领域侵害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消费调查报告》,报告选取了《熊出没》、《小猪佩奇》、《名侦探柯南》等21部未成年人动画片,共梳理出1465个问题点。涉及暴力犯罪、危险动作、广告营销等问题。
在《迪迦奥特曼》下架后,有家长称快:“我觉得下架挺好的,动画片里暴力情节太多了。”、“孩子今年7岁,最近特别喜欢用‘怪声怪气’的语调说话,有时候还会露出‘诡笑’的表情。”但也有用户认为,奥特曼引入国内已有17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了部分用户的“童年之光”,对于这样的童年回忆不应该就此消失,并且从动漫的主体和立意出发,也弘扬了保护弱者的观念。

同时,随着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动漫和游戏已经不再只是孩子的专属,在未成年人中同样占据着较为庞大的市场。当未成年人保护与用户需求之间出现矛盾,制作方的立场愈发尴尬。
显然,“一刀切”式的禁止并不是一个妥善的处理措施。现实命题就在于,少有动画片是完全不存在负面元素的,即使是像《格林童话》、《哆啦A梦》这样的故事和动漫而言,其中也确实存在着暴力情节。如果站在家长的角度,希望带给未成年人更为纯净的成长环境和信息源固然可以理解,但如果采用类似本次《迪迦奥特曼》类似的处理方式,应该如何把握删减的尺度?
这样看来,堵不如疏。近几年关于“分级制度”的呼声也愈发强烈,那么采用分级制度将会有哪些好处呢?
据公开资料显示,影视作品分级制度执行比较好的国家是西方国家。以美国为例,1990年,美国通过《儿童电视法》,一年后,FCC引导儿童电视制作者应生产有利于16岁以下儿童身心健康和认知发展的节目内容。1997年,相关条款再度收紧,要求所有电台每周至少播放3小时针对16岁及以下观众的节目,对节目内容也实施了更细致的规范。日本的动画产业发展较为完善,对受众人群的划分也最为详细,按年龄可划分为:少儿、少年、少女、青年、成年等,每一个年龄群体的受众人群都可以接收相匹配的动漫作品。在分级制度的影响下,家长关于未成年人信息源有了更为精准的把控,此外成年人的影视娱乐体验也更为良好。

那我们距离分级制度还有多远呢?想要实现分级制度,我们首先要解决“限制级内容合法化”、“约束力保障”、“从业者素质”三大问题。
首先,如果采用分级制度,则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部分限制及内容的合法化,当从业者面对更为宽松的创作环境,面向成年人的内容尺度将会变大,而这与目前的倡导方向相反。即使在针对成年人的影视娱乐产品中继续明确规范,当不良厂家将大量包含凶杀暴力恐怖的影片投入市场,也会对目前现行的创作方向产生影响。不但无法保证创作者的自由,反而还会成为低俗文化的温床。
其次,采用分级制度后,如何保障分级制度的强约束力?分级制度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如何避免让不该看到的这些作品的人轻易看到,目前大多数都是在网络平台上播放,这就给分级制度实施带来很大的阻碍。当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各种渠道看到各种限制作品,分级制度便形同虚设。不如从源头抓起,要严都严,一视同仁。

此外,目前国内相关从业人员的素质也是实现分级制度的前提,内容创作者关于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的理念是否科学,是否受到过相关学科以及伦理教育都是影响作品分级的因素。当创作者的焦点仍停留在作品本身,就难以兼顾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技术问题。
当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时候,我们究竟在讨论什么?
动画、游戏、电影等娱乐产品本身无罪,只是在部分家长的歪曲理解和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确实下才显现出问题。未成年人的教育归根结底不只是社会问题,更是家庭教育问题。即使分级制度最终在国内实施,家长也不会因为分级制度的存在放松对于相关作品的“审判”。而作为受众的我们,也不能要求每一部娱乐作品全部演化成为以未成年人的需求为全部核心。教育中最为核心的就是家庭教育,如果家长不愿担负责任,一味呼吁下架封杀影视动漫作品,并不利于产业的健康发展。
在这样的矛盾之下,形成合适的“共治模式”才是关键,而不是抹除所有作品的阴暗面,仅仅保留真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