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两岸和平“备忘”事与台蓝“当务之急”_风闻
文磬-为文如磬的思索者——按人会怎样来创设社会怎办……2021-09-23 16:38
【提要:&蓝营方面多年、曾多次有提签《两岸和平协议》;台蓝绿就“两岸和平”提出的类似协议、协定、条约等并不少。&就此可以说:只有坚持“九二共识”(即两岸一中、同谋国家统一),可议“和平”;而基于“台独”,以“和平”为借口言协商,应该是“想都别想”,遑论“谈并协议”?&国民党内现在有人顾虑2022、2024选。其实,当下台湾的政党,特别是蓝方政党和民众,恐怕“当务之急”还应有更大些、更切近些、且及于台湾全体民众福祉的问题,这就是:如何做出切实有效的改进,以恢复以往九二共识状态下的两岸关系?还是继续近年国民党一些人所持的所谓“中间路线”,任由民进党胡为、续增现今两岸剑拔弩张、日趋紧张的状态,使台湾处于更趋窘迫乃至危、难之中?】
近日中国国民党主席选举两岸政策辩论,候选人孙文学校总校长张亚中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备忘录”,被批评其两岸路线“偏离中间路线”,倾向“急统”、“红统”;面对此次张亚中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备忘录”,台陆委会公开宣称,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非经陆委会或主管机关的授权,不得与对岸签署涉及公权力或是政治议题的协议,“违反规定者是可以依法加以处罚的”。

看来,张教授的这个虽仅仅是“备忘录”的提议,遇到的麻烦还不小。不过,这里以为,还是应该对这些“麻烦”,认真梳理一下。
一、蓝乃至绿多有“和平”议,蓝且有提出又收回再提起,唯独张亚中提是“急统”?
首先要说,备忘录,或应该、可以包括两项内容,一是对与所录事项有关的过去发生的事情,记录在案,以“备忘”;还有则是,对与所录事项有关的现在商定或发生的事情,记录在案,以“备忘”。
这里据有关资料,且将“与所录事项有关的过去发生的事情”,即:《两岸和平备忘录》前应记录在案以“备忘”之事,记录如下。
从如下可见,台湾方面蓝绿就“两岸和平”提出的类似协议、协定、条约等并不少。
首先,蓝营方面多年、曾多次有提签《两岸和平协议》,且有提出又收回再提起。
2011年马英九就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协议》。
2015年,原推出前“立法院副院长”洪秀柱参选“总统”,也提出“一中同表”、签署《两岸和平协议》,被视为过于激进政策而惨遭“换柱”。
洪秀柱在2016年1月朱立伦败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并辞去党主席后,3月26日,洪秀柱当选第13任中国国民党党主席,她在担任党主席时,在党章中又列入《两岸和平协议》主张;而后吴敦义接任主席时又修正删除,而以“和平愿景”取代“和平协议”。
不过,其后吴敦义为竞选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又公开倡议《两岸和平协议》。只是吴敦义并主张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授权下,采取政府对政府模式对话,在“国家需要、国会监督、民意支持”的前提下,以公投决定程序,吴敦义所遵循程序与民进党所设定机制,无太大差异。
2019-2020年国民党内“总统”候选人初选也提签署《两岸和平协议》,包括前“立法院长”王金平、前新北市长朱立伦皆提出类似主张。
而2021年的现在,张亚中所提还只是“两岸和平备忘录”,非“两岸和平协议”等,应该算是政党提出的意向性文字,并非政党直接签署(执政当局性质的)协议或条约、协定。
就绿营方面而言,就“两岸和平”提出的“协议”或类似主张时间可说更早:
陈水扁执政时期,就曾提出签署《两岸和平稳定框架协议》。
最近,陆委会主委邱太三也在呼吁两岸对话重要性,而先前蔡英文也提出展开“有意义对话”、“建设性对话”。只是,既往民进党主张签署《两岸互不侵犯条约》、《两岸和平协定》及《两岸和平稳定互动架构协议》,都是基于“国与国关系”界定,完全是一项违背两岸既有法律的违法主张,是打着“和平”旗号的“台独”主张,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
可见,虽然台湾方面蓝绿就“两岸和平”提出的类似协议、协定、条约等并不少,但是,国、民两党分别主张签署协议的两岸定位不同。国民党是基于“一中各表”、“九二共识”;而民进党则基于有关“协议”是“国际”性条约及“国与国”关系定位,是立足“台独”的痴心妄想。

此次张亚中提出签署《两岸和平备忘录》,其实比既往国民党领导人主张签署和平协议,是比之蓝营前曾提“和平协议”更加“非正式”、非正规和没有所谓“公权力”的。或可以说,《两岸和平备忘录》,最多只是涵括了张亚中计划、期望国民党提出的两岸和平的一个“意向”。可以说,在大陆方面有些“急统”人士看来,张亚中的有些主张,非但不属“急统”,还有维持现状“不统”之嫌疑……
此何以是“急统”、“红统”?是“违反规定”、“可以依法加以处罚”的?
试问,民进党提出两岸和平的有关“协议”,要基于“国际”性条约及“国与国”关系定位,立足“台独”,是否符合台湾现行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法规?民进党是否“违反规定”、应该“依法加以处罚”?!即便根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谁更该“依法处罚”?
二、坚持“九二共识”(即两岸一中、同谋国家统一),是可议“和平”;而基于“台独”,以“和平”为借口的协商,应该是“想都别想”,遑论“谈并协议”?当下台湾的政党,特别是蓝方的政党和民众,恐怕“当务之急”还应有更大些、更切近些、且及于台湾全体民众福祉的问题……

就两岸“和平”谈判、协议、协定或形成“备忘录”而言,应该有一段说到底的话,就是:只有坚持“九二共识”(即两岸一中、同谋国家统一),是可议“和平”;而基于“台独”或“独台”,以“和平”为借口的协商,应该是“想都别想”,遑论“谈并协议”?
民进党不弃“独”,是违(两岸现行)法,是应该法办的对象,哪里有谈的资格和条件?中国大陆“和平”的大门,以往、现在、将来都不会向“台独”开!
而岛内无论何党、何人,只要坚持“九二共识”(即两岸一中、同谋国家统一),即可议“和平”。因为,这即便从两岸现行法律看,也是合法、依法的,是合于大陆、台湾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眼前和长远根本利益的,是合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举,任何人都有责任、“有权”共襄并实现此盛举!
想到国民党内现在有人顾虑2022、2024选,要走“中间路线”,这里还想要说句现实的实话:其实,当下台湾的政党,特别是蓝方的政党和民众,恐怕“当务之急”还应有更大些、更切近些、且及于台湾全体民众福祉的问题,这就是:
如何做出切实有效的改进,向着改变被民进党近些年已经改变的台海以往“九二共识”下的“现状”的方向努力,以恢复以往九二共识状态下的两岸关系?还是继续近年国民党一些人所持的所谓“中间路线”,任由民进党胡为、续增现今两岸剑拔弩张、日趋紧张的状态,使台湾处于更趋窘迫乃至危、难之中?
陶文庆(文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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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阅资料:
柳金财:倡议两岸和平备忘录是急统或红统? http://www.crntt.com/doc/1061/8/1/8/106181895.html?coluid=247&kindid=17661&docid=106181895&mdate=09210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