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18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终于要来了_风闻
手谈姬-手谈姬官方账号-不是很懂二刺螈。2021-08-29 02:02
姬友们可能遇到过以下场景:
随手拍了张猫猫照片,购物网站没一会儿给你推荐一堆宠物用品;
办理了某些旅游APP的会员,发现会员账号订宾馆反而更贵;
用个啥网课软件,查户口一样,非得知道你各种数据(17岁,是jk!)……

类似的事情不胜枚举,网友们对这些事情也早已怨声载道了。可没办法,有些APP你看它很不爽看,很怒,又不得不用。
当然可能“猜你喜欢”不准确,会推荐一些深井冰的商品,这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这次手谈姬想讲的,是关乎咱们生活的一件事情。在不久前的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于今年11月1日正式生效。

此次立法工作于2003年启动,到今年正式出台时隔18年,人民群众算是期盼已久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互联网公司长久以来、李先生视乎理所当然的东西,将会得到解决,手谈姬就挑一些方面来介绍下。

首先是个人信息的收集,以前姬友们可能会经常碰到这种情况:想要使用某个应用,刚开始注册,应用就要你填写一些似乎不必要的信息。
法律第六条明确规定,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第二十九条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此外法律第十五、十六条还规定了个人有权撤回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同意,撤回授权后,除非个人信息为必需,服务商不得拒绝提供服务。


接着是大数据杀熟的问题,这点也相当直观。
经常会有网友在网上抱怨,说点的外卖,同样的店家同样的饭,开会员是一个价,别的人点又是一个价,甚至换了新手机价格也会变低,就很离谱;
又比如有人说某打车软件,优先给叫车费贵的,车费便宜的就一直没人接单,等想说坐不起准备取消订单的时候,软件突然又有便宜平台接单了,同样离谱。
类似行径,法律的第二十四条做了明确禁止,**“个人信息处理者利用个人信息进行自动化决策,应当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得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这些公司想凭着自己有数据信息来宰客,专门就有法律来制裁他们了。

图片来自著名栏目

网络公司喜欢玩的“自动化决策”,《个人信息保护法》有了明确的规定。
在视频里看了眼赶海视频,结果后面的视频全都是赶海的了;又比如夹杂在朋友圈、视频栏里的,难以一眼辨认的广告,用户也都有了明确的拒绝权利。
根据二十四条第二款:“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便捷的拒绝方式。”
像是在py圈刷到广告,得点好几步操作才能关闭,而且只能关闭一段时间这样的令人讨厌机制,终于能被管管了。而在看视频这块,梦寐以求的权利,选择的权利,看来也能争取到了。

最后,手谈姬关心的还有个人信息的转移,现在应用这么多,即使是相同的功能,姬友们在手机上可能也不一定装着一个app。
之前有腾讯起诉过抖音、多闪公司的案例,腾讯认为,用户的头像和昵称的权益属于腾讯公司,多闪非法从抖音中获得了这些头像和昵称……大公司之间闹得沸沸扬扬,但这些权益……不应该是用户的嘛?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请求将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也就是说,《个人信息保护法》给我们“携号转网”提供了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能让我们的网络环境变得清澈一些,算得上是大好事。如果那些公司未能遵守新规,则会面临最高高达5000万元,或是年营业额5%的罚款,严重的还会剥夺营业执照,迫使永久关闭。
享受了这么多年所谓的“互联网红利”,早该被管管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