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跟进:扬州男子强行闯防疫卡冲突事件_风闻
大蹦蹦-2021-08-23 19:51

事件前情请见
https://www.guancha.cn/politics/2021_08_22_603931.shtml?fixcomment=33172093
个人认为:闯卡的人动手在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防疫守卡人员应当予以“****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
所以,1、另外3个守卡人员不应当被罚款,2、在制服闯卡人后,谢某的那2脚是否造成了轻微伤、是否是闯卡人身上轻微伤的原因都需要鉴定。根据国家《伤情鉴定表》轻微伤处罚包括很多,拘留十天属于顶格了,但是现场肢体冲突的损伤未必达到了同属轻微伤的“流产、足骨骨折、指甲脱落”的地步,所以,“拘留十天”个人怀疑处罚过重。
下面是今天的跟进情况,
声明放在前面:我和当事双方都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在给扬州当地公安的电话中说错了他们的姓氏。在电话调查过程中,公安机关经常会问我这个问题,为了也消除大家的疑问,我干脆自己先说:我跟他们双方没任何利益关系,唯一的一点关系就是都是中国人吧(开个玩笑)。我就是出于个人对伤情鉴定的印象,在我的印象里“轻微伤”实际已经是打架中很重的伤了,比如:流产,鼻子骨折。怀疑扬州公安警情通报中的处罚过重,于是有了下面几个电话。
首先我在早晨打了当地分局(扬州市邗江区)的电话:0514-87880110
接电话的是个女同志,没有警号,是一名辅警。她询问我和双方有什么关系,在我回答后告诉我事件要找当地派出所,她这里不清楚。在我进一步质疑定“轻微伤”是不是过重后,这位女同志解释说轻微伤是法医或者医院出的,可能是苏北医院,而且她在再三核实我和双方都没关系后,建议我找政治处0514-87053351。
好,接下来我百度了薛楼村属于哪个派出所,百度告诉我是汊河派出所0514-87840110。接电话的是位男警察,告诉我是走了分局的,不是派出所出的,想了解更多去找政治处。
现在两个部门都告诉我要找政治处,于是我拨打扬州市邗江区公安分局政治处的电话0514-87053351。可惜一下午都没人接我电话。于是我又在网上找到了扬州市公安政治处0514-87031268,看看能不能反映问题。接电话的是位神秘男子,我问这里是不是政治处,他只说“你讲,你讲”,始终不肯确认他这里是不是政治处。好吧!既然让我讲,我就讲。于是我讲了事件经过、各个电话的经过,这位神秘男子始终保持沉默,我只好问问对面是不是还在,太沉着了,赞一个!这位神秘男子听了我的陈述后,问我是哪边的。真是无语呀,我开头就说了,我和他们双方都没关系,就一热心网民。该神秘人向我保证警情通报是合法的,肯定是有道理的,我问“具体伤到了什么情况”,他表示“通报是轻微伤就是轻微伤”,“可以走正规渠道了解,诸如政务公开”。最后我问是否能公开咱俩的电话录音,神秘男想了想说“不可以,毕竟你打电话来问,我就回答,但是不代表官方答复”。好吧,我不公开咱们的录音。
正在我考虑要不要去了解怎么申请政务公开的时候,我又在江苏政务服务网站上找到了一个邗江分局的监督投诉电话0514-80685143。那还等什么,打它!接电话的是位男警察,这位警察显然更熟悉各个部门工作流程,在我自报家门后解答如下:
1、警情通报不是派出所能出的,得经过分局;
2、他不知道具体情况,无法解答具体鉴定,即使知道也不能说。
3、也不对普通网民答复,媒体在出示证件后才可以了解
4、个人想知道,可以申请政务公开
5、不管是受害人、还是嫌疑人都有法律援助途径,人家会有申诉办法,你不是亲属的话问也不会答复
6、录音可以公开,但是不要断章取义
在我写这篇东西的过程中,我又回看事件报道,发现视频上说当地纪委已经介入,我也找了邗江区纪委,纪委的同志答复说纪委主要监督党员和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有无违规行为,具体处罚还要看公检法。
好了,以上就是忙了一下午能打通的全部电话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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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怎么能申请政务公开,请在下面回复。对我的看法有什么质疑和建议,也请在下面回复。
最后,谢谢大家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