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的初心(中)_风闻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1-09-10 09:45
(三)
在所有陆上的传统文明中,食用发酵食物都是归属于人类的标志。如果我们认为发酵实践很可能开始于最早的人类离开非洲之时,那就是十万年前。
发酵食物代表着旧石器时代以来人类关于美食记忆的顶峰,象征着食物制作的极致,从可以无限次重生的寓意上来说,那是让我们最接近永恒的事物。只不过,发酵永远属于“神”的领域。
将近1万年前,地球上距离今天最近的一次冰川期结束了,气候再一次转为温暖湿润,促进了农作物的种植。差不多同一时期,陶器的制造和使用得到普及,发酵饮料因此飞速发展。
可以想象,在文明伊始,人类花费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在制作以谷物、大米、各式水果或植物块茎、蜂蜜等为基本原料的饮品上。捕猎采摘者可能早就在享用用野生谷物制成的啤酒,正是为了获得大量的啤酒,他们才热衷于驯化野生谷物。因此,这些发酵食物也许是新石器革命开始的真正动机。
这种假设解决了一个难解的谜团:为什麽人类首先驯化了谷物,而不是其他各种拥有更大果实或宽大可食用叶子的植物。后者产量可能更高一些。而谷物——就是禾本植物的结果,有着众多缺点。
然而,在许多的文明中,都有一种让人偏爱的谷类植物,它们拥有两个部分:茎叶和谷粒。前者用来饲养牲口,后者供给人类食用。相较于直接食用,古人更偏向于将谷物作为发酵饮料的原料,以此将人与为人所圈养的畜禽拉开距离。在古代西方的文化中,是否吃发酵的面包也能成为人与非人的区别。
诸如玉米、小麦和稻子之类的谷物,缺点主要在于营养方面:蛋白质、氨基酸以及维生素含量较低,植酸含量却很高,阻碍了新陈代谢时人体对钙的吸收。正是发酵改善了谷物的营养含量,选择食用发酵粥和发酵饮料的人们比其他人更少得病,这个无可争议的事实对人们推崇发酵产生了影响。
在亚洲和非洲大陆,啤酒就被认为是帮助人脱离动物身份成为人类的食物。在西非现在的布基纳法索周围的一些传统社会,有一个神话描述了创造神怎样教会妇女酿造高粱啤酒和煮粥。一旦人类食用了这些基本食物,他们的尾巴就会消失,毛皮就会掉落:他们完全成了人类。
还有,喀麦隆的法利人中流传着一种说法,据说人类不惜放弃长生不死用来换取啤酒。这个神话向我们揭示了另一个问题:正是喝酒,人类才变得寿命有限,也因此完全成了人类。换言之,世上没有“酒仙”,不受喝酒诱惑的人也许是神。就像今天对于不喝酒的人,我们有时会不自觉地笑话人家是否想要“修成神仙”。
浙江中部义乌市“桥头遗址”古墓中那位约9000年前喝啤酒的人不知来自何方。已知的、以中原汉族文化为中心的中国古籍文献中找不到答案。

(桥头遗址分析资料)
1000年多前,大约是在唐朝末年和五代时期,一位游历世界的阿拉伯学者写了一部《黄金草原和珠玑宝藏》的巨作,这本书已被公认为世界名著,千年来多次遭遇毁坏,至今法国亚细亚学会馆藏有此书的部分残篇。此书有多处记录远古欧亚大陆人口迁徙与中国相关的文字。它说,最近的冰川期结束,发生了大洪水,诺亚的后裔分别从多个方向迁徙往中亚和东亚,其中有一支队伍达到了“中国扬州”(扬州管辖范围曾包括江浙闽赣等广大地区),并开始定居。此书对于这些定居者的世代生活也有许多记录,比如部族首领死后部分遗骸被装入一个红色罐子,后人对其顶礼膜拜,属早期的明显的祖宗崇拜。
对于古阿拉伯学者记录我不想做过多的延伸。其实,孔子提出自己的教育理想时早就说过“有教无类”的话,此处“类”不是指贫富贵贱的分别,当时的教育只可能在氏族权贵阶层,所以这个“类”应该是指种族的族别,即来自不同种族的权贵。古代中国多族混居是常态,孔子才能如此云淡风轻地表达一种无种族歧视的教育理念。
真正让我感兴趣的是,如果古代欧亚民族很早迁徙到了今天中国的东南沿海定居和繁衍——不管他们后来是否继续迁徙他处去创建“神之国度”——浙江义乌9000年前的啤酒会否是他们风尘仆仆带来的“神饮”呢?
