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塞纳斯之谏,帝国时代的施工图_风闻
朔方羽林-2021-08-10 09:56
卡西乌斯-狄奥是公元三世纪的一位历史学家兼政客,他所著的“罗马史”是一部类似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的编年史,这部横跨近千年历史的巨著只有罗马从共和制转型帝制那部分(一百年不到)留存于今。历史价值不论,书中的政见经常假托历史人物之口表达出来,而不仅仅是“太史公曰”那样的直接表述。现存的第52篇(公元前29年)就是这样的例子,这篇名为历史实为政论的作品可视为一千年后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政论家马基雅维利所著“君主论”的雏形。
书中第1节交代了全篇的背景,屋大维赢得内战后必须作出要么交出政权以恢复共和制,要么建立实质性帝制的选择,为此他咨询了自己最亲密的两位助手阿格里帕和梅塞纳斯。阿格里帕是同时代最杰出的罗马将军,相当于屋大维的韩信,他的建议是前者,其论证过程涵盖了第2到第13节的内容。接下来类似于萧何角色的梅塞纳斯给出了第二种选择及其施政纲领,这篇洋洋洒洒的“演讲”从第14节讲到第40节。在最后的第41和42节中屋大维接受了梅塞纳斯的建议并开始逐步实施其中的细则。
阿格里帕的陈述充满了从柏拉图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学者们的语气(狄奥也是希腊人),其典型特证包括:从道德角度出发进行论证、社会理想化、国家人格化、追求复古的纯粹性。而梅塞纳斯的陈述则围绕功能性的基本政治原则进行,以实际政治和社会环境出发,给出的建议具体化并带有轻重缓急的层次性。有趣的事,跟这位罗马帝国执政官狄奥几乎同期,他在地球另一面的“同僚”蜀汉丞相诸葛亮也写下了“出师表”,两篇作品篇幅差距很大而在文风上有相似之处。以下将跳过阿格里帕部分的篇幅,看看我们从梅塞纳斯之谏的每一节中能得出些什么结论。
第14节:屋大维一统罗马是结束传统共和制所导致的暴民政治的机会,给予民众各尽其长的“应得自由”,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侵轧的“暴民自由”。这里狄奥推崇的是柏拉图“理想国”中对社会正义的基本观点,无论权益还是职责,一切以“应得”来衡量,绝对平均或无限制自由都是非正义的。
第15-16节:专断决策或公投决策都必须避免,应该任命贤能作为决策和施政的助手,并精心选择恰当的时机公布和实施政策。再一次狄奥同意柏拉图的贤能政治优于选举政治的观点,更重要的是狄奥接下来提到了当时罗马疆域的和民族构成的复杂性,以论证基于小国寡民的传统选举共和制完全不能适应现状。西方政治学大体分为始于柏拉图的“理想派”和始于亚里士多德的“现实派”,狄奥明显倾向于分析必须结合具体背景进行的后者。大体上看,“理想派”后来走向启蒙运动时期兴起的自由主义理论,“现实派”则走向从马基雅维利倡导的现实政治学(realpolitik)和二十世纪各种文明理论,而工业时代以来兴起的各种革命理论是两派在一定程度的结合。
第17-18节:放弃权力对屋大维个人的风险对比运用权力重构政治体制的可行性。
第19-25节:重构政治体制的具体细则,包括建立忠于新体制的元老院发挥咨询作用、扩大骑士阶层以作为施政和代理权力的中坚力量、恢复独立于军团的治安力量、集中把握财权、行省事务由公职代理人掌管且贯彻分权和轮替原则,如此等等。这部分相当于草拟的罗马帝国“宪法”。
第26节:对参政阶层的教育培养从小开始,以公正为原则,即保证教育的公平性以及往后选拔以才能为标准,不受个人财富或权势的影响。这部分论述有点像柏拉图“理想国”中对“守护者阶层”的培养,当然这在奴隶制下的古代社会实施起来效果有限,真正的公共教育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选拔参政人才的公正程度也跟政权的组织能力密切相关。
第27节:建立职业化的常备军守边,替代已完全不合时宜的公民兵或临时募兵。
第28-30节:建立维持常备军的公共税收体系,限制行省财权。这类建议是将罗马从城邦国家向中央集权式帝国转型的尝试。狄奥具体到行省城市能花钱办什么类型的体育竞技活动之类细节,估计他自己的政治经验在这里发挥了不少作用。
