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市场经济“最大受益者”,不宜搞简简单单二分法_风闻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1-09-19 08:08

这世上的问题有很多,人人都可以提出自己的问题。但不代表所有问题都是好问题。
比如说,“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是谁”?—— 这类问题相当复杂,轻易说不清,道不明。难道市场经济只对一部分人特别有偏好?
这样的问题,弄不好很麻烦。想着有益的,却未必有益;想着无害的,却未必无害。
如果有种过于简单的答案甚嚣尘上:最大的受益者是“资本家”(又所谓“富人”)?或者最大的收益者是“普通人”—— 更糟糕。
【说明,近日一些自媒体上出现一篇“张维迎: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不是资本家,而是普通人”的文章。很有可能并非张维迎老师的授权文章吧】
言外之意,现在社会再难以简单划分成资本家和普通人了。
因此,这样的问题绝非好问题。简直是糊涂。
如果真有此问,市场经济最大的受益者,只能是仍然赞成继续将市场经济继续搞下去的全体国民。当然,在我们中国具体来说乃是要坚持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既不是一些经济学家口中“一般意义”的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有必要强调的是,计划和市场都是手段。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价值观。
按照历史唯物主义和劳动价值论的分析,资本的源头是利润;利润的源头是劳动的价值。因此,资本本质“应当是”用来造福社会的。现代社会,无资本也再难有市场;但市场和资本从来不是一码事。
可以说自从有了私有制,便有了资本或形成资本的可能性。进而,资本主义经济确立起了其历史地位的那一天起,资本所有制法权即确立:资本或者为私人所有,或者为法人所有(最终还是会归结为私人所有)。
所有拥有劳动剩余并运用劳动剩余从事再生产者,都可以说是资本的所拥有者。尽管由于历史原因,“资本家”专指那些拥有资本的“剥削者”,名头不好听。但后来的历史发展已然是如此,而且事实上随着市场经济进一步的发展与变化,这样的人还会越来越多 ——越来越众多的公司的小股东,或者各式各样运用自有剩余资金的食利者 —— 绝大部分属于普通人。
由此可见,这种问题及二分法答案由头之所以出现,恐怕根本上还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提法有关系,与社会主义追求的“共同富裕”有关。
因为,这类问题的出题者,最终还是要把焦点放在“少数富人”该不该富的问题上。
若真需要较真下去的话,这里的该与不该,还是首先要看它合不合法(法律是底线)。除此以外,社会舆论还会有它合不合当今社会共同认定的公平和正义—— 称之为商业道德,或者人所必要的社会责任感也是可以的(道德属人品)。
坑蒙拐骗,见利忘义,强买强卖,行贿受贿……准绳主要是法律;“为富不仁”,“不义之财”,钟鸣鼎食,纸醉金迷,花天酒地……依据的则主要是道德。
相信绝大部分人的一生,不只因未有违法犯罪而安宁,还会受制于道德律。
中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