(四)
《论语》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朋”姑且解释为朋友。远方是何方,为何他的到来令人愉快?从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令人愉快的朋友一定从远方带来了珍贵的礼物。这是什麽样宝贝礼物呢?
连做个袖子的布料都还未诞生的远古,人们的两手真是只有清风,既缺乏钱财概念,也不负守土职责,坦荡荡地迎接南来北往的朋友,相逢何必曾相识,四海之内皆兄弟,远方来客似故人。朋友带来最有用的宝贝常常是一种新作物的种子,或者用这些种子酿造的口味新奇的啤酒。
种子和酒,是最好的环球旅行的通行证。带着这些,无论在哪,都能让那里的主人乐开怀。于是,主客不分彼此,绕着“醉人液体”的坛坛罐罐,围坐成一圈,吃肉喝酒,谈笑风生。喝到尽兴时,主人多半会把部族的姑娘许给如英俊王子般的远方朋友,以期留住了人,也就留住了让全族上下尝到甜头和享用欢乐的配方。
在《诗经》中有一首名为《召南·鹊巢》,这首诗可能是现存于世中国最古老的诗,远早于其他被归类为“风雅颂”三系列的诗歌,估计产生于3500年前后的殷商时期,而这首诗歌所描述的则可能是更为久远的往事。
往事如风,诗追忆之。《鹊巢》诗曰: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诗中提到了三方主角,一方是有巢的鹊,可能正是传说中的有巢氏,相当于今天有房产的大户人家;一方明显是外来的鸠,虽然没有住房,但不愁无着落,看他不就在“鹊巢”住下来了吗,而且勤快地“方之”(扩建住房),很快就“盈之”(把屋子装满了人或物),这是否与猪八戒初到高老庄有几分相似;还有一方是待嫁的女子,即诗中反复咏唱的那件事“之子于归”,“之子”女子也,“于归”出嫁也。“百两御之”“将之”“成之”,说的都是盛大的迎送车队场面热闹欢腾。
此诗的很多译文与南宋大儒朱熹的点评一致,认为这是表现“诸侯嫁女”的诗。但是,从上文我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这首诗表现的不是普通的“嫁女”,而是“招婿”,否则无法圆满地解释鹊、鸠和子的三方关系。此外,这首诗还被认为是成语“鸠占鹊巢”的出处。

也许刚开始的成语是“鹊巢鸠居”“鹊巢鸠建”,表现愉快融合的喜事。然后,在北方遭受连绵的战火而被迫南迁的后人心情完全变了,看待这首诗的眼光也变了,欢乐祥和早已荡然无存,改用一个“占”字喷薄满腔的血泪控诉。
但是,我深信最初的交往一定是有过美好的。不然,今日大西南的民众为何依旧用充满诗情画意的歌声唱响“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
废话不说了,酒的初心是什麽?它是天赐的甜蜜,人造的欢愉,群聚的媒介,它的初心或许就是让人们欢聚一堂共享美好!
