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铁保安的行为,已涉嫌违法_风闻
小众观察者-2021-09-01 23:59
西安地铁的保安,强行拖拽女乘客的行为,本质上与 ‘群众围殴小偷’是一回事。
殴打小偷是违法,对现在的人来说,普遍已经行程共识。而保安强行拖拽女乘客是违法为什么还有争议?因为很多人把保安也当作警察了。说白了,争议的根源是,很多人认为保安不是群众,而是执法人员。
然而根本不是。保安不是警察,保安没有执法权。就算有执法权的警察,法院执行庭,要涉及对公民人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都要司法程序授权。
换句话说,一个警察如果不是在依法执法中,而对你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你都有权利依法维权。何况一个保安???
强行拖拽并驱逐出地铁,是典型的剥夺权利(乘车)和人身强制措施。这种处理是非常严重的惩罚。只能以法律为标准,国家执法机关做出。
地铁管理方的各种规章制度,不能超越法律底线。地铁雇的保安,是服务性人员,根本没有任何执法资格。
如果保安有权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以后餐馆雇的看门,酒吧雇的打手,资本家雇的保镖,企业雇的护厂队,都有权‘便宜行事’,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实施暴力了。
最后引发的恶果,是民间私刑滥用。任何人都可以用道德旗号素质旗号,对他人实施惩罚。
而且严格地说,正是因为地铁保安违法对乘客采取人身强制措施,严重阻挠了地铁正常运行。
说白了,女乘客素质低,大声嚷嚷,对地铁正常秩序的影响,没有保安违法粗暴对待女乘客引发的地铁秩序受损大。
女乘客素质再低,地铁没有停止运行,其他乘客时间没有耽误。保安违法对待女乘客,反而严重耽误了地铁运行。
如果说扰乱地铁运行秩序,保安的违法行为才是最直接,最严重的。引发的社会舆情的负面反馈,更是得不偿失的。
最后,地铁是公共场所,公共场所不能依靠群众的好恶去治理。只能依靠法律。
群众的好恶,说白了就是看的惯,看不惯的问题。如果群众看不惯,就剥夺人身权利,那后果是很可怕的。
你看不惯地铁里大声嚷嚷的,他还看不惯穿短裤露大腿的。另外还有人还看不惯露头发的。
因为大声嚷嚷就要剥夺坐地铁的权利?那么穿着短裤露大腿,有碍观瞻,妨碍了某些人特殊的道德审美,是不是也要剥夺出门的权利?
大声嚷嚷就该被人身强制?那么穿的少露的多的,长的丑的,走路瘸的,有狐臭的,是不是都不要出门了?
所以说,西安地铁保安事件,是不能站在保安这边的。往小了说,保安的行为涉嫌违法,导致了地铁秩序被升级暴力处置措施严重破坏;往大了说,不能放任社会意识,养成仅仅凭借个人好恶,就可以剥夺他人基本权利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