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打官司_风闻
蔡铮-红安人著有《种子》《生命的走向》《贩茶美国》2021-07-22 10:26

我刚开公司不久就收到一电邮,说我网站和茶盒上有“可吃的绿茶”(edible green tea),“可吃的绿茶”是他的注册商标,我侵犯了他的知识产权,我必须马上去掉“可吃的绿茶”字样,否则他会对我采取法律行动。读信后我心惊肉跳。早知美国人好玩弄法律敲诈勒索他人快速致富,没想到老子的队伍才开张,只一个人来一条枪就招来打劫的。如他告我,我哪请得起律师应诉?不应诉就输了,输了就会被他敲骨吸髓。我吓得魂飞魄散,把信看了好几遍才魂魄归舍,想这家伙是不是喝多了?
“绿茶”不能在茶类注册为商标,“可吃的”是形容词,不能注册为一己独用。魂定后我告诉那家伙这常识。那家伙说他已注册了“可吃的绿茶”,叫我不要啰嗦,赶快执行命令,否则他会发起诉讼。他理直气壮,让我对我的商标法知识产生怀疑。我只得说你把你的商标给我看看。他马上发来他的商标信息。我一看,吓得头昏眼花。原来他真注册了“可吃的绿茶”。 这不可能啊,我定睛细看才发现那是“副注”。什么叫“副注”? 一查才知原来按美国商标法不能在美国注册而在他国或许能注册的字眼可“副注”,但副注商标在美国没任何法律意义。我马上把这发现告诉那家伙,说你这是白费钱。他说他律师说这几个字是可注册的。我说你律师为骗你钱没告诉你真相,你找个熟人问问。他说他去了解一下,之后就消声匿迹了。
二零一五年底我收到封来自华盛顿一律师的信,原是该律师要求商标局上诉仲裁委员会撤销我的商标“武当太极绿茶”,理由是我在注册商标时欺骗商标局说“太极”意为“极顶的”,而“太极”只有“一种武术形式”之意,他还用网上韦伯词典的“太极”注解来证明我欺诈;还说我的图案、字意、所卖商品跟他们的一样,会跟他们的注册商标造成混淆。
看了信我想笑。这律师也是穷疯了,怎么就在商标库中找到我这商标,哄人花钱撤我这商标?他可能骗人说只要他一上诉我那商标就会被撤。他搞那个上诉书要千儿八百。但这是挑起战争。开战易,终战难。跟我打仗是找对人了,我会跟你打个没完没了!如他是按劳计酬, 他可挣大笔外快。
我这商标由两部分构成:一个绿色的太极图和英文的“武当太极绿茶”,“武当”为绿太极图基座,“太极绿茶”为绿色太极图顶上环圈,文字全为绿色。对方的商标是一老妇身着黑衣脚踏太极图打太极拳,图上是英文“太极”,图两侧是中文“太极”,文字图案都是黑色。
对方可能是台湾人,他律师也是华人。二零零七年我申请注册“太极绿茶”商标时商标局以这人已注册“太极”(英文)为由拒绝我注册,说我们的商品(对方卖药茶)同类,对方商标含太极图和“太极”二字。我说对方卖药茶,我卖绿茶,药茶和绿茶不是一码事。绿茶来自茶树,安全可靠;药茶种类繁多,卖者必须注明草药名,对此食品管理局要求甚严。我的图案是将太极图黑变绿,绿代表绿茶,白代表水,“太极”意为“极顶的”,“太极绿茶”和商标图案的意思都是“顶极的绿茶”;而对方商标中的图案是一人在打太极拳,整个商标意为“太极拳”。两方商标图案、字意和整体印象都毫无混淆可能。但跟商标局那笨女人斗争半天都没结果,我便在二零零八年七月给那台湾人打了个电话,他老婆接的。我说我只卖绿茶,你卖药茶,我们的商标有天壤之别,求你帮忙跟商标局申明说我们的商标毫无混淆可能。他老婆说他男人回台湾去了。