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建立刑事案件判决盲审制度_风闻
初雪天时岛-2021-08-20 23:59
废死,最多也就是一种学说而已,从单纯的科研角度来说,任何一种学说,要成为可以指导日常生活的观点,至少也需要科学共同体的共识背书。任何搞过科研的人都知道,实验室里搞出来的东西和能商业化生产之间有多大的差距。一个法学生,发论文要专家盲审,很可能他的观点得不到专家认可直接拒掉,但是他却可以带着这种不成熟的,不被学术共同体认可的学术思想走上工作岗位,去决定他人命运?何其荒谬?虽然说是说独立司法,不能受舆论影响。但是司法独立性不等于让法官独断专行。至少也应该像评审论文一样,将判决意见和相关证据以及律师的法庭发言交由其他至少三位同等或者以上法官,大学教授等专业人士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如果有明显的不合格,即可发回重审,或者撤换法官。合格才能宣判,这总算是尊重司法独立,尊重法治了吧。
而不是搞出来荒唐判决引得民怨沸腾。比如南京彭宇案,要是在下判决之前,先把判决书交给不同的三位专家审核,一致认可之后才能宣判,就很有可能避免那种令人啼笑皆非的判决。再比如之前四川那个案件,女儿替被害老公原谅自己父亲,因为有“家属”谅解书,就可以无期。
非要所有案件都闹到像百香果女孩案那样,上热搜被全国人民反对,最高法调卷,才能还法治公正?这件案子重审,结果公正了,还有多少案子是没上热搜的?比如惠安的吴法官,qj幼女判四年半的。
这些说穿了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法院法官受到的监督顶多是防止受贿,但是人家就是没受贿,或者就是没被查到,做出来荒唐判决也就闭着眼执行吗?还美其名曰司法独立?
这到底是司法独立还是法官独断专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