第31-32节:重新界定元老院的功能,即外交接待、通过法律和高层次审判。这些功能几乎全是装饰性的,因为实际性的外交决策、法律拟定和高层人事问题都不在元老院掌握之下。这一节还顺便提到屋大维应该如何分别对待对本人的言论攻击和阴谋攻击的问题,对于前者应该毫不在意,因为屈尊应对只会降低自己的威信,对于后者则应该交给元老院公开审判,以博取公众的同情心。本质上讲元老院的最重要功能是作为屋大维和公众之间的纽带,(数量大大增加后的)元老们作为公众代表参与讨论和表决公共事务,有利于形成公众与政权之间的凝聚力。
第33节:司法问题中关系政权安危的案子必须由屋大维亲自处理,可以挑选部分合格的元老或骑士作为咨询或协助行政管理的助手。这节最有趣的地方是花了不少篇幅讲该如何纳谏和奖惩下属、如何下放权力、如何赢得下属的忠诚勤奋,这就很像中国古代劝诫皇帝的内容了。
第34-36节:民事方面屋大维应该在生活方式上以身作则,宽大对待一般民众,不吝褒奖优秀平民,不要给自己加封名号或搞各式崇拜活动。对宗教活动则应该严加管教,禁止新的教派或学派干扰社会习俗。这就定下了后来罗马帝国和基督教“争霸”的基调。
第37节:建立内部情报和监察体系,随时掌握民情;建立个人附庸集团作为非官方权力的延伸,但是必须严格管理。这里听起来很像中国历史上的“内庭”,但主从集团搞私下活动是罗马的社会传统,更接近于中国战国时代的食客制,真正意义上的内庭要到拜占庭帝国时期才成型。
第38-40节:最后的这几节是对上述施政纲领的哲学性总结,个人认为这也是这篇谏言的核心思想所在,值得逐条分析。
首先,施政不必要求面面俱到,应该顺势而为,这条类似于中国传统政治智慧中的“治大国如烹小鲜”。尤其应该避免的是过犹不及的情况出现,所以在决策意图实施过程中必须随时限制这一意图过界侵犯合理权益。这实际上是中外历史中任何改革者面临的难题,出于历史环境的限制,狄奥未能提出诸如试错、风险控制、信息反馈环形机制等各种协助手段。
其次,任何决策都要考虑如何获取民众的爱戴,随时要体察真实民意,而不是简单地将民众没有公开反对视为支持,不要以民众的口头表达为准而应该尽力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总所周知后世马基雅维利最著名的观点是“恐惧比爱戴更有效”,狄奥的观点或者说奥古斯都的实际执政风格则恰恰相反,而奥古斯都却又是马基雅维利的头号政治偶像。其实这两种观点很容易协调,治世和乱世之别、大国与小邦之别而已。如何理解民众真实想法才是政治学的雷曼猜想,因为民意是繁复而易变的,还存在更深层次的动机和激励机制之分。在古代社会只能抓大放小外加顺势而为,现代社会在大数据和超强算力(包括机器学习)支撑下建模分析,或许离解决这一问题又近了一步?中国政治智慧中一方面用治水的经验强调对民意的疏导,另一方面阐述了政权和民意之间如同舟对水的依赖关系,狄奥的意思看起来也像是一方面要靠宣传引导民意和一方面要靠利益输送拉拢民意,但他的建议要简单粗暴得多,并未真正理解“民意”和“益民”之间的动态关系,为后世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再次,几所不为勿施于人,决策时应该假设自己是平民会如何期待这一决策,为人处事应该假设平民对自己有何期望,将自己的言行作为公众的一份子考虑才能拉近跟公众的情感距离。奥古斯都后来的正式头衔之一是“第一公民”,在此之前他最常用的称呼是“统帅”(imperator),罗马传统里面“统帅”本来是打胜仗的将军们接受本部士兵的敬称,后来随着共和制的衰落成为寡头们军内军外的永久性头衔,相较而言,”第一公民“的称呼不仅是对民众宣传,也是对顶着这一头衔的人的自我提醒。
最后,恐惧”君主“的名声不是放弃自己对国家职责的借口,不合时宜的头衔可以换掉以减小对名声的负面影响,但担当的职责所在不能轻言放弃。中国历史上有周公流言之事,还有曹刘忠奸之辩,最终说到底还是历史趋势和民众利益两条准绳。历史人物个人的道德标准是关键变量所在,所以中国文化中将“修身齐家”放在“治国平天下”之前是很合理的。
站在现代政治学的高峰回看近两千年前的梅塞纳斯谏言,其中很多传统政治智慧今天仍然有效,尽管文章的思想缺乏系统性,也完全没考虑非常关键的可持续性问题。司马光写“资治通鉴”的原意是教育统治者,马基雅维利写“君主论”的原意是指导未来的“意大利英雄”重新统一国家,但政治智慧是全社会的共同知识宝库,如果法律是某种程度的正式“社会协议”,政治智慧跟道德风俗等可以最为“非正式协议”看待,给予全社会所有成员一个理性看待公共事务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