古人早就领悟,只有率先实现美好的共同分享,才能凝聚共同战斗的洪荒伟力,开创共同奋斗的建设征途!这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初用酒浇铸起的“大同法则”。
法国作家玛丽-克莱尔·费雷德里克女士在其所著的《发酵食物的文明史》中说道:“从旧石器时代开始,部落首领通过组织发酵食物和饮料的生产以及分配来证实自己的合法权力”,“酒精对神经的麻痹作用使得人们更易拥护这类保证了他们的饮食供应的等级制度。因为在一天的辛苦劳作后,食物和饮料能够减缓疲劳……”
据史载,古埃及人把啤酒看作是一种“液体面包”。修建金字塔的工人每天可以额外得到一两块发酵制作的面包以及4升的啤酒。如记载属实,这个配额在4000年前来说简直是高得惊人,能否持续保障如此高水平、人性化的供给,非常值得深入考察。
良好的物质保障却又是劳动者必不可少的!而据另一份史料,公元前300年左右,在中国北方修建浩大防御工事长城的工人每天可得一份发酵过的蔬菜(腌菜或泡菜),没有供应酒的记载。我想,同时期的金字塔工人也肯定今非昔比了吧。
(五)
革命工作,就是请客吃饭。
中国的历史是一部革命传统的历史。这里的“吃饭”,在革命初期的连饭都吃不上的艰困时期,类似“参加红军有饭吃”的口号就最具鼓舞力。然而,只吃饭不吃肉喝酒,根本算不得“请客”,充其量是形同“讨饭”。

由此看来,革命和请客吃饭的高度相似性在于,渴望喝酒,喝上好酒!渴望共同分享!
“君子以饮食宴乐”(《易·需》)。通过畅饮,生理上的饥渴,甚至味觉上的欢乐,都很快得到了满足,然而人们还是继续互相敬酒,越喝越多,这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渴望来解释了:对社会关系的渴望。这种渴望在各式各样的接风洗尘中熊熊燃烧,难以浇灭。
酒,这个字在中国拥有3600年的历史,它是盛酒器“酉”字的派生字。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云“酉,就也”。“就也”,酒酿熟了,也可引申为事情办成了。有酒就能成事,看来这也是古已有之的习俗。
曾几何时,喝酒是国家的习俗。古罗马有一句谚语这样说,让人民能喝上酒的国王是执政的国王,也是决定一切的国王。
但是,历史常常由许多例外构成,国王们一不留神先沉醉了。说好的“请客”半途搁置,想要分享国王美酒的人只能等待“改天”了,或者干脆改换到别的地方去偷欢畅饮。
在古今中外的很多文学或宗教文化的作品中,战争或和平有关的决策都是在宴会中酒肉穿肠而过后神不知鬼不觉地做出的。于是,人类社会发展史的喜剧和悲剧很多都来源于酒精的催发。
有文字记录以来,酒的面目变得越来越“不良”,直至成为遭人病诟的“鸠毒”。
《说文解字·酒字条》中提到,4000年前的夏禹时代,时任造酒官仪狄酿成了酒醪,夏禹喝了觉得味道太迷人了,怕自己沉迷于此,所以疏远了仪狄。
我不是很赞同《说文解字》对禹疏远仪狄的解释,显然是拔高了大禹的个人形象。古人还有一句话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在大禹时代还没有国家的概念,就算他的儿子夏启结束尧舜开创的禅让制而独占宝座时,也还只是准国家式的部落大联盟。所以,在当时,治理联盟应如酿酒吧。善酿者完全有可能成为日后接班的强有力竞争者。禹疏远仪狄之举,难道就能排除大禹为排挤竞争者而让夏启顺利上位的政治意图吗?那是最初版的“杯酒释兵权”吧!

而比《说文解字》早一些的《战国策·魏策》对上述事件记载则略有不同之处,“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明显多了这看似很关键的一句:“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
比《战国策》再早一些的《韩非子·说林上》云:“常酒者,天子失天下,匹夫失其身。”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集儒墨法三家的集大成者,他对酒的见解算是精道的。
但是,我想补充一点,与历史的事实更接近的是,酒特别是好酒成为统治阶层垄断的“私酿”之后,开启众神的肉林酒池的黄昏盛宴,却始终不肯多挤出一滴与民分享。人民难得一杯浊酒,人间陷于浑酒一般的世道。酒迷失了初心,天子也丢失了天下。
(还有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