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正名」在国际社会铩羽折翼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8-09 05:18
东京奥运昨日降下帷幕。「中国台北」(台湾地区译为「中华台北」)队获得算是不错的成绩,共有二金四银六铜共十二面奖牌,被台湾媒体形容为历届最佳,仅在奖牌榜名次部分因各国竞争激烈而未能改写记录(仍以二零零四年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的三十一名为最佳,但奖牌榜名列第三十四名仍是史上第二好的记录)。该队参加的十八个大项当中,有十个均有获得奖牌。其中在羽球项目上首次获得金牌,同时,这也是该队首次在球类运动上获得金牌。此外,柔道、体操、高尔夫、拳击、空手道也都首次获得奖牌,乒乓球则是时隔二十一年再次获得奖牌。在疫情肆虐的情况下,能有如此佳绩,确实不易。
但有人蹭热度。蔡英文派出军机为乘载运动员的民航机护航(可能也是为了抚平人们对去程时官员乘坐商务舱,明星运动员戴资颖却乘坐经济舱的不满情绪)不说了,许多官员和媒体都大赞「中华台北队」的优异表现。而其中,有一些人以「台湾队」来称呼之,纪政甚至还扬言,要再次发动「巴黎奥运台湾正名公投」。
这些人都忘记了,如果去年一月「东京奥运台湾正名公投」获得通过,中华奥委会向东京奥运组委会和国际奥委会报名时,被迫按照「东奥正名公投」的诉求,以「台湾队」的名义作出参赛申请,将被组委会和国际奥委会以「违反《洛桑决议》及《名古屋协议》」为由,寓意拒绝,台湾地区的运动员就无法获得如此的好成绩了。
试想,日本与台湾地区的渊源极深,因《马关条约》而对台湾地区实行五十年的殖民管治,因而日本右翼势力就成为「台独」的催生者,尚且多次声明,不允许「中华台北」的运动员打着「台湾队」的旗号参加东京奥运,那么,法国是西方国家第一个与中华人民和国正式建交的国家,一向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并与中国友好,那就更不会允许「台湾代表团」入境参赛了。
因此,台湾地区的有识之士都警告说,包括纪政在内的「独派」势力,不要害了台湾地区的运动员,不要害了台湾地区的体育运动事业,
其实,就在东京奥运进行,台湾地区运动员奋力拼搏的过程中,国际社会就对「台湾正名」猛刮了响亮的巴掌:由台湾留学挪威学生约瑟夫(化名)发起组织的「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于八月三日在其脸书粉丝页,以洋洋洒洒二千五百多字的长文,向台湾当局的「外交部」,及数十个「台独」团体,包括「台湾人公共事务会(FAPA)」、「世界台湾同乡会联合会(世台会)」等公开致歉、感谢,承认要求挪威政府「正名」在欧洲提出司法诉讼的路已到尽头。因为就在七月二十九日,他们收到律师通知,欧洲人权法院一名法官七月十五日以他们的「正名上诉案」,因没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规定的自由和权利为由,直接裁定不受理。
此案的来龙去脉是,来自中国台湾地区的留学生约瑟夫,与一些旅居挪威的「台湾人」组成「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于二零一七年三月向挪威移民局(UDI)提起诉愿,主张挪威将自己标为「中国籍」的做法已违反挪威宪法,构成对「台湾人」的歧视,希望由「Kina」(挪威语的中国)改为「台湾」(Taiwan)。
该团体还称,「台湾人」若被列为中国籍,不仅「尊严受损」;在海关通关出示证件时,还可能遭到误认、刁难;发生紧急危难时,也难以确认联络单位。
该诉愿遭到挪威移民局驳回后,该团体发起集资活动,筹集经费「打官司」,在向台湾地区共筹得三百七十一万元,于二零一八年八月向挪威法院提讼,但一连两级的法院,都以挪威并不承认台湾是一个国家;台湾虽然是一个地理上的主体,但并非是一个国家,一个人当然不能成为一个地理主体的公民等为由,拒绝受理。这个团体仍然死心不息,上诉到挪威最高法院。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挪威最高法院采认一、二审法院「台湾非国家」见解驳回上诉后定谳。挪威法官还以「一中政策」为由,表示挪威政府遵行此原则,不承认台湾是国家,将台湾人国籍注记为中国,符合官方的一中政策,因此判决原告败诉,也不需要言词辩论。另外判决也提及,把这些台湾人登记为中国公民,并不会带来任何法律上或现实面上的不利,例如台湾人至挪威旅游至今仍为免签。最高法院法官还指出,以「正名」诉讼有「政治目的」,不应民事解决。
发起人「不见棺材不落泪」,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讼,人权法院的马尔他籍承审法官于七月底发函通知,指查并无挪威政府有违反《欧洲人权公约》事项,因而裁定「不受理」。
约瑟夫对此判决表达了极度的失望。他表示欧洲人权法院是重要的人权指标,事前律师也认为上诉可行,因而准备了七百多页的申请书,引述判例指出挪威为何违反公约。他对这样没有解释理由的判决结果感到失望,感觉对方直接把门关上。而募款结余新台币一百四十万元,目前正与律师评估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申诉的可能性。
但是,曾经风风火火的「在挪台湾人『国籍』正名运动」的脸书页面,已经显示「内容暂时无法显示」。
该团体在诉讼的过程中,得到民进党当局的支持。当该案遭挪威最高法院驳回时,台湾当局的「外交部」声称,已在第一时间向挪威政府抗议,若该学生未来将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告,也会持续协助。但在欧洲人权法院决定拒绝受理该案后,民进党当局却是「粒声唔出」了。
挪威三级法院的决定及裁决,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都从政治上,法律上,宣布「台湾正名」运动在国际社会,至少是在欧洲,碰得个头破血流,铩羽折翼:
其一、国际社会并不承认台湾地区是一个「国家」,「台湾正名」抵触世界各国普遍承认的「一个中国」原则。
其二、民进党当局企图以「人权」入手谋取国际社会以至联合国承认「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图谋,从彻底失败。实际上,从陈水扁时代起,就意图以承认两个国际人权公约,将批准书送交联合国秘书处,并透过「立法院」对两个国际人权公约进行「国内立法」,还成立「国家人权委员会」专职其事,就是为了取悦联合国,同意其参与联合国属下的各专门机构的活动,甚至「重返」联合国。但是,该案遭到欧洲人权法院拒绝受理后,民进党当局的「国际人权牌」受到沉重打击,至少是在欧洲已经成为判例,日后民进党当局和「独派」势力在欧洲发起类似的诉讼时,都将被法官援引该案例,直接判决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