我便又给他写了封信,请他帮忙,他没理我。商标局最后说问题是我那商标中的“太极”二字可能会与对方混淆,我便马上注册了绿色太极图,又注册了“武当”(Wu Dang)二字以备用,同时试着注册“太极+绿茶”。二零一一年二月,“武当”注册下来了;同年五月,绿色太极图也注册下来,而“太极+绿茶”被拒了。我想那个绿太极图和“武当太极绿茶”放一起注册该没问题,于是把原来“太极绿茶”商标中太极图下的中文“太极绿茶”换成“Wu Dang”再申请注册。二零一二年三月“武当太极绿茶”成功注册了。现在对方要求废除的是绿色太极图加“武当太极绿茶”(英文)字样的商标。
我这才发现我求他帮忙是与狐谋皮:他在收到我的信后于二零零年八月马上申请加注了个新商标,新商标加了中文“太极”于图案两侧,中文“太极”是他原来商标中没有而我商标中有的;他把商品从“药茶”改成“茶”,“茶”就包括了绿茶和药茶,且宣称他在一九九九年即用这个商标于茶。如今他用二零零八年申请注册的商标来要求撤销我的商标。
马上有很多律师来信要替我打这官司。我联系了一女律师,她非常热情,说可要求庭诉,她替我去华盛顿出庭。我知道律师碰不得,决定自己应诉。我只需向商标局仲裁委员会递交我批驳对方的回复就够了。
我回复的关键是得说明“太极”的含义。在回复中我说在中国用了数千年的词“太极”的意义不会因时间地域而变化,它的真实意义不能到给小学生编的字典上去找,也不能因给小学生用的字典上没有“太极”二字就断言说它是诉方发明的。要知道“太极”的含义,得找权威字典如牛津英语词典。牛津字典上的解释是:第一,太极为形容词,意为“极顶的”。第二,太极也是太极拳的简称。网上维克字典对“太极”的解释也同样。商标局商标库中有许多带有“太极”字样的商标,其注解也都注明“太极”意为“极顶的”。对方宣称“太极”只意味着“太极拳”才是欺诈。既然“太极”在我商标中的意义与对方的完全不同,我们的设计图案所表达的意义完全不同,说我的商标跟对方的商标会造成混淆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想我的回复会让对方偃旗息鼓,但不久就收到对方一动议,说他上诉书中列了八点,我没逐条回应,且没在开篇即说明我反对他的说法,还承认了他的各项指控,所以他请求仲裁会自动判他赢。我看了忍不住要笑:这头猪!我的应诉书是否合规有效是他说了算?我的回驳虽犯些小错,如我把对方称为 “注册者”(实际上在此我是注册者),但我把他驳得体无完肤。狡猾律师无理时就在程序上找缺口。原来确有规定在应诉书中应诉方开首便得申明是否反对对方观点,而我开首说的是:“我认为对方的所有说辞都不值一驳,我根本不必理他;我不理他仲裁会也会判我赢,但对方的说辞太荒谬可笑,我在此忍不住要说两句……”
接到这个动议后我马上回复说对方律师可能糊涂了,以为自己能替法官判他自己赢;我相信法官们比他更懂商标法,所以我只等法官裁决。不久商标局负责此案的常务律师决议说尽管我的回复不合格式,但我明白无误地否定他的指控,他的动议被搁置。
不久商标局常务律师说要召集我们开个电话会。电话会上我跟对方律师打了个招呼。那律师声音沙弱,很客气。商标局律师说说我欺诈很难说得通,但是他的商标应用在先,可能混淆这点是可商榷的,问我们愿不愿私了。我说我的商标跟他的完全无关,他要撤诉我就休战,否则我就跟他打到底。
