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余英时对诠释学的误解看其所著《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_风闻
江山一笼统-学如春冰积不高2021-08-24 00:48
余英时在《著书今与理烦冤——汪荣祖先生〈 剩有文章供笑骂〉读后》一文中,曾借用“诠释学”相关概念来说明他对陈诗的解释的合理性,自认已与陈寅恪形成所谓“心境交融”(“fusion of horizons”,一般译为“视域融合”)。他尤其重视所谓“解者与所解的文字之间”所发生的“一种‘活的关系’”(living relationship),并专门做出一个注释标明该概念的出处(参见余英时著:《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台北:东大图书公司冥国八十七年,第203页)。
根据这个注释,我们查到了原文。这段原文见于 Josef Bleicher: Contemporary Hermeneutics:Hermeneutics as method, philosophy and critique, London, Boston and Henley: Routledge & Kegan Paul, 1980, pp.105-106.
Bultmann himself summarizes them in reference to his term Vorverstandnis (pre-understanding) which represents the methodologically oriented reformulation of Heidegger’s forestructure of understandmg ‘A preceding living relationship to the subject matter which finds expression in a text either directly or indirectly and which guides the “upon-which” of any inqury is the precondition of every understanding interpretation’.
Josef Bleicher的这本著作(中译应为《当代诠释学:作为方法、哲学和批判的诠释学》)共有4个部分共13章:
第一部分“诠释学理论”包括第一章“古典诠释学的兴起”和第二章“贝蒂的诠释学理论”;
第二部分“诠释学哲学”包括第三章“海德格尔的生存论-存在论诠释”、第四章“布尔特曼的神学诠释”、第五章“伽达默尔的哲学诠释”以及第六章“结论:诠释学哲学与诠释理论”;
第三部分、第四部分与本文论述无关,现略而不述。
上述这段文字出自第四章“布尔特曼的神学诠释”,现根据上下文翻译如下:
“前理解”这个术语来自海德格尔“理解的前结构”,并从方法论角度得到重新阐述。据此,布尔特曼本人将“适用于所有解释领域的方法论洞见(这些洞见可从其著述推导得出)”概括为:“一种与(作品)主题形成的先在的、活生生的关系,这种关系可直接或间接通过文本表达出来,并对任何文本考察产生引导作用;这种活生生的关系是每种理解性解释的前提条件。”
需要我们注意的是:这种“与(作品)主题的活生生的关系”,是指解释者在面对文本时与文本所形成的关系,而不是解释者与作者之间所形成的关系。根据哲学诠释学,作者意图与文本意义不是一码事。解释者当然可以与文本形成一种“先在的、活生生的、并可引导文本理解和解释活动的关系”,然而这种关系并不是解释者与文本作者的关系。古典诠释学或仍保留所谓“作品原意”的看法并将“作者意图”等同于“作品原意”,而浪漫主义诠释学即以“比作者理解得更好”对此实现了超越,哲学诠释学更不将其视为一个需要对待和讨论的问题。
显然,余英时先生对西方诠释学的理解不足,可以说存在一定误解。
如果他多少理解西方诠释学所说的“理解的真理”,他就不会认为其所著《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完美”(余英时不是反复念叨陈寅恪说“作者知我”吗?余英时不是始终对于“重建陈寅恪晚年生活和思想世界”念兹在兹吗?)地复原了陈寅恪的晚年心境,他就不会大言不惭地说其所著《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不过是陈寅恪假我之手解读他自己的晚年诗文而已”,他对陈诗的“强解”、“硬解”不过是其本人反共心态——这是他在理解陈诗(而不是理解陈寅恪本人)时的前理解结构——引导的结果。当然,根据“诠释学循环”,余英时的陈诗理解又进一步强化了他的反共心理。
余英时在《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书成自述》开篇写道:“这部《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在我个人的生命史中具有非常独特的意义。”在我们看来,这种“非常独特的意义”不过如此。所谓此书可以作为他“个人生命史上的一种纪念”云云,也不过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