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共同富裕真正的“卡脖子问题”:微观社会组织层面如何改善和优化初次分配_风闻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1-09-09 10:19

任尔东西南北风,风华百年正当时。
过去的20年间,我国已经从数千年之久的农业社会,正式迈入了工业社会,从农耕文明迈向了工业文明,并在最近的10年间开始迅速地、史无前例地走向了知识经济时代。
“知识经济时代,人们创造财富的方式和致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国并不缺乏科技致富的种子,而是尚缺乏使种子生长的土壤。这种土壤就是创新机制。……我们国家和企业正在培育和发展这种土壤”。—— 早期 华为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文件 文摘
知识或者说知识劳动,现在已经成为或正在成为整个国家社会创富、致富的第一要素,即首要的财富之源。
最近一段时期,“共同富裕”的话题成为了媒体关注的一个热点,这自然有其存在的某些依据。
【一是针对导致贫富两极分化趋势的一些显性因素国家已经频频出手,但短时间内尚很难得到有效的遏制。二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速度降低之后,劳动人口之前水平的收入预期在相当一部分的人群当中仍居高不下,有些劳动者不只与他人横向比较后的收入水平下降了,而且与自身纵向以往的收入水平相比也减少了不少,在付出与回报方面的获得感降低了(劳动者的生命周期是客观的,只此也不能说这完全不正常),在后面一个显性因素刺激甚至挑拨下,心理很是不平衡。那就是单纯的资本食利者,或过度投机,或过度虚假包装私欲膨胀形成经济泡沫而发财的人,在过去的10年里增加了不少,早期创业的老一代企业家的企业家精神有所减退,“创二代“们的企业家精神并没能与时俱进地跟上来。四是一些地方媒体及自媒体舆论导向错误,好坏不分,善恶不明,甘于“三俗”,自以为是,自娱自乐,为虎作伥】。
事实上,大家也都已经明确,共同富裕并非是要退回到计划经济年代后期的某种分配上的绝对平均主义,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漫长时期,有贫有富将长期存在,要努力避免的是贫富悬殊,贫富两极分化的趋势发展到恶化、恶搞的程度,引发社会和整个国家政治动荡,这是其一。
其二,共同富裕同时并不意味着要“劫富济贫”,甚至“杀富济贫”。我国业已展开并已取得了阶段性巨大胜利的扶贫脱贫事业,确也已经再次证明:有效的脱贫只能是“扶贫”,扶是辅助,是帮助,是雪中送炭;而由“济贫”到脱贫,往往事与愿违,既难达到使劳动者主体真正脱贫的目的,更容易导致其再次返贫,甚至陷入越“济”越丧失努力脱贫内在动力。
这可以说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伟大发展历程的两点最基本的实践经验。如果寻常百姓茶余饭后业余的闲聊、攀谈,涉及到一些具体的事实或个人经历,模模糊糊地议论一番,或发发个人的牢骚不足为奇,我想也没有刻意发挥,非要上纲上线争论一番的必要。
但倘若一些专家学者,或已经有了一些社会知名度的所谓经济学家还在此类问题上语焉不详,或模模糊糊,或异想天开,就显得过于天真了。再倘若一些专家学者不明就里,横是赶上来凑热闹,俨然以行业专家的架势,既不老老实实地开展社会调查研究,也疏于认真读书,多多了解一些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已经有了的一些管理实践探索,治理经验,或信口雌黄,或标新立异,则无助于正题。
“共同富裕”是邓小平等老一辈政治家早已提出并加以阐述明确了的一个概念。尽管,何谓共同富裕并不能精确地加以量化,基本属于一个定性的概念,但也并不妨碍这方面的学术专业人士通过一套严格的观察、识别和试验方法,发现和评估社会的某些方面是否已经量变到质变。定性方法属于科学方法,显然它既不是“臆测”,也不是“预感”。
共同富裕的概念搞明白了。接下来的重要问题便是如何才能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

这里需要再次说明和强调的是,共同富裕不是一个可以绝对量化、标准永远固定的指标性的东西。
共同富裕更好的一种理解是:贫富分化趋势是否已经导致大量社会矛盾沉淀、累积,且倘若任由一种趋势继续下去,多个领域社会矛盾循环恶化,人人自危,又各自无奈,积重难返,将来社会救赎,社会复元需要付出牺牲的代价将无比地高昂的时候;倘若如此,则预示着整个国家社会已经到了需要自觉反思,道义回归和价值再造的历史时刻。
经济是基础。奢望一个不需要经济发展进步的自由社会,是法西斯纳粹主义的一个妄想,“二战”时期的德国和日本,皆由政治极权主义发展到军国主义,引发世界战争,举世灾难。
工商企业是市场经济微观的组织基础,也当然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的组织基础。
市场经济国家进入工业社会之后,长期政治稳定的一个实践经验是,持续稳定地扩大、造就出社会的中产阶层;然后,通过国家税收等法治或政策手段,即通过二次分配扶助、帮助或保障社会最基层的民众也可以安居乐业。
最后,是藉由且主要是处于社会最顶端的富豪阶层,出于道德约束,信仰激励,自觉自愿的慈善行动,或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教育、医疗等)、福利事业(面向老、弱、病、残障人群的慈善事业等),或扶贫济困。
持续稳定地扩大、造就社会的中产阶层,根本上无法通过中央政府的强制力量,即难以或不宜通过税收法制或政府权宜政策指引的方式去实现。因为这很容易导向极权主义,遏制市场法则,并严重抑制市场经济活力,陷入教条、机械、僵化社会病态。
持续稳定地扩大、造就社会的中产阶层,根本上有赖于持续不断地改善优化初次分配,有赖于微观经济主体通过充分发挥和弘扬创新与企业家精神,真正走向“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要素分配为辅助”的发展格局。
换句话说,工商界的企业家阶层、经济学界和专家智库,重在探讨新形势下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按劳分配为主体”有哪些可以尝试、实践检验的具体的实现形式、实现方式。
换句话说,走向共同富裕的希望之地首先在企业,在企业家阶层,企业家群体(包括教育、医疗等微观社会组织的领导层、管理者)。希望既非是在企业家、企业主个人,根本上也不在中央政府。
换句话说,“劫富济贫”或“杀富济贫”,走向共同富裕无论如何当然是行不通的。试图或者期望能够通过国家税制改革后加大二次分配的范围和力度,由此走向共同富裕的设想很可能注定将是无效的;除了徒然增大中央政府的政治和舆论压力外,对整个国家社会的长期发展进步而言,却无益处。
共同富裕绝对难以“实现”—— 一蹴而就,因为共同富裕在可预见的未来,仍长期具有其历史局限性,即只能是相对的。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整个国家社会走在走向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