电话会后我给对方律师发了个电邮,说我们都是中国人,切勿学美国人打这类无谓官司骗钱自肥;这官司打下去没个结果,搞得不好还坏你声誉,即使是你雇主要你打这官司,你也得劝他专心做生意;打官司枉费钱财,非智者所为。他没回复。
过一阵我又收到这家伙的补充上诉,这让我血冲头顶。
补充上诉中他把告我欺诈那条去了,把原来上诉书中的话重复一遍,变本加厉地强词夺理说我的商标会跟他的混淆,宣称“武当”也是一种武术形式,所以“武当”跟“太极 ”同义,“武当太极”等同于“太极”,所以我们的商标绝对会混淆。
我也只得把原来回复中的话重复一遍,说只要人不全瞎全聋就会知道这两商标有天壤之别:“武当”是众所周知的世界旅游名胜;武当山确有武当太极拳,正如北京有北京烤鸭;说“武当太极”等于“太极”正如说“北京烤鸭”等同于“北京”一样荒谬可笑。我说如果对方认为“武当”等同于“太极”,他该要求撤销我的“武当”商标。
我自以为把对方律师驳得哑口无言,他该从此烟消火熄,但过一阵又收到对方律师的信。这回是通知我他换了律师。
不久我就收到新律师邮来前律师六十多页的证词和他两百多页的回复。前律师的证词充满谎言,我懒得细看。这新律师大概是失业多日后捞到个美差,喜不自胜,干劲冲天,把我从前试图注册“太极+绿茶”等商标和商标局拒绝注册我的“太极绿茶”的说辞都翻出来,找了很多案例来说明要撤销我商标的法理。他搞这两百多页的垃圾要宰对方多少? 拼凑两百多页至少得十来天吧。宰对方五千?一万?他已取代那傻瓜成为对方的常聘律师,收费该少点。我不禁感叹:年轻人啊,何苦浪费生命于这无聊的事上?
我懒得具体回应对方律师的胡说八道,只回复说我们的商标、商品完全不同。我拍了有我商标的茶袋、茶袋里的小标签、茶盒的照, 说我的包装是商标的延续:包装上只用绿白两色;商标在茶盒、茶袋和茶袋里小标签上都像太阳一样闪亮,不可能与别的商标混淆。说我们不是谈论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而是实实在在的商品。该商品在店里有具体位置:我的茶是唯一被要求冷藏的,它远离一般货架而被置于冰箱里或冷藏区,是商店里同类包装中最贵的,卖十八块到二十五块;我曾见过对方的茶,都在三块左右。就是我们的商标真一样,要买三块钱一包茶的顾客会因为混淆商标而错买成十八块钱一包的茶?说我的茶跟他的茶因商标造成混淆完全是自欺欺人的鬼话。我拍了些我的茶在商店冰箱里显示价位的照片,也请对方把他的茶的照片、价位都给仲裁会看看,不要空口诡辩。
我的最后回复是在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七号,距对方上诉撤销我商标已近两年。两年内我回复对方八次,长短不一,费时伤神。每次收到对方的信我就神经绷紧,头脑发胀。到此我该做的都做了,只等裁决。
4.2
输了官司难活命
二零一八年二月十四号我收到商标局上诉仲裁会的信。拿到信,我的心绷紧剧跳。商标局判我赢我会欢呼!十六号是春节,这将是我最好的节日礼物。这折腾我、让我紧张不安、伤神费时的官司终于结束了。美国是个法治国家,执法者决不会为对方的诡辩所骗,他们将实事求是,驳斥对方的强词夺理,打消他们通过官司来讹人钱财的妄想。我拿着信,心提起来,犹豫半天才拆开。
信有十几页,我跳到最后一页最后一行:上诉人的请求获准。我的心像竖起的冰块被人敲了一下,哗哗啦啦碎了一地。我浑身发软,仿佛看到对方在狞笑。我在心里骂:日他娘,这就是美国的司法!
