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地一城管拎起摆摊老人将其摔在地上,反映了哪些问题?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_风闻
午后初雪-观察生活中最不易被发现的那一面 2021-09-16 10:33
9月15日,针对网传“江苏南通一城管拎起摆摊老人将其摔在地上”一事,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综合处一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于15日凌晨一整治行动,相关人员为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在领导们也在了解具体情况,研究这个事情的处置,到时会统一回复。”

事发现场,一名穿着城管制服的男子将老人摔倒。来源:视频截图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15日5时44分左右,一名摆摊老人正将东西收拾好放在手拉车上,随后三名身穿城管制服的男子走过来,其中一名男子试图将老人手中的杆秤拿走,双方争夺过程中,老太太摔倒在地。最终男子将秤拿走放进车辆后备厢,老太太起身追上前与三人交涉。
15日5时47分左右,一名穿着城管制服的男子走到车后打开后备厢盖,将秤拿出,掰断秤杆后将其扔在马路上,因为老人坐在了打开盖的后备厢中,男子将老人拎出并摔在马路上。
通过监控画面与地图对照,事发地为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小海街道海川路。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综合处一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事发于15日凌晨一整治行动,相关人员为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现在领导们也在了解具体情况,研究这个事情的处置,到时候会统一回复的。”
15日下午,小海街道派出所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此事,“事情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不过在某乎看到这么一条评论,不由得引人深思:
可能我的观点不好听,就我的认识,底层民众确实是以自己利益为唯一考虑因素,几乎不考虑社会责任社会义务这些。(你也可以理解为我说底层民众并不会讲素质讲道德)
我不是说案件中的老人,而是说绝大多数摆摊的人。
城管和小贩是枪和盾的关系,并不是城管一直强势,也并不是小贩一直弱势。
我自己就出生于经济不好的地区,小民的生存法则就是有便宜就占,有漏洞就钻,这是无奈的,至于该不该这样能不能这样,就看大家的角度了。
大家应该都看到过小贩推着摊车狂奔,大喊城管来了快跑、城管来了快跑的视频吧,很多人只看到了凶恶的城管又在作恶,但是稍微想一下就知道了,这些小贩知道城管来了要跑,说明他们是明知自己在不允许摆摊的地方摆摊的,明知故犯,还是屡屡故犯。这对错就很清楚了吧!但是很多人又会把小贩和“生存不易、宽容待之”联系在一起,因为小贩生活困难,所以把对小贩的同情凌驾于对错之上,凌驾于社会管理之上。当然换句话也可以说大家是把人性关怀凌驾于无情的社会规则之上,这样说当然要好听很多。
网络上大家习惯于吃快餐,很少去深刻思考,所以大家看到一个老人被“欺负”就愤怒责怪城管、社会、法律,看到一个壮汉被“欺负”又认为肯定是壮汉蛮横霸道理应重罚,大家都是看到什么就感触什么,看得很浅很直接。可是,如果今天因为这个老人而改变规则,比如“对小贩不可强行驱赶、不可扣押任何物品、不许打骂侮辱”,那明天就是一群年轻小贩利用这个规则肆无忌惮,反正你城管就是一个摆设,我就是不走任你们在旁边啰啰嗦嗦又如何,还是说城管只能模仿在旁边举个牌子写上诸如“此乞丐是假的,大家不要给钱”、“此学生筹路费是诈骗,大家注意”等标语牌子?也举一个“此小贩屡次违法摆摊,大家不要购买”?一个小贩浪费一个人力?还是直接区别对待,直接规定60岁以上老人不要驱赶,60岁以下的可以驱赶?
大家要知道一件事:当城管没权利的时候,小贩的嘴脸会与今天你们所厌恶的城管嘴脸没有两样。
城管权利泛滥肯定会出事,但是城管是可控的,是被组织监管的,所以城管一旦作恶,被曝光一件就会处理一件;而小贩自由泛滥也肯定会出事,但小贩是不可控的,到时候大家看到的就是城管满街追小贩,追到了也只能“劝说”,劝完走人之后小贩又去原地摆摊,跟过家家一样。
为什么城管是被停职,而不是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带走呢?我的理解,就像是医生操作不当/失误导致病人损伤你不可能按照普通的伤害罪去处罚医生一样,这个城管在执法过程导致摊贩损伤也不可能按照普通的伤害罪去处罚,应该会按照“执法不当”的角度来处理。
此次的事件很好处理,那就是对这个城管的人身伤害行为进行处罚,摆摊老人拒绝配合执法,负10%责任,城管在其执法过程中出现过度暴力执法,伤害行为不属于其权利范围,所以负90%责任。(迎合社会舆论风向,所以主观客观城管肯定要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我之所以提老人要负10%责任,主要是想表现城市管理的严肃性,必须认定摊贩违规摆摊+拒绝配合执法就是错误的,这个定性不能乱。)
**这次事件的处理一定要注意一个平衡点,那就是不要让城管往后执法变成“不敢碰,不作为,不出事就行”,也不要让小贩感觉到“只要我出事了他们就会遭殃,我一倒地一拉扯他们就不敢碰我了”。**以这个思路去处理这件事。
**我个人观点是“没收秤砣”作为主要的执法方式是很合适的,**金额不大,却能让摊贩无法继续捉迷藏,比之前的掀摊、扣车、没收货物等方式要缓和很多。只要明确划分区域正当执法,那执法的严肃性就不应该被所谓的“人性感性”所干预。否则年轻小贩不能摆摊老人就能摆摊,不就是“谁弱谁有理”的升级版么?大家一边嫌弃谁弱谁有理,另一边又在各种场合成为谁弱谁有理的帮凶之一,不自知罢了。
这件事情不要只盯着“老人”这个标签,毕竟大家应该考虑的是整体城管和摊贩的矛盾关系,老人只是一个偶然的个例而已,借机散发博爱之心却没有任何积极建议那没有必要。我上面说了该怎么处罚城管就怎么处罚城管,但没必要延伸发酵。
——以上言论主要是给那些全盘批评城管支持摊贩的人看的,为了说服这部分人,所以观点主要放在小贩的劣根性需要约束的角度上。并不代表我单单对小贩苛责,我平时言论对基层管理人员更苛责,只是这个话题下我知道肯定舆论一边倒,所以主要论述小贩方面的问题。希望能中和你们的观点。
@知乎荡秋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