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能因为贫富而区别对待,不然将损害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1167996-2021-07-21 10:07
【本文由“皆是行人”推荐,来自《当外卖小哥撞上劳斯莱斯》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是作者自己说的富人不要开豪车出门了,出门坐网约车。
然后,贫富是相对的,劳斯莱斯车主相对于外卖小哥是有钱人,开十来万国产车996的流水线工人相对于山区里吃低保的农民也是有钱人,外卖小哥撞了劳斯莱斯要3--40万赔不起,那个吃低保的农民骑着小三轮不小心撞了十多万的车,几千块钱上万块钱可能是他一两年的收入,同样赔不起,那这个流水线工人就该倒霉吗?谁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只要这个劳斯莱斯车主是诚信做事赚钱买的车,和流水线工人一样应该得到保护和尊重。
不管你是穷是富,开豪车还是步行,在参与到交通这件事里面,在交通法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都受到交通法的约束和保护,前提是你遵纪守法。
法律不能因为贫富而区别对待,网开一面,不然将损害法律的威严和公信力。
但是,我们在法律之外可以有温情。如果这个豪车车主不愿意放弃索赔,人家是合法的,我们只能表示理解。这里我有点不成熟的想法,法律相对于确有困难但是倒霉的人,可以在适当的保障其生活的基础上,延缓其赔偿时间,不必一次性缴清。
深圳刚刚生效的个人破产法就是这样一个思路,值得探索借鉴。还有就是我们的社会救助组织可以发挥作用,但是目前国内这方面也还是不是很成熟,覆盖面也不广。但是这也是一个方向。
前面是原评论,就不改了,这里来补充一下吧。
现在许多人将类似事件的解决方向对准了开豪车的富人,反正你开得起豪车,不差这几个钱,自己出钱修车,也提现你的高风亮节。但是这是道德绑架,后果将是全社会的诚信缺失和道德水准滑坡。或者说你认全责,让保险公司赔你吧,不好意思,这是骗保,违法不说,后果必然是保费普遍性上涨,同样是全社会买单。
我的确没有一个各方都满意的方案,任何事也不可能有所有人满意的完美方案。但是我们可以找出一个相对完美的,照顾最广大群体的方案。
我选择修改保险条例。我不是相关从业者,如有缪误请指正,这只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想法。
指导性思路是两个:一,占有了更多社会资源的富人应当付出和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二,强化和突出保险公司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功能。
具体来说,富人买豪车保险不能和普通车辆保险相提并论。普通车辆三者险不是强制性购买,但是豪车必须强制性购买,而且比例必须提高,不然不许上路。譬如说普通车撞了豪车需要300万维修费,那么由普通车保险公司赔给豪车200万(按照最高比例来算),剩下的100万由豪车保险公司赔付给豪车车主。豪车保险公司赔付给豪车车主的金额也可以设定一个上限,譬如说500万,因为你不可能无限要求保险公司兜底,不然保险公司破产了对大家也没有好处。如果超出了两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之后还不够,对不起,这个时候你责任方该承担你违法导致的后果了。也就是说,由豪车车主多交保费来承担起自己对社会的责任,因为你富有是占有了更多社会资源的原因,也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样也可以一定程度上减少豪车的量,同时还顺应了国家减排和不奢侈浪费的号召。
前面说了,如果两方保险公司都赔付了还不够怎么办,这个倒霉蛋他可能也不是故意违反交通法而闯的祸,仅仅是因为他倒霉而导致的一个意外怎么办?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我们不可能面面俱到,该你承担责任你就必须承担,没有规则约束社会岂不是要乱了套。但是你确实赔不起,那么我们的应该集合起社会的力量来帮助他。这是一方面,第二,深圳今年生效的《个人破产条例》可以参考,在保障责任方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允许责任方减免、延缓清偿债务。这方面我也不清楚,我只是觉得可以作为一个方向考虑。