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评各地疫苗强制接种,强制不仅违法更是伤害人心_风闻
墨黑纸白-90后评论人,只专注于深度评论。2021-08-26 13:45
央视评各地疫苗强制接种,强制不仅违法更是伤害人心
撰文丨墨黑纸白
一、越是关键时期,越需要严守法治底线
纸白君一直信奉一句法律基本常识,越是关键时期、困难时期,越是需要强化法治思维,严守法治底线。这个底线守好,我们的社会才能稳中得胜。
现在不仅是一些地方的思维更趋向于一刀切、强制,还包括不少群众也有这样的想法,这都是对我们社会发展、依法治国不利的思维,需要反思。
根据央视消息:河南正阳县中小学生入学报到时,需持有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及其共同居住的近亲属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否则不接收或暂缓入学。
央视评论称:这样的捆绑不仅违背个体意志,更侵犯了孩子受教育的基本权利。于法不容、于理不合、于情不通。
部分地区为了完成相关指标和任务,陆续出现工作简单化、“一刀切”的苗头,各种“硬手段”、强措施层出不穷。
限制活动场所、纳入个人诚信记录、停发工资……此次正阳县更是“技高一筹”,直接从人们的“薄弱处”下手,可谓稳准狠。
此风断不可长!知情、同意、自愿一直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遵循的基本原则。基层加速推进疫苗接种、建立免疫屏障的决心和急迫可以理解;
基层工作的难处,大家也能体谅,但不应因此而剑走偏锋,更应放在组织管理框架内解决,研究现实情况,精细、科学、合理施策。切忌好心办坏事。
二、依法抗疫才能更快胜利,切忌好心办坏事
根据央视的这几段评论来看,展现我们国家一级官媒的高质量社会认知,孩子受教育的权利,是国家与社会赋予的,没有任何机构、个人有资格剥夺。
这是不需要过多讨论的,但是有些地方以此为要挟,不仅是法治思维的落后,更是地方治理的落后,我们河南某县正是这次被央视作为典型案例评论的。
我们看到浙江教育厅的相关人士,前几天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再强调,不允许强制孩子打疫苗,更不允许因为孩子没打疫苗就不许孩子入学。
浙江属于我们中国沿海发达省份,在社会治理与法律认知上,是要高于内地不少省份的,尤其要比我们河南高。
但是这都是因管理者的水平而异的,我们河南去年防疫工作做得好,是当时的省长尹弘在疫情防控上的安排到位、警惕意识高,才会在当时被全国点赞。
我们这次河南失守,是否贯彻了当时尹弘省长的防疫工作安排与高度警惕的状态?而尹弘省长在今年升迁为甘肃省委书记后;
甘肃是继浙江后,第二个发布明确声明要求不得强制学生接种疫苗,并且不得因为不接种疫苗就不让入学的省份。
三、疫苗很重要,但这种重要程度不能超越国家和法律
面对疫情的防控,疫苗很重要,但这种重要程度并未完全超越法律,或者说按照疫苗法来说,新冠疫苗并非一类疫苗,国家是不强制的。
这是我们党、国家、卫健委都多次确认的,同时也是多家官媒不断宣传的,为什么到了地方就变了味?还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岂不是给党和国家抹黑吗?
央视也是基于这种担忧而发布了相关评论,旨在强调:尊重法治、依法防控,是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保障。
浙江与甘肃这两省的相关人士,也是基于这种依法防控才是我们社会打赢这场仗的关键而发布了相关声明,坚决剔除下面乱作为,却把锅甩给上面。
好的是,我们河南某市已在当天开始反省,驻马店广播电视台官方公众号同日发布的文件显示,因与国家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采取知情自愿原则不一致;
正阳县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叫停“小手拉大手”活动,接种新冠疫苗坚持自愿原则。
而据纸白君了解,我们河南一些地市,目前仍然不断在小区业主群发布,不打疫苗将丧失我们社会的各种福利,甚至是以不发工资等来要挟……
关于这点,我们要了解:要强制实施新冠疫苗接种,就必须由国家卫健委会同财政部将其拟订为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四、国家和相关部门会根据疫情的发展,来确定是否制定义务接种
而紧急情况下,法律只是规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只能根据其规定来实施,而非按照需要任意实施。
例如,新冠疫苗未正式注册上市,经国家卫健委附条件批准用于紧急接种。紧急接种也区分重点保障对象、重点推荐对象和一般对象等。
一般对象就是自愿接种的其他人员。目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者只有乙肝疫苗、甲肝疫苗、麻疹疫苗等11种常规疫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贵松还指出:是否将新冠疫苗纳入,这要考虑的不仅是新冠的感染性大小,更重要的是新冠疫苗的特性,还有财政能力的强弱。
在这些专业内容中,我们都能了解到,义务强制是需要上层很多工作制定来共同完成的,要考虑的因素也有很多,地方是没有资格去做这种国家大策略的。
所以央视的评论是及时的,中国人民大学法院学教授的司法解读也是及时的,浙江与甘肃坚决依法抗疫也是要赞扬的。
我们相信我们中国人战胜疫情是毫无疑问的,但我们也要从科学的、法治的、不影响社会发展的角度去着手,才能更好战胜疫情,不因噎废食而得不偿失。
2021—8—26落笔于墨辩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