我把信撇一边,懒得细看。在旁的老婆问:“结果怎么样?”我说:“判我输。”她说:“早叫你换个商标。你尽在这些没用的事上浪费时间。现在怎么办?”我说:“只得换商标。”她说:“他不会找你索赔吧?”我说:“六十天后我还用这个商标他就会。”我心生对对方的厌恶,对商标局上诉仲裁会的厌恶,对美国整个司法体系、对这个兴讼致富的国度的厌恶。老婆说:“赶早把你公司跟家里分开,别搞得将来房子都成了人家的。”
我心揪紧了。我的商标明明跟对方的毫不相干,有眼有珠的一望而知,但对方会扯,商标局那帮猪怕聪明律师,葫芦僧乱判葫芦案,敷衍塞责了事。他们说我那商标中的图案和太极的意义跟对方的相同,是“一种武术形式”。他们无知、愚蠢、懒惰,只想省时省事,哪管他们的乱判会导致弱者遭受劫掠。他们掌管司法大权,如此裁决,我能怎样?只好逆来顺受。
春节来了,我丢开那信,不愿看它,不愿想它,但心乱。换什么商标?那商标用了十几年,顾客都认了。我想不清楚,想拖几天再说。
过完春节,我收到对方律师一日送达的特快专递。他们真舍得花钱,一封信都用最贵的特快专递,看来他们以为宰肥羊的机会来了,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信印在极贵的黄硬纸上。读完信我如雷轰顶!这是一封充满威胁恐吓、欲置我于死地的信,由我红安人的脾气得拿把刀直奔去把这王八蛋一刀宰了!
这信冰冷冷地命令我:
立即中止有“武当太极绿茶”商标的产品的生产、进口、运送、推销和销售;清除、中止、销毁所有印有该商标的宣传材料,包括网上的,并从网站及其他所有地方马上撤下所有显示、代表或描述带有“武当太极绿茶”的任何产品;马上通知商家,撤回所有有该商标的商品。另外必须:
一. 立即向他们报告所有印有该商标商品的存货量;
二. 立即向他们报告所有在运输途中印有该商标的商品量;
三. 给他们提供一份所有销售带有该商标商品的制造商、进口商、运货人及经销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四. 给他们提供一份所有供应和销售带有该商标的相关方的姓名地址。
必须在五天内向他们提供以上信息,并在收到此信时书面保证将及时提供以上信息。如置之不理,他们将不做任何警告而直接采取法律行动。
我得马上行动,不然他们可能发起诉讼说我侵犯其知识产权,造成他们巨大损失而向我索赔。我不应诉就输了,输了就倾家荡产;应诉就得请律师,请律师就得花钱。当然,我可以不理他,断绝公司与家的联系,宣布公司倒闭。
在美国最怕惹官司,遇官司如遭毒蛇缠身,如被恶狗围攻。笑面律师一旦为人所雇即摇身变成恶狗,听雇主唆使撒开四腿扑向他人,咬人撕肉,敲骨吸髓,为雇主劫夺他人也自肥。而被咬者得奋起自卫,否则就皮破血干,肉尽骨露。只有遇上恶意诉讼后才会明白“法治”的文明社会还是弱肉强食的丛林世界。在美国民事诉讼几乎是谁能请好律师谁赢,穷人搅进民事诉讼,请不起律师再有理也会输。“高高衙门朝天开,有理无钱莫进来”,中国古时是送钱给法官,今日美国是送钱给律师;法官受贿如履薄冰,提心吊胆;律师合法收费,钱收得越多越受尊重。成熟的法制使社会健康运转,但过多的法律条款和律师又把社会搞残。律师毕竟不创造财富而只是寄生。美国有一百二十万挂牌律师,律师过剩,许多律师便饿狼般四出抢钱。很多律师毫无道德底线,唯有一己之利,成为社会蛀虫,唯求如何把别人口袋里的钱掏到自己腰包里。老子说:“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法在道、德、仁、义、礼尽丧之后。中国传统的理想社会是无讼无狱。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建立无讼无狱的社会得社会均平,得大家都有良好的教育,大众仁爱,人人乐几之有而不贪人之有。一个社会依重法治来维持就很麻烦,所谓的“法治”几乎成为现代成熟社会之病:法律条款越来越繁琐,弄法为生的群体越来越庞大,为法所困的人越来越多。
我如蛇缠身,寝食难安。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二次受到生存威胁。怎么办?
(选自《用绿茶拯救美国》。此实录已由掌阅以《贩茶美国》为名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