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救援需要谈价钱?我认为没必要_风闻
石云-2021-07-23 13:39
【本文由“爬不动墙的干干”推荐,来自《国人在河南水灾中守望相助的表现,仅仅是因为骨子里的温良?我们需要新解读》评论区,标题为爬不动墙的干干添加】
上山打老虎和这些年大力弘扬正能量,扫黑除恶,经济物质条件上去,方方面面都有关系。大家都能感觉到这些年的社会不公越来越成过街老鼠而不是习以为常,社会风气也是越发向上
借个楼,说一点可能与本帖正能量有点关系的话题,因为在这种大灾面前国人展现出来的团结互助友爱的精神使我想到了有关有偿救援的问题。
最近两年,往往有一些旅游出事的新闻,下面有的评论就说’麻烦先把救援费交了’,甚至有评论鼓吹’所谓为了避免公共资源浪费,应实行有偿救援’的论调。
我是不赞成采取有偿救援的,而是应该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罚款。这两种方式虽然都要出钱,但含义不一样。无偿救援是政府应该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就像消防队对火灾和各种各样奇葩的救援(比如小孩头被卡了以及各种各样的被困)都是免费的,我们都习以为常了,这是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同时这也是源于我们中华民族扶危救困、互助团结友爱的优秀传统,比如我们平常个人救助个人的情况,如果我救助完别人,索要救援费,那成什么了?
大家应该都不会同意吧,因为这就是我们根植于传统的价值观,所以我是不赞成对于旅游救援收费的,只要开了这个口子,有偿救援以后可能会逐步扩大并异化为一种商业交易,当我们对此习以为常了,那我们平常个人施行救助行为后,就会不自觉的想我应该索取救援费,这当然会对我们的传统价值观起到消解作用 ,这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其实对这个问题可以换一种思路,救援本身可以是免费的,但是对于某些明文规定禁入区域的违规的任性驴友,既然他违规了,就可以依规对其进行罚款,而且因为是违反法规被惩处,法理上可以更好的纳入个人诚信档案,起到更深层次的震慑作用。所以对违反法规行为进行罚款是一种更好的办法。而对另外一些非禁入的区域,驴友遇险了,还是多点包容吧,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给人民群众带来的无偿救援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