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还是觉得当“救援”涉及到了钱,就完全失去了“帮助”二字的基本意涵了_风闻
对酒当歌-2021-07-24 13:50
【本文来自《我不就在雨中拖了几辆车,收了点钱吗?你们凭什么骂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这次河南灾情确实严重,据说是千年一遇,实属罕见。
看到这位挖机车主拖出受困车辆收取拖车费,评论区几乎一边倒的赞同他的收费行为,感慨良多。不由得想起几年前当地的类似事件。也是因为天降暴雨,一条很短的公路隧道被淹(水深在膝盖上面一点),有几辆涉水车辆熄火被困其中,这时,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伙人,“好心”帮忙将受困车辆推出隧道。正当围观群众要为他们的“助人为乐”欢呼时,这伙人却开始向被救车主索要推车费。有个别车主为了避免发生纠纷,虽不情愿但还是交钱了事。大部分车主虽然感谢这伙人的帮助,但拒绝付费。后来,由双方由口角发展到到肢体冲突,有车主被打伤,最终酿成了一次群体事件,警方介入。
此事被当地媒体报道后,与此文相反的是,这伙人遭到了社会舆论的一致谴责,被同情的是被打的受困车主。事实证明,这伙人并非是出于好心,乐于助人来帮助受困车辆脱困,而是为了乘机收钱。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这伙人的行为并非是见义勇为,反而有趁人之危、趁火打劫之嫌。
大灾面前,事关生命财产,救人最要紧,这位挖机车主一方面施以援手,另一方面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已经完全失去了“帮助”二字的基本意涵,已经属于“有偿服务”的商业范畴了(拖车公司就属于有偿服务的商业运作),当然,这位挖机车主想必并没有拖车公司那样的业务资质吧。况且,既然收取了被困者的费用之后,必然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万一在施救过程中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故(如被拖车辆损坏,人员伤亡等)势必会产生赔偿风险,这一系列法律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呢?当然,这位挖机车主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肯施以援手是值得肯定的,但帮助了别人就就必须收取费用,并且认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这点私心若是放在平常时日,或许无可厚非,但在灾情面前未免令人感叹。
想想那些在灾害、疫情中无偿捐赠钱物,无怨无悔,冒着风险甘当志愿者的人是多么的令人感动,国家也赋予他们崇高的荣誉,这种荣誉是金钱也买不到的。相比之下,总觉得这位收费拖车的挖机车主在他们面前至少是矮了一大截。
在当今一切向钱看的物欲社会,如何克服人性的弱点,不单是社会工作者的课题,也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普通百姓深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