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被性侵,我32岁才敢说出口_风闻
旺旺屋-电台主持人,歌手,作家等。2021-08-26 17:45
关于性侵案,有这样一种说法:每个受害人,都会被强奸两次;一次是被强奸的时候,一次是当她说出真相的时候。吴亦凡以涉嫌强奸罪被批捕,仅不到10天。网上又出现一名女孩“小艺”,发长文控诉:一知名男主持,曾在2019年强奸自己。
虽然警方调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但当事女生小艺表示,要整理证据继续报案。
从都美竹手撕吴亦凡,到小艺爆料被侵犯。我最大的感受就是,女孩们越来越勇敢站出来了。而当年,情况和现在完全不同。美国巨星Lady Gaga,直到32岁时才敢说出口:自己曾在19岁时,遭受过性侵。因为不敢反抗,长期隐瞒事实,内心压抑了很多痛苦;还患上了强奸创伤应激障碍;精神一度崩溃,并且多次发生自残的行为。后来她终于大胆讲出那些痛苦,她表示:当自己勇敢地把不堪的经历,展示出来的时候;就能化解自残和自杀的倾向。
很多人都不知道:性侵案的报案率,几乎是所有案件中最低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广州做过一个调查:发现强奸案的报案率只有4.6%。一名叫戴庆成的男子,在1993年到2009年期间,曾性侵116人。最终被抓获后,他说:因为没有人会报案,一切都平安无事,因此我的胆子越来越大。当一个女孩被当街殴打,她会大声呼救;当一个女孩被飞车抢包,她会立刻报警。可当一个女孩被性侵后,她大概率会选择沉默、甚至想死。之后的24小时、24个月,甚至24年里;她会永远铭记那个可怕的时刻,数次流泪颤抖。就像都美竹所言:不管这次事件结果如何,我的人生都被毁了。可遭遇侵害的她们,明明才是最无辜的那个啊。
18年前,有一部很真实的电视剧叫《女人不再沉默》。讲的是报社主编,利用职务和权势,性侵下属的故事。最开始只有一个女人,她害怕、觉得屈辱、丢人,选择沉默。后面又出现了新的受害者,也因为相同的原因,一起沉默。“她们为什么不敢站出来?”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如果她站出来,坏人确实可能会被惩罚;但所有人也都会知道,她是一个被侵犯过的女人。
社会的观念难以改变,我们痛恨犯罪者;但是又难以用真正接纳、同情的眼光,看待受害者。被侵犯的女孩子,一辈子都会背上身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那是即便罪犯被判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死刑;也补偿不了她们的痛苦。对于性侵犯来说,只要管住下半身就能避免的灾难;却要她们用一生,在无尽的痛苦和白眼中偿还。
知乎上有个问题:为什么你被强奸后,选择保持沉默?一位女孩匿名回答道:因为一旦说出口就不是秘密了,我不敢信任其他人的眼光。所以她们宁肯痛苦、抑郁、自残,也不敢表述分毫。更甚者,会对自己的产生极大的怀疑和厌恶。不断自责,为什么会有被性侵的可能?对方实施性侵时,自己为什么反抗不再激烈些?关于“性同意”这件事,男女的思维是不一致的。前有知名男作家,在采访时说:“一个女的,如果答应跟一个男的单独吃饭看电影;就是答应跟这个男的上床。”
后有许多影视剧情节,演绎“霸道总裁”:男主暴力制服,把女主狠狠摁在玻璃上。
然后说女生不反抗就是同意,默认就是同意;不顾女生的感受,强行发生关系。我曾经关注过一个强奸案,女孩被强奸犯入室强奸;女孩报警后并被公开后,评论区却骂声一片:“一看就是平时不锁门的那种人,活该。”到了申案的时候,强奸犯说:“我进去后,她没有叫,她是自愿的。”女孩听了当场愣住,因为她没有叫,就成了是她自愿的了。但我想说的是,不管那些性侵犯是如何自恋;觉得女孩单独跟自己吃饭、看电影、喝酒,就是“性同意”。事实上,只要女孩不愿意,那就是不行!没有人可以替她们自己,做默许的决定。一切的错误,都应该让侵害者承担;而不是让女孩们觉得,自己不可以社交、约会、喝酒、穿短裙。当我们过度地强调,女性的自我保护;无疑是把所有的责任,强加在了女性身上。最后问题发生时,就可以让受害者也变成过错方。
我不想总是劝女孩保护自己,穿着保守、晚上早回家、不要单独赴约。作家侯虹斌有句话总结得很到位:“不是因为女性越自保,强奸案越少;恰恰相反,越是强调女性要靠自我保护的地方,强奸案越是容易发生。”我们应该弘扬的,是不能让侵害者逍遥法外。女孩们只有不再沉默,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社会大众只有不再把被侵犯,视作一个女孩一生的污点;不再给侵害者,找冠冕堂皇的侵害理由;女孩们才能真正安全。今天写这篇文章,我希望所有女孩,都能平安快乐地生活;更希望受过伤害的女孩,不用再害怕走到阳光下;因为迎接她们的,是公正的审判和温暖的拥抱;而不是满屏的质疑,和指指点点的白眼。她们还有很长的一生,那应该是很好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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