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对我们大家而言:法治诚可敬,信用价更高_风闻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1-09-20 12:14

如今讲机构社会责任,讲公民国家义务,很容易陷入空泛。
以前传统社会,家庭社会、乡里乡亲的熟人社会,法律之上便是道德 —— 你若总失信于人,很快被周围的邻里街坊骂死了。现在已不同,人与人之间更多时候是加进了机构这一层,绝大部分人都托身于某一机构而生存,生存之地之外称兄道弟,形同于儿戏,没人会当真。于是,法律之上便突出了信用这一说,谁也不要说谁跟谁有多近,你我彼此讲诚信,多做少说,再往上面才是讲道德。
以前强调市场经济讲法治,法治其实是底线,是市场秩序的底座和基础。市场交易过程中,契约中的任何一方都需要遵纪守法,这是最基本的行为规矩。
任何一方违法或者犯罪,对市场秩序破坏的程度就已经很大了,大到了不得不动用国家司法、执法资源予以协调、解决处理的程度。由此付出了司法、执法成本,必然需要全体纳税人共同来承担。对于那些遵纪守法的人来说 —— 少数人作恶,多数人受累。“一颗老鼠屎,坏掉一锅粥”,这一锅粥便是“市场秩序”、“社会秩序”。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根本不在于只是要惩罚哪几个人,在于坚决维护维护住良好的市场秩序、社会秩序。还有比破坏法治秩序更严重的失德、失范么?
所以,法制是底线,既非中线、更非高线。一些恶人欺诈、不法商家、贪官污吏,很大程度是把法制当成了中线、高线或者天花板。倘若经济领域中的诸事都需要拿法律说事,公理婆理地无不公堂之上辩论一番,看似平等了,自由啦,岂不知其交易成本有多大,社会成本、社会代价奇高无比。不要天真地以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单纯靠法治,西方人动不动就去打官司,且不说你是否打得起。
对簿公堂,只限于一些尚值得期待的无奈之举。
尽管说起来好像很抽象、不太现实,但你仔细观察这样的“严峻现实”确实还不少见,就像一个国家倘若硬是凭借着它所谓的某种“实力”跟你打交道,你咋办?打官司吧,明明知道自己时间精力耗也不起,就算官司打赢了,很可能最终是得了面子,丢了里子,太不划算。
机构对机构还好点,在个人对机构的情形下 —— 这类情形,在工业社会成为一种新常态。倘若是个人、私人对机构,你要充分评估到风险;倘若是机构对个人,你是不是更要充分准备好能兑现,信誉和口碑比金贵。
因此,具备良知良能的商家或者客户、消费者,要不作恶、不给社会国家添麻烦,只是遵纪守法,跟时至今日的发展要求相比,或许还是低了些。毕竟,绝大部分个人、私人老百姓都习惯于安分守己,惩治违法、犯罪在现实生活中主要针对的终究还是一小部分人。
——由此可见,就保障良好的市场秩序、社会秩序而言,比法治更广泛、更普遍、更深入到了经济社会方方面面的、更高一级的道义之举,不是法治是诚信、是信用,是在一个彼此需要保守和尊重个人隐私的现代社会环境里,你的一言一行,积累起你自己在外部世界里的信誉和口碑。
这便是诚信,是信用。诚或不诚,看货色,看你接下来实实在在做了哪些事,说得天花乱坠没鸟用。不看广告,看疗效。信是信,用是用。你这边是信,他那里是用。你自己满意了还不够,还要看人家对方满意、不满意。
尽管对于违法犯罪最常用安慰人心的话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法网终究不是天网,天网的天是天道。天道、人道,在现代经济事务与社会交往中说的首先是诚信、信用。
诚信者,彼此照顾,设身处地、相互体谅,义利兼顾;甚至可以舍小利、顾大义,讲究“买卖不成、情意在”,所谓“等价交换”不过以此为原则,但并非一定要斤斤计较、分毫必争。一诺千金,是真心实意讲信用,排除一切仗势欺人、落井下石、赶尽杀绝,不霸道。信守“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信守“童叟无欺”,待人忠恕。
法制是底线,诚信价更高,经济社会发展对一些人处事为人的整体要求事实上是更高了。
从彼此讲诚信、彼此讲信用开始,你就真正上到了一个新层次、新境界。这个要求并不高,它没有高到人人讲崇高道德水平的高度上去。
没有机构信用谈社会责任,没有个人信用谈公民义务,谈道德,恐怕是拔得有些高了呢。
人无信不立。这个“信”在之前与当下,其内涵已经不同了。信奉经常与效用连在了一起。自律本来的含义是自处,如今你还要多想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