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方案横琴优于前海并对澳门诉求有所「补偿」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9-08 05:2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发布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而「横琴方案」与「前海方案」相比,最大的分别是,「横琴方案」是广东省与澳门特区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管委会是实行「双主任」制,广东省与澳门特区各出一位主任,而且唯一的常务副主任是澳门特区「出人」。另外,从财税角度看,「横琴方案」对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产业全部纳入政策范围。对在合作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负超过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予以免征。考虑到所涉及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包括境内和境外,这将极其有利于合作区集聚人才。「横琴方案」对在合作区工作的澳门居民,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过澳门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这有助于合作区吸引澳门居民生活就业,从而建设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新家园。而根据「横琴方案」,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相应的税收政策将有力地促进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的新体系的建设,让横琴和澳门进一步融合,同时也让横琴更容易开拓内地市场。
而「前海方案」首先在粤港双方合作的程度上,就缺乏了「深度」这个关键词,只是使用了「全面深化」这个较为「普遍性、一般化」的词语,「含金量」当然没有「深度合作」那么高。而且,在合作领域相比,「横琴方案」才是「全面」的,而「前海方案」则局限于现代服务业领域。在位阶方面,「横琴方案」是「粤澳合作」亦即广东省与澳门特区的合作;而「前海方案」对主导者的表述是「深港合作」,亦即是作为副省级市的深圳市与香港特区的合作。在财税方面,并没有「共享」的安排。尤其是管理机构的组成方面,「前海方案」更没有类似「横琴方案」的「共管」机制,亦即是由广东省和深圳市「操之于我」地实施单方领导及管理,并未列明香港特区政府在制度上的角色。不过,「前海方案」实现了「扩容」、「扩区」,总面积由十四点九二平方公里扩展至一百二十点五六平方公里,即增加约七倍,几乎囊括深圳西海岸一带。「前海方案」提出便利港人及专业北上发展、办学、开设医疗机构等,并提出港人可出任前海法定机构职务。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前海香港事务首席联络官员洪为民对此差异的解读是,中央处理横琴与前海方式不同,澳门与广东可「共管」横琴,因澳门提出用地要求,但港府未有要求深圳用地发展,两者情况不同。
但无论如何,「横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对于进一步推进由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项重大国家战略,都具有重大意义,成为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点举措,及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横琴方案」为澳门长远发展注入的重要动力,有利于推动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前海方案」也有利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及增强香港同胞对祖国的向心力。两个方案都将能分别充分发挥横琴和前海在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合作中的试验示范作用,有利于拓展港澳发展空间、优化港澳现有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港澳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当然,具体而言,「横琴方案」是优于「前海方案」的。这除了是因为横琴的地理位置与澳门隔河相望,较为容易实施「放开一线,管住二线」的海关监管措施,及将澳门特区的自由港及自由贸易政策部分地延伸到横琴之外,相信也与以下的几个要点相关:其一是横琴负有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强调的「建设横琴新区的初心就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的责任的重任,而前海相对于香港,无论是体量还是产业结构,都无法像横琴那样发挥对于澳门的重要性。其二是「乖仔有糖食」,澳门特区官民在践行「一国两制」和爱国爱澳事业中表现优异,因而中央籍着「横琴方案」给予特别的奖励,因此而也在客观上,对前段时间某些被「DQ」其参加立法会选举的资格者,所发出的「『乖仔有糖食』策略『破产』」怨怼的有力回击。其三是部份地回应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有关「深度合作区的GDP和税收归于澳门特区」的诉求。
其实,对于横琴的利用,澳门人曾经有过较为「奢侈」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够将整个横琴划归给澳门。当时横琴还是一片荒岛,似乎较为容易。但当时澳门仍然是处于葡国管治,在国家体制上就根本不可行。而且历史上有过澳葡意图使用武力侵占湾仔及横琴的侵略行为,路环就是这样被侵占的,而且还酿成血案。中国政府当然不会答应,否则就是「第二个李鸿章」,丧权辱国。笔者当时就撰文分析认为,在横琴岛,设有内地的地方国家行政机构,而且理所当然地设有执政党的地方党组织,还有驻军,那就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被国防部授予「南海前哨钢八连」荣誉称号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珠海警备区某部守备第八连,因而毛泽东主席曾先后六次亲切接见连队的官兵代表。如果将整个横琴划归澳门,这些党政军机构就必须撤出。这是极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当然不能不能满足部分澳门人的这个奢望。
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的决定》之后,类似的设想又再提了出来。其中,时任行政长官的崔世安,就曾向时任广东省长的朱小丹提出,租赁横琴十平方公里土地。但朱小丹的回应是,由澳门出钱,在横琴外海填海造地十平方公里供澳门租赁使用,而未获崔世安接受。崔世安在第二次竞选行政长官争取连任时,到访笔者所服务的报社,笔者拿出一幅珠海市地区,建议向中央提出,租赁鹤洲南海滩填海造地,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申请,交由澳门特区管辖并实行澳门制度。至于与澳门之间的联系,以高架桥或隧道等不接触沿途珠海地面的设施以作区隔,就像澳门大学的过海隧道那样。
贺一诚提出「粤澳横琴深度合作区」的申请,并没有公布具体的方案。一些人猜测或分析,认为可能就是大小横琴之间的「待开发处女地」,实际上「澳门新街坊」就位于此地。这是六十年前缺乏农地的顺德县,经广东省协调后派出民兵「跨越县域」在属于珠海县的大小横琴之间填海造地,作为顺德县的「飞地」。后来由珠海市收购「赎回」。由于此地域尚未开发,因而是作为「粤澳深度合作区」的理想地域。甚至可以沿用澳门大学及横琴口岸的澳门管理区那样,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实行澳门特区的制度。至于其与澳门的连结也很容易,就是在澳门与该地域之间,以不接触沿途地面的高架桥或隧道实施,而无须在横琴口岸通关,就像现在的澳门大学校区那样。
现在看来,中央并没有接受贺一诚的要求。但作为「补偿」,将「深度合作区」的范围扩展到横琴全岛,达到一百零六平方公里,而不是贺一诚诉求的一小片区域。
当然,如果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到了二零三五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最终发展目标达成后,或可成为「一国两制」的「升级版」,为「五十年不变」期限届满前,思考再一个「五十年不变」作好铺垫,也未尝不可。但毕竟涉及到较复杂的政治机制,